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2025-06-04

  证券代码:002726                              证券简称:龙大美食                        公告编号:2025-046

  债券代码:128119                              债券简称:龙大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蓝润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润发展”)的通知,获悉蓝润发展将其所持本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登记,具体事项如下:

  一、本次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三、其他情况说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所质押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产生实质性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质押变动情况及风险,并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6月3日

  

  证券代码:002726                             证券简称:龙大美食                         公告编号:2025-047

  债券代码:128119                             债券简称:龙大转债

  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5年5月19日,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2025年度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融资提供担保(包括子公司对母公司的担保以及子公司之间互相的担保),担保总额度为60亿元;其中,对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含70%)的下属子公司提供40亿元人民币的担保总额度,对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下属公司提供20亿元人民币的担保总额度。担保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26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子公司江苏龙大沁侬食品有限公司与江苏灌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灌云农村商业银行”)签订流动资金贷款借款合同,授信金额为3,000万元。公司与江苏灌云农村商业银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上述融资行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上述担保金额在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授权额度内,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聊城龙大肉食品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江苏龙大沁侬食品有限公司

  2、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住所:连云港市灌云县经济开发区水利南路11、12号

  4、法定代表人:王鹏

  5、注册资本:20000万元整

  6、成立日期:2020年09月24日

  7、营业期限:2020年09月24日至无固定期限

  8、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生猪屠宰;饲料生产;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牲畜饲养;食品生产;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食品进出口;畜牧渔业饲料销售;牲畜销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批发;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零售;电子产品销售;低温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鲜肉零售;鲜肉批发;食用农产品初加工;畜禽收购;初级农产品收购(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最近一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被担保人:江苏龙大沁侬食品有限公司

  2、保证人: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

  3、债权人:江苏灌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任何一笔债务的履行期限早于或等于被担保债权的确定日时,保证人对该笔债务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起算日为被担保债权的确定日,保证期间为被担保债权的确定日起三年;主合同项下任何一笔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晚于被担保债权的确定日时,保证人对该笔债务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起算日为该笔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保证期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6、保证范围:本合同项下保证人承担责任的范围为借款本金及利息(包括合同期内的利息、复利和罚息,下同)、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贷款人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有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公证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代理费、办案费用、评估费、拍卖费等)。

  五、累计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为13.10亿元,占公司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比例为87.14%。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六、备查文件

  1、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