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利润分配期间“豪鹏转债” 暂停转股的提示性公告 2025-06-04

  证券代码:001283         证券简称:豪鹏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9

  债券代码:127101         债券简称:豪鹏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债券代码:127101,债券简称:豪鹏转债

  2、转股期限:2024年6月28日至2029年12月21日

  3、暂停转股时间:自2025年6月4日起至2024年度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止

  4、恢复转股时间:2024年度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5月20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将于近日发布2024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根据《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方式”条款(详见附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中“公司实施权益分派方案的,如公司回购账户存在股份的,或者公司拟实施利润分配总额不变的权益分派方法的,实施权益分派期间可转债暂停转股”的规定,鉴于公司回购账户存在股份,且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调整相应分配比例,因此自2025年6月4日起至2024年度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止,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代码:127101,债券简称:豪鹏转债)将暂停转股,2024年度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恢复转股。

  在上述期间,“豪鹏转债”正常交易,敬请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注意!

  特此公告。

  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6月4日

  附件:

  《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方式”条款的规定:

  在本次发行之后,当公司因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使公司股份发生变化时,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率,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为调整后转股价。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时期(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届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