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41 证券简称:视源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增加、变更或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2、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洋先生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社会公众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4、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30日(星期五)下午15: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30日上午09:15-9:25、0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30日9:15-15:00。
5、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黄埔区云埔四路6号公司会议室。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63人,代表股份444,256,01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0643%(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公司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股份数)。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9人,代表股份429,565,03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9458%。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44人,代表股份14,690,97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185%。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56人,代表股份108,857,01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697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2人,代表股份94,166,03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5793%。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44人,代表股份14,690,97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185%。
2、出席会议人员:全体董事和监事。
3、列席会议人员:财务负责人胡利华先生、董事会秘书费威先生,以及见证律师万晶先生、朱园园女士。
二、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443,845,51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76%;反对39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79%;弃权2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5%。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443,845,11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75%;反对38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60%;弃权28,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5%。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443,857,81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04%;反对36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31%;弃权29,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6%。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同意444,208,81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94%;反对2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1%;弃权2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8,809,81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66%;反对2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9%;弃权2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5%。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同意443,838,31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60%;反对38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75%;弃权28,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5%。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443,846,11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77%;反对38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55%;弃权29,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8,447,11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235%;反对38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91%;弃权29,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75%。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444,169,3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05%;反对65,5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7%;弃权2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7%。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类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同意444,202,41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79%;反对3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5%;弃权2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5%。
该议案已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九)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的议案》
同意443,985,7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92%;反对250,1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63%;弃权2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8,586,7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18%;反对250,1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98%;弃权2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5%。
该议案已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十)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方案的议案》
10.01 上市地点
同意443,990,0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01%;反对246,6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55%;弃权19,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8,591,0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57%;反对246,6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66%;弃权19,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7%。
该议案已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0.02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同意443,985,8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92%;反对246,6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55%;弃权23,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8,586,8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18%;反对246,6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66%;弃权23,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6%。
该议案已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0.03 发行及上市时间
同意443,985,8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92%;反对246,6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55%;弃权23,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8,586,8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18%;反对246,6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66%;弃权23,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6%。
该议案已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0.04 发行方式
同意443,985,8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92%;反对246,6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55%;弃权23,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8,586,8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18%;反对246,6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66%;弃权23,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6%。
该议案已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0.05 发行规模
同意443,984,1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88%;反对246,8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56%;弃权2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8,585,1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03%;反对246,8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68%;弃权2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0%。
该议案已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0.06 发行对象
同意443,983,3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86%;反对247,6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57%;弃权2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8,584,3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95%;反对247,6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75%;弃权2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0%。
该议案已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0.07 定价原则
同意443,983,3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86%;反对247,6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57%;弃权2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8,584,3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95%;反对247,6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75%;弃权2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0%。
该议案已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0.08 发售原则
同意443,984,3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89%;反对246,6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55%;弃权2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8,585,3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05%;反对246,6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66%;弃权2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0%。
该议案已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H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
同意443,980,6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80%;反对250,1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63%;弃权2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8,581,6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71%;反对250,1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98%;弃权2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2%。
该议案已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转为境外募集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
同意443,980,8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81%;反对250,1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63%;弃权2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8,581,8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73%;反对250,1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98%;弃权2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0%。
该议案已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同意443,981,4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82%;反对249,5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62%;弃权2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8,582,4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78%;反对249,5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92%;弃权2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0%。
该议案已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十四)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于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及相关议事规则(草案)的议案》
14.01 《公司章程(草案)》
同意443,982,6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85%;反对248,3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59%;弃权2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8,583,6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89%;反对248,3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81%;弃权2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0%。
该议案已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4.02 《股东会议事规则(草案)》
同意443,982,8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85%;反对248,1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59%;弃权2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8,583,8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91%;反对248,1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79%;弃权2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0%。
该议案已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4.03 《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
同意443,982,8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85%;反对248,1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59%;弃权2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8,583,8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91%;反对248,1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79%;弃权2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0%。
该议案已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4.04 《监事会议事规则(草案)》
同意443,982,6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85%;反对248,1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59%;弃权2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8,583,6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89%;反对248,1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79%;弃权2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2%。
该议案已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十五)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于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
15.01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草案)》
同意443,982,6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85%;反对248,1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59%;弃权2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7%。
15.02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草案)》
同意443,982,6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85%;反对248,1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59%;弃权2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7%。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聘请H股发行及上市的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443,624,0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78%;反对598,1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46%;弃权33,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8,225,0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195%;反对598,1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495%;弃权33,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1%。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H股股票发行并上市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同意443,974,8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67%;反对255,9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76%;弃权2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8,575,8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17%;反对255,9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51%;弃权2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2%。
该议案已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发行H股并上市相关事宜的议案》
同意443,974,8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67%;反对255,9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76%;弃权2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8,575,8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17%;反对255,9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51%;弃权2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2%。
该议案已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增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435,651,5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632%;反对8,579,5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312%;弃权2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0,252,5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0956%;反对8,579,5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814%;弃权2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0%。
(二十)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公司董事角色的议案》
同意435,342,7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937%;反对8,575,2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302%;弃权338,0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6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9,943,7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8119%;反对8,575,2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775%;弃权338,0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06%。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君合(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万晶、朱园园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此作出的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君合(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