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6-03

  证券代码:300876         证券简称:蒙泰高新       公告编号:2025-023

  转债代码:123166         转债简称:蒙泰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5月30日上午10: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已于2025年5月27日通过邮件、电话或专人送达的方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郭清海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参加董事5名,实际出席董事5名,独立董事宋小保先生、李昇平先生通过通讯方式表决。董事会秘书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和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规定以及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由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未满足公司业绩考核目标,第二个归属期(含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对应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合计33.17万股按作废处理。同时,因一名激励对象已离职,已不符合激励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合计6.00万股不得归属按作废处理。综上,董事会同意本次作废上述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合计39.17万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票。

  董事陈光明、林凯雄为本次激励对象,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远期外汇交易内部控制制度>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对《远期外汇交易内部控制制度》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远期外汇交易内部控制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议案》

  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中的进出口业务主要采用美元、欧元等外币进行结算,为控制汇率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的不利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开展自本次董事会审批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人民币7,900万元或等值外币的套期保值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货币掉期,外汇期权及其组合产品等。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开展远期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战略布局及业务发展的需要,进一步提升公司运行效率和管理水平,公司董事会同意对公司现行组织架构进行优化调整,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公司组织架构调整的具体实施及调整后部门人员职责优化等相关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组织架构的调整及经营管理的需要,经公司总经理提名,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同意聘任郑小毅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聘任副总经理及变更财务总监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因公司组织架构调整及工作分工的原因,郑小毅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其原定任期为2023年7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

  为确保公司财务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经公司总经理提名,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审核通过,同意聘任陈丽虹女士担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聘任副总经理及变更财务总监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4、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31日

  

  证券代码:300876         证券简称:蒙泰高新       公告编号:2025-024

  转债代码:123166         转债简称:蒙泰转债

  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会议于2025年5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已于2025年5月27日通过专人送达的方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魏晓兵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参加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和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未满足公司业绩考核目标,及部分激励对象因离职原因已不符合激励资格,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对上述不得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合计39.17万股按作废处理。本次作废事项的审批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议案》

  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中的进出口业务主要采用美元、欧元等外币进行结算,为控制汇率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的不利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开展自本次董事会审批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人民币7,900万元或等值外币的套期保值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货币掉期,外汇期权及其组合产品等。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开展远期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5月31日

  

  证券代码:300876         证券简称:蒙泰高新       公告编号:2025-025

  转债代码:123166         转债简称:蒙泰转债

  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3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2年12月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股权激励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2022年12月2日至2022年12月11日,公司对首次拟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公司监事会及证券部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三)2022年12月19日,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实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同时授权董事会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四)2022年12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

  (五)2023年7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

  (六)2024年5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及《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七)2025年5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二、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根据《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本次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的公司业绩考核目标为:2023-2024年营业收入累计不低于11.50亿元。根据公司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和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司未满足上述考核目标,按照《激励计划》规定:“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按作废失效处理。”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以及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由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未满足公司业绩考核目标,第二个归属期(含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对应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33.17万股按作废处理。同时,因一名激励对象已离职,已不符合激励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合计6.00万股不得归属按作废处理。综上,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作废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合计39.17万股。

  根据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事项由公司董事会通过即可,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未满足公司业绩考核目标,及部分激励对象因离职原因已不符合激励资格,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对上述不得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合计39.17万股按作废处理。本次作废事项的审批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承办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作废已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作废的原因及数量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作废相关事宜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31日

  

  证券代码:300876         证券简称:蒙泰高新        公告编号:2025-026

  转债代码:123166         转债简称:蒙泰转债

  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远期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目的及种类、金额: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中的进出口业务主要采用美元、欧元等外币进行结算,为控制汇率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的不利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开展自本次董事会审批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人民币7,900万元或等值外币的套期保值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货币掉期,外汇期权及其组合产品等。

  2.审议程序:本事项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相关规定,此次开展业务为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7,900万元或等值外币的套期保值业务,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9.88%,该交易事项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后实施。

  3.特别风险提示:开展的远期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远期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操作仍存在一定的汇率、利率大幅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交易违约风险等。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2025年5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中的进出口业务主要采用美元、欧元等外币进行结算,为控制汇率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的不利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公司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开展相关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不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

  (二)主要涉及币种及业务品种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远期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币种只限于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包括美元、欧元等。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远期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具体方式或产品主要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货币掉期,外汇期权及其组合产品等。

  (三)业务规模、业务期限及投入资金来源

  根据公司资产规模及业务需求情况,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开展自本次董事会审批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人民币7,900万元或等值外币的套期保值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货币掉期,外汇期权及其组合产品等。拟开展远期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三)授权

  鉴于远期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和子公司的经营密切相关,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在额度范围内具体实施上述远期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事宜。

  (四)交易对方

  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审议程序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拟开展远期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该交易事项已于2025年5月3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内部控制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拟开展的远期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金额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后实施。

  三、远期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交易业务,所有外汇交易均以公司的进出口业务或外币负债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套期保值为手段,以规避和防范汇率和利率风险为目的,进而实现公司资产的保值。但是进行远期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主要包括:

  (一)汇率、利率大幅波动风险:在外汇汇率、利率走势与公司判断发生大幅偏离的情况下,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支出的成本可能超过预期,从而造成公司损失。

  (二)流动性风险:因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为通过金融机构操作,存在因流动性不足,产生平仓斩仓损失而须向银行支付费用的风险。

  (三)操作风险:远期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员工操作失误、系统故障等原因导致在办理远期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过程中造成损失。

  (四)交易违约风险:远期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对手出现违约,不能按照约定支付公司套期保值盈利从而无法对冲公司实际的汇兑损失,将造成公司损失。

  四、公司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一)公司已制定《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内部控制制度》,对远期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业务流程、保密制度、风险管理等方面进行明确规定。

  (二)为控制汇率、利率大幅波动风险,公司将加强对汇率、利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国内市场环境变化,适时调整经营、业务操作策略,最大限度地避免损失。

  (三)为防范内部控制风险,公司财务部负责统一管理公司远期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同时公司配备专业人员进行远期外汇套期保值产品交易管理、财务管理及风控建设。公司所有的远期外汇交易行为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不得进行投机交易,并严格按照《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内部控制制度》的规定进行业务操作,有效地保证制度的执行。

  (四)为控制交易违约风险,公司仅与具有相关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远期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保证公司远期外汇衍生品交易管理工作开展的合法性。

  (五)公司财务部将及时跟踪交易变动状态,及时评估已交易远期外汇产品的风险敞口变化情况,妥善安排交割资金,保证按期交割,严格控制违约风险。定期向公司管理层报告,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提示风险并执行应急措施。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对开展远期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决策、管理、执行等工作的合规性进行监督检查。公司证券投资部负责履行交易事项的公司审批程序,并按规定实施信息披露。

  五、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可行性分析报告。

  特此公告

  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31日

  

  证券代码:300876          证券简称:蒙泰高新       公告编号:2025-027

  转债代码:123166          转债简称:蒙泰转债

  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战略布局及业务发展的需要,进一步提升公司运行效率和管理水平,公司董事会同意对公司现行组织架构进行优化调整,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公司组织架构调整的具体实施及调整后部门人员职责优化等相关事项。调整后的公司组织架构图见附件。

  特此公告

  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31日

  附件:

  调整后公司组织架构图

  

  

  证券代码:300876          证券简称:蒙泰高新       公告编号:2025-028

  转债代码:123166          转债简称:蒙泰转债

  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副总经理及变更财务总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及《关于变更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同意聘任郑小毅先生为副总经理,同时免去财务总监职务,由陈丽虹女士担任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聘任副总经理的情况

  根据公司组织架构的调整及经营管理的需要,经公司总经理提名,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并于2025年5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同意聘任郑小毅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二、变更财务总监的情况

  因公司组织架构调整及工作分工的原因,郑小毅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其原定任期为2023年7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郑小毅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50,000股,另外通过持有公司股东揭阳市自在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80%财产份额,间接持有本公司100,800股股份。郑小毅先生直接与间接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150,800股。郑小毅先生在离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后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将遵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有关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的限制性规定及其相关承诺。

  为确保公司财务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经公司总经理提名,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审核通过,并于2025年5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同意聘任陈丽虹女士担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陈丽虹女士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管理能力,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等有关规定。

  郑小毅先生、陈丽虹女士简历见附件。

  特此公告

  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31日

  附件: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郑小毅简历

  郑小毅,男,198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位。曾就职于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2016年5月至2017年6月担任广东蒙泰纺织纤维有限公司财务部财务总监;2017年6月至2018年2月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2017年6月至今担任公司财务总监。2023年3月至今担任上海纳塔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广东纳塔功能纤维有限公司、甘肃纳塔新材料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23年4月至今担任海宁广源化纤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郑小毅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50,000股,另外通过持有公司股东揭阳市自在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80%财产份额,间接持有本公司100,800股股份。郑小毅先生直接与间接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150,800股。

  郑小毅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经查询,郑小毅先生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陈丽虹简历:

  陈丽虹,女,198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中山大学金融学专业,本科学历,中国税务师,中级会计师。历任广东壮丽彩印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员;广东金光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主管兼总经理助理;2018年4月至今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经理。

  截至目前,陈丽虹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经查询,陈丽虹女士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