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20 证券简称:中交设计 公告编号:2025-023
中交设计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修订)》(以下简称“新《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及证监会配套制度规则修订,同时结合中交设计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于2025年5月30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议事规则的议案》,同意取消监事会,并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及附件议事规则进行修订。
一、关于取消监事会的情况
按照新《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及证监会配套制度规则等规定,公司拟取消监事会,监事会的相关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
二、《公司章程》修订内容
基于上述情况,同时根据新《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修订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
1、将“股东大会”调整为“股东会”;
2、删除“监事”、“监事会”相关描述,部分描述调整为“审计委员会”;
3、其他主要修订内容详见《〈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其中不影响条款含义的标点调整、语句调整等非实质性条款修订不再逐条列示。《公司章程》修订后,部分条款序号作相应调整。
三、《公司章程》附件修订情况
结合本次《公司章程》修订,同步对《公司章程》附件《中交设计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中交设计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相应修订,并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更名为《股东会规则》。
四、其他事项说明
本次《公司章程》及其附件修订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会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办理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起至本次涉及的工商登记、备案等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上述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附件:《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说明表
中交设计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31日
附件:《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说明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