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27 证券简称:精智达 公告编号:2025-04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30日召开了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等议案,选举产生了第四届董事会成员,并决定不设监事会。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5位非独立董事及3位独立董事,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董事王磊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三年,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2025年5月3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情况
(一)第四届董事会成员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3名。具体成员名单如下:
非独立董事:张滨(董事长)、GAO FENG、王磊、曹保桂、崔小兵、谢思遥
独立董事:胡亮明、邓仰东、陈美汐
上述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其中王磊先生为职工代表董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董事简历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1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及同日发布的《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未低于公司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独立董事也不存在连续任职超过六年的情形。
(二)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战略委员会:张滨(主任委员/召集人)、GAO FENG、邓仰东
审计委员会:胡亮明(主任委员/召集人)、陈美汐、谢思遥
提名委员会:陈美汐(主任委员/召集人)、张滨、胡亮明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陈美汐(主任委员/召集人)、王磊、邓仰东
以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自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独立董事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均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成员不存在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且审计委员会的主任委员胡亮明为会计专业人士,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通过。
二、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情况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张滨为公司总经理,聘任王磊、曹保桂、李光耀、梁贵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崔小兵为公司财务总监,聘任彭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黄琳惠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李光耀、梁贵、彭娟、黄琳惠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且财务总监聘任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均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处罚的情形,其中,董事会秘书彭娟女士、证券事务代表黄琳惠女士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董事会秘书任前培训证明,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任期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三、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
联系人:彭娟、黄琳惠
电话:0755-21058357
邮箱:jzd@seichitech.com
地址: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清湖社区清湖村富安娜公司1号101工业园D栋1楼东
四、取消监事会及部分董事届满离任情况
(1)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的修订内容及公司实际情况需要,公司对《公司章程》及相关配套制度进行了修订,不设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面承接监事会相关职权,《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作废。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于2025年5月30日届满,陈苏里先生、王轩先生、邓恒元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监事,王轩先生、邓恒元先生仍继续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陈苏里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2)公司本次换届选举完成后,徐大鹏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和副总经理,胡殿君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徐大鹏先生仍继续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胡殿君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公司对上述任期届满离任的董事、监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31日
附件:
1、李光耀先生,1984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毕业于北京石油化工学院通信工程专业。2007年7月至2013年1月,任中茂电子(深圳)有限公司销售经理;2013年2月至2016年12月任深圳市欣润京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6年12月加入公司,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光耀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公司员工持股平台深圳市萃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萃通”)、深圳市丰利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丰利莱”)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2、 梁贵先生,1974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毕业于哈尔滨理工大学会计学专业。1998年9月至1999年9月,任深圳宝富裕厨具设备有限公司文员;1999年9月至2005年3月,任深圳华力包装贸易有限公司财务主管;2005年3月至2010年1月,任中山华力包装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10年1月至2012年3月,任上海华励包装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2年3月至2012年12月,任惠州华力包装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2年12月至2014年8月,任大连普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4年8月至2016年6月,任深圳市姚氏珠宝首饰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21年6月至今,任北京冠中集创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16年6月加入公司,2016年11月至2025年5月历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董事、财务总监,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梁贵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公司员工持股平台萃通、丰利莱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3、 彭娟女士,1983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毕业于南京理工大学法学专业。2007年7月至2010年2月,任采辰房地产开发(深圳)有限公司法务经理;2010年3月至2015年5月,任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15年6月至2017年9月,任深圳奥雅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兼总经理助理;2017年10月至2018年10月,任深圳市鑫富艺实业有限公司顾问;2018年11月至2020年2月,任深圳市杨梅红艺术教育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2020年5月加入公司,现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彭娟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公司员工持股平台深圳市睿通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4、黄琳惠女士,1996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毕业于浙江工商大学投资学专业。2018年8月至2020年3月,任深圳东金首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助理;2020年4月加入公司,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黄琳惠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688627 证券简称:精智达 公告编号:2025-050
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选举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先后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现行有效的《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现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职工代表董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公司于2025年5月30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民主选举,一致同意选举王磊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简历详见附件)。王磊先生与公司其余8位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31日
附件:
王磊先生,1968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华中科技大学自动化专业本科,清华大学 MBA 硕士。1998年7月至2001年7月,就职于IBM公司历任项目经理、渠道经理;2001年7月至2010年8月,就职于Sun Microsystems,历任服务交付经理、客户服务总监;2010年8月至2023年12月,任甲骨文(中国)软件系统有限公司高级服务经理。2023年12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磊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688627 证券简称:精智达 公告编号:2025-048
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5月30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南十二路2号金蝶云大厦38楼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以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滨先生主持,会议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8人,董事GAO FENG先生因工作原因请假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彭娟女士出席了本次会议;
4、 全部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补充确认日常关联交易并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 议案名称: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 议案名称:关于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 议案名称: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 议案名称: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 议案名称:关于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2.00、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
12.01、议案名称:《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2.02、议案名称:《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2.03、议案名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2.04、议案名称:《股东会议事规则》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2.05、议案名称:《董事会议事规则》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3.00、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4.00、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三)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第7、10、11、12.04、12.05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数量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其他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已经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数量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2、第4、5、6、7、8、9、10、13、14项议案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3、关联股东张滨及其一致行动人对议案5、8回避表决。
4、本次股东大会还听取了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律师:袁月云、黄巧婷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
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