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25-06-03

  证券代码:002166         证券简称:莱茵生物         公告编号:2025-03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4年11月28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提案》,并于2025年2月5日完成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363,300股的回购注销手续,剩余应被回购注销的14,100股限制性股票因激励对象个人原因被司法冻结,暂未办理完回购注销手续。该部分尚未完成回购注销的14,100股股份不享有本次利润分配的权利。同时,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15,275,701股,该部分股份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等相关权利。

  因此,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741,623,525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15,275,701股及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因司法冻结尚未完成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14,100股后的726,333,724股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72,633,372.40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以固定比例的方式分配。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10股现金分红比例及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如下:

  (1)按总股本折算每10股现金红利(含税)=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公司总股本(含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及尚未完成回购注销的股权激励限售股)*10=72,633,372.40元/741,623,525股*10 =0.979383元/股(保留到小数点后六位,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

  (2)除权除息参考价格=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按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979383元/股。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2025年4月18日召开的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741,623,525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15,275,701股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激励对象因司法冻结尚未完成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14,100股后的726,333,724股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72,633,372.40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因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等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原则,对现金分红总金额进行相应调整。

  3、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与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1、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741,623,525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15,275,701股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激励对象因司法冻结尚未完成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14,100股后的726,333,724股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9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2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本公司的15,275,701股股份,以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激励对象因司法冻结尚未完成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14,100股股份不享有参与本次利润分配的权利。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6日;除权除息日:2025年6月9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5年6月6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其中,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本公司的15,275,701股股份,以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激励对象因司法冻结尚未完成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14,100股股份不享有参与本次利润分配的权利)。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5年6月9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备注:赵*平、韦*为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其因司法冻结尚未完成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14,100股不参与本次分红。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年5月29日至登记日:2025年6月6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本公司的15,275,701股股份,以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激励对象因司法冻结尚未完成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14,100股股份不享有参与本次利润分配的权利,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10股现金分红比例及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如下:

  (1)按总股本折算每10股现金红利(含税)=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公司总股本(含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及尚未完成回购注销的股权激励限售股)*10=72,633,372.40元/741,623,525股*10 =0.979383元/股(保留到小数点后六位,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

  (2)除权除息参考价格=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按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979383元/股。

  七、咨询方式

  咨询地址:广西省桂林市临桂区人民南路19号

  咨询联系人:桂庆吉、尹菲麟

  咨询电话:0773-3568809

  传真电话:0773-3568872

  八、备查文件

  1、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决议;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六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