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中止审核发行股份 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2025-06-03

  证券代码:002387               证券简称:维信诺             公告编号:2025-05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25日披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以下称“重组报告书”)已对本次交易涉及的有关风险因素及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进行了详细说明,敬请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有关内容。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重组报告书披露的风险因素外,公司尚未发现可能导致公司董事会或者交易对方撤销、中止本次交易或者对本次交易方案作出实质性变更的相关事项,本次交易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中。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参股子公司合肥维信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控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并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二、本次交易的历史披露情况

  2022年12月30日和2023年4月7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和《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且上述相关议案已经公司于2023年5月15日召开的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4年7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和《关于〈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基于本次加期评估结果并经交易各方充分协商,公司拟调整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交易对价,并对本次交易方案进行调整。

  公司分别于2023年6月14日、2023年8月23日和2024年8月16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的审核问询函、第二轮审核问询函和第三轮审核问询函。截至目前,公司已对相关问询函进行了回复,并完成相关申请文件更新补充及披露工作。

  三、本次申请中止审核的原因

  2025年3月31日,公司收到深交所的通知,因公司本次重组申请文件中记载的财务资料及评估资料已过有效期,需要补充提交,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的规定,深交所对公司本次重组中止审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日披露的公告《关于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止审核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通知的公告》(2025-038)。

  公司积极协调推进各中介机构加期审计、评估等相关工作,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分别出具标的资产《审计报告》(苏公W[2025]A1152号)、上市公司《审阅报告》(苏公W[2025]E1341号),安徽中联国信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已出具《评估报告》(皖中联国信评报字(2025)第122号),具体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相关文件。    由于近期接到交易对方拟调整部分交易方案的通知,相关调整事项需与上市公司协商并履行内部决策程序,无法在2025年5月31日前完成。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第五十一条相关规定,公司申请继续中止审核1个月,待交易方案明确后及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审议披露程序后恢复审核。

  四、中止审核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中止审核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及本次交易的继续推进产生重大不 利影响,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已积极推进本次交易的相关工作,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公司将立即向深交所申请恢复审核本次交易事项。

  五、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尚需通过深交所审核,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该事项能否通过审核、取得注册,以及最终通过审核、取得注册的时间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五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387                证券简称:维信诺             公告编号:2025-058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召开情况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25年5月29日以电子邮件及专人通知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5月30日在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东路1号院7号楼环洋大厦二层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举行。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的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任华女士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1.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批准本次交易相关加期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和备考审阅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鉴于本次交易相关的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备考审阅报告有效期已经届满,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标的公司进行了加期审计,出具了苏公W[2025]A1152号《合肥维信诺科技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安徽中联国信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对标的公司进行了加期评估,出具了皖中联国信评报字(2025)第122号《合肥维信诺科技有限公司股东拟转让股权涉及的合肥维信诺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苏公W[2025]E1341号《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阅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中止审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由于公司近期接到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交易对方拟调整部分交易方案的通知,相关调整事项需与上市公司协商并履行其内部决策程序,无法在2025年5月31日前完成。公司申请继续中止审核1个月,待交易方案明确后及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审议披露程序后恢复审核。公司本次申请继续中止审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等相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申请中止审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五年五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387                证券简称:维信诺             公告编号:2025-057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维信诺”)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25年5月29日以电子邮件及专人通知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5月30日在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东路1号院7号楼环洋大厦二层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举行。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德强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的董事7人,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1. 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批准本次交易相关加期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和备考审阅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鉴于本次交易相关的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备考审阅报告有效期已经届满,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标的公司进行了加期审计,出具了苏公W[2025]A1152号《合肥维信诺科技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安徽中联国信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对标的公司进行了加期评估,出具了皖中联国信评报字(2025)第122号《合肥维信诺科技有限公司股东拟转让股权涉及的合肥维信诺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苏公W[2025]E1341号《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阅报告》。

  该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票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 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中止审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由于公司近期接到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交易对方拟调整部分交易方案的通知,相关调整事项需与上市公司协商并履行其内部决策程序,无法在2025年5月31日前完成。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第五十一条相关规定,公司申请继续中止审核1个月,待交易方案明确后及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审议披露程序后恢复审核。

  该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票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申请中止审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 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六次会议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五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