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91 证券简称:灿芯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5月29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四)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庄志青先生主持。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8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 议案名称: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 议案名称:关于聘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公司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议案8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其余均为普通决议议案,均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审议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议案5、6、7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3、对于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5,关联股东中芯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沈诚、许菁菁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灿芯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