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5-30

  证券简称:中远海发        证券代码:601866      公告编号:2025-02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或“中远海发”)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的通知和材料于2025年5月23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于2025年5月29日以书面表决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的董事7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7名,有效表决票为7票。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关于注销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股票期权及回购股份的议案》

  1.注销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股票期权。

  根据《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股权激励计划》),经测算,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对应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及第二个行权期激励对象未行权失效。经审议决定对该等人员已获授但未达生效条件及尚未行权已失效的合计29,449,382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2.注销股权激励计划相关回购股份。

  经董事会一致审议通过,同意公司根据《股权激励计划》实施情况及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剩余因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条件未成就、激励对象离职或放弃行权未用于行权的28,724,292股回购股份予以注销。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公司于会前召开第七届董事会薪酬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对本议案进行审议,会议一致审议通过(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的《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公告》和《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公司回购股份的提示性公告》(临2025-028,临2025-029)。

  (二)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予董事会回购A股和H股股份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1.提请股东大会授予董事会回购A股股份一般性授权。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2.提请股东大会授予董事会回购H股股份一般性授权。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经董事会一致审议通过,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予董事会回购A股和H股股份一般性授权,以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回购总数不超过本议案获公司股东大会通过时公司已发行A股和H股各自总数的10%,并具体办理回购A股和H股股份的相关事宜。

  目前公司尚未依据上述授权制定新的具体股份回购方案;待上述议案获得公司股东大会审批通过后,公司将择机考虑是否进行回购。

  董事会最终是否行使回购股份的一般性授权尚存在不确定性,提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上述一般性授权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暨2025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5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授权具体内容将适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在股东大会会议资料中披露。

  (三) 审议通过《关于申请核定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担保额度的议案》

  经董事会一致审议通过,同意公司担保的额度。有关上述担保的详情请参见公司同日于指定媒体披露的《中远海发关于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临2025-030)。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暨2025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5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董事会一致审议通过,董事会同意于2025年6月26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暨2025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5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

  公司董事会届时将另行发出股东大会通知。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三、报备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审议的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9日

  

  证券简称:中远海发        证券代码:601866      公告编号:2025-027

  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或“中远海发”)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通知和材料于2025年5月23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于2025年5月29日以书面表决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的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名,有效表决票为3票。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关于注销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股票期权及回购股份的议案》

  1.注销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股票期权。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注销股票期权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有关规定,本次审议注销股票期权事项的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同意对已获授但未达生效条件及尚未行权已失效的合计29,449,382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2.注销股权激励计划相关回购股份。

  经审议,同意公司根据《股权激励计划》实施情况及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剩余因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条件未成就、激励对象离职或放弃行权未用于行权的28,724,292股回购股份予以注销。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三、报备文件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5月29日

  

  证券简称:中远海发        证券代码:601866      公告编号:2025-028

  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中远海发”)于2025年5月2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注销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相关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程序

  2019年12月1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详见公司于2019年12月1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相关公告。

  2020年1月22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摘要的议案》和《关于〈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具体详见公司于2020年1月2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相关公告。

  2020年3月5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0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0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摘要的议案》《关于〈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监事会在股东大会上就拟进行首次授予的127名激励对象核实情况进行了说明。具体详见公司于2020年3月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相关公告。

  2020年3月30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及《关于向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20年3月3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相关公告。

  2020年4月24日,公司发布《关于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于2020年4月22日完成了首次授予的78,220,711份股票期权的登记工作。

  2021年3月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期权部分激励对象的议案》。详见公司同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相关公告。

  2021年6月10日,公司发布《关于预留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于2021年6月8日完成了预留股票期权8,847,445 份的登记工作。

  2022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期权数量并注销部分已获授但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因公司实施2019年及2020年利润分配方案,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由2.52元/股调整为2.419元/股。因激励对象离职等原因,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期权数量进行相应调整,激励对象由124人变更为110人,首次授出期权由78,220,711份变更为68,833,794份,注销9,386,917份,详见公司同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相关公告。

  2022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对标企业,同意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批准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进行股票期权行权。

  2023年5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及相关事项的议案》,同意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由2.419元/股调整为2.193元/股;同意注销因激励对象退休、离职已获授但未行权及首次授予期权第一个行权期满未行权失效期权共7,867,835份;同意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批准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进行股票期权行权。具体详见公司同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相关公告。

  2025年5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注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相关议案,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对应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及第二个行权期激励对象未行权失效。经审议决定对该等人员已获授但未达生效条件及尚未行权已失效的合计29,449,382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二、 本次注销股票期权的具体情况

  (一)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注销

  根据《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应在每个考核年度对公司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以达到公司业绩指标作为激励对象行权的必要条件。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业绩考核指标如下表所示:

  

  注:平均净资产现金回报率(EOE) =EBITDA/平均净资产,税息折旧及摊销前利润(EBITDA)为扣除所得税、利息支出、折旧与摊销之前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平均净资产为期初与期末归属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之和的算术平均。

  鉴于第三个行权期公司业绩指标未满足生效条件,因此,公司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对应的股票期权20,435,601份、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对应的股票期权2,793,942份均不得行权,由公司予以注销。

  (二)激励对象未行权失效注销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公司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激励对象未行权对应的股票期权3,270,697份、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激励对象未行权以及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期届满失效对应的股票期权合计2,949,142份需一并进行注销。

  综上,公司本次拟合计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29,449,382股。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全部实施完毕。

  三、 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注销股票期权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价值。

  四、 本次注销股票期权的后续工作安排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的规定,办理本次注销的相关手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 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注销股票期权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以及《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有关规定,本次审议注销股票期权事项的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六、 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宜已获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符合《管理办法》及《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9日

  

  证券简称:中远海发        证券代码:601866      公告编号:2025-029

  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公司回购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实施股权激励及注销回购股权情况

  经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回购A股股份79,627,003股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

  2022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批准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进行股票期权行权。本次行权共计101人,行权的股票均为公司已回购的A股普通股股票,共计20,560,412股。

  2022年11月30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对因激励对象退休、离职、未行权等原因已注销股票期权对应的13,177,395股回购股份进行注销,并于2023年2月1日注销完成。

  2023年5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及相关事项的议案》,批准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进行股票期权行权。本次行权共计106人,其中首次授予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人数89人,首次授予期权行权的股票为公司已回购的A股普通股股票,共计17,164,904股。

  上述回购股份实际用于激励对象行权数量共计37,725,316股,因激励对象退休、离职、未行权等原因已注销股票期权对应的回购股份共计13,177,395股,剩余尚未用于股权激励回购股份28,724,292股。

  2025年5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股票期权及回购股份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对剩余因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条件未成就、激励对象离职或放弃行权未用于行权的28,724,292股回购股份予以注销。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的规定,办理本次注销的相关手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 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的股本结构情况

  以截至2025年5月28日股本数测算,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13,356,617,112股变更为13,327,892,820股。

  公司的股本结构如下表所示:

  

  特此公告。

  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9日

  

  证券简称:中远海发        证券代码:601866      公告编号:2025-031

  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回购股份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2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股票期权及回购股份的议案》,将对剩余因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条件未成就、激励对象离职或放弃行权未用于行权的28,724,292股回购股份予以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注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28)《关于注销公司回购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29)。

  公司将按照规定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上述回购注销事宜。本次注销完成后,以截至本公告日股本数测算,公司股份总数将由13,356,617,112股变更为13,327,892,820股,同步减少注册资本。最终股份总数及注册资本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为准。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注销回购股份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简称“债权申报”)。债权人逾期未提出权利要求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根据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本次注销回购股份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一)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如需债权申报,需提供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提供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进行债权申报,债权人需保证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债权人债权申报所邮寄的所有复印件,公司不承担返还的义务。

  (二)债权申报的具体方式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或邮寄方式进行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25年5月30日至2025年7月13日;

  2.申报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1318弄1号楼9楼

  3.联系人:资金管理部

  4.联系电话:021-65966666

  5.邮政编码:200120

  现场方式申报的,接待时间为每日 9:00-11:30;13: 0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日/邮戳日为准,并请在邮件封面注明“债权申报”字样。

  特此公告。

  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9日

  

  股票简称:中远海发        股票代码:601866       公告编号: 2025-030

  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方名称:中远海运发展(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远海发香港”)、Florens Maritime Limited、Florens Container Industry Limited、东方富利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富利”)、东方富利纸浆01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富利纸浆01”)、海南中远海发航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海发航运”)、佛罗伦(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罗伦中国”)、佛罗伦集装箱(海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罗伦海南”),上述公司均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为中远海发香港提供10.2亿美元担保额度、为Florens Maritime Limited提供2.4亿美元担保额度、为Florens Container Industry Limited提供1.0亿美元担保额度、为东方富利提供2.0亿美元担保额度、为东方富利纸浆01提供0.4亿美元担保额度、为海南海发航运提供3亿元人民币担保额度、为佛罗伦中国提供1亿元人民币担保额度、为佛罗伦海南提供1亿元人民币担保额度。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担保余额情况:本公司为中远海发香港提供担保5.79亿美元、为Florens Maritime Limited提供担保2.40亿美元、为东方富利纸浆01提供担保0.36亿美元。

  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本次担保授权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被担保方均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其中部分公司存在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情形,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围绕航运物流产业主线,以集装箱制造、集装箱租赁、航运租赁业务链为核心,以投资为支撑,产融结合,以融促产,打造具有中远海运特色的世界一流航运产融运营商。为进一步推进公司的高质量稳健发展,公司将继续灵活运用境内境外两个市场,以确保资金需求。通过对2025年7月至2026年6月期间公司流动资金需求、资本开支计划及融资合约执行的测算,预计公司在该期间需要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的担保额度如下(以下简称“本项担保授权”):

  

  本公司为以上公司担保,包括存在以下情形:

  ★ 以上被担保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70%;

  ★ 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后提供的担保。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担保额度内,根据《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执行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授权规则》审批每笔担保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担保方式、类型、期限和金额等事项。

  在年度担保预计额度内,公司控股子公司内部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担保额度调剂。但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控股子公司仅能从股东大会审议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控股子公司处获得担保额度。

  本项担保授权的期限为2025年7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本项担保授权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方1:

  名称:中远海运发展(香港)有限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注册地点:51/F, COSCO Tower, 183 Queen’s Road Central, Hong Kong

  主要负责人:张铭文

  注册资本:港元1,000,000、美元2,070,037,500和人民币4,900,000,000

  经营范围:集装箱租赁、船舶租赁

  财务状况:截至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该公司资产总额为105.29亿美元,净资产为11.20亿美元,流动负债总额为35.64亿美元,负债总额为94.09亿美元;2023年营业收入为9.74亿美元,净利润为-0.31亿美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未经审计),该公司资产总额为100.44亿美元,净资产为11.36亿美元,流动负债总额为38.76亿美元,负债总额为89.08亿美元;2024年营业收入为9.82亿美元,净利润为0.19亿美元。

  被担保方2:

  名称:Florens Maritime Limited,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注册地点:Clarendon House, 2 Church Street, Hamilton HM 11, Bermuda

  主要负责人:李健

  已发行股本:12,000美元

  经营范围:集装箱租赁

  财务状况:截至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该公司资产总额为24.08亿美元,净资产为6.17亿美元,流动负债总额为6.85亿美元,负债总额为17.91亿美元;2023年营业收入为2.55亿美元,净利润为0.04亿美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未经审计),该公司资产总额为28.28亿美元,净资产为6.30亿美元,流动负债总额为12.10亿美元,负债总额为21.98亿美元;2024年营业收入为2.57亿美元,净利润为0.13亿美元。

  被担保方3:

  名称:Florens Container Industry Limited,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注册地点:Commerce House, Wickhams Cay 1, P.O. Box 3140, Road Town, Tortola, British Virgin Islands VG 1110

  主要负责人:李健

  注册资本:435,050,000美元

  经营范围:集装箱租赁

  财务状况:截至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该公司资产总额为28.78亿美元,净资产为5.50亿美元,流动负债总额为12.55亿美元,负债总额为23.27亿美元;2023年营业收入为3.57亿美元,净利润为0.17亿美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未经审计),该公司资产总额为34.60亿美元,净资产为5.64亿美元,流动负债总额为17.64亿美元,负债总额为28.96亿美元;2024年营业收入为3.00亿美元,净利润为0.21亿美元。

  被担保方4:

  名称:东方富利国际有限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注册地点:50/F, COSCO Tower, 183 Queen’s Road Central, Hong Kong

  主要负责人:蔡磊

  注册资本:港元140,000,000、美元292,478,700

  经营范围:船舶买卖、融资租赁业务

  财务状况:截至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该公司资产总额为13.34亿美元,净资产为6.92亿美元,流动负债总额为1.79亿美元,负债总额为6.42亿美元;2024年营业收入为1.68亿美元,净利润为0.57亿美元。

  截至2025年3月31日(未经审计),该公司资产总额为12.95亿美元,净资产7.02亿美元,流动负债总额为1.52亿美元,负债总额为5.93亿美元;2025年一季度累计营业收入为0.35亿美元,净利润为0.11亿美元。

  被担保方5:

  名称:东方富利纸浆01有限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注册地点:50/F, COSCO Tower, 183 Queen’s Road Central, Hong Kong

  主要负责人:蔡磊

  注册资本:1美元

  经营范围:船舶买卖、融资租赁业务

  财务状况:截至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该公司资产总额为1.86亿美元,净资产为0.86亿美元,流动负债总额为0.65亿美元,负债总额为0.99亿美元;2024年营业收入为0.26亿美元,净利润为0.07亿美元。

  截至2025年3月31日(未经审计),该公司资产总额为1.87亿美元,净资产0.88亿美元,流动负债总额为0.67亿美元,负债总额为1亿美元;2025年一季度累计营业收入为0.05亿美元,净利润为0.01亿美元。

  被担保方6:

  名称:海南中远海发航运有限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注册地点: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海口空港综保区多功能产业服务中心4楼A102-68室

  主要负责人:蔡磊

  注册资本:9.8亿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船舶运输、船舶租赁业务

  财务状况:截至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该公司资产总额为27.91亿元人民币,净资产为9.81亿元人民币,流动负债总额为18.10亿元人民币,负债总额为18.10亿元人民币;2024年营业收入为0.01亿元人民币,净利润为0.01亿元人民币。

  截至2025年3月31日(未经审计),该公司资产总额为27.97亿元人民币,净资产为9.83亿元人民币,流动负债总额为8.13亿元人民币,负债总额为18.14亿元人民币;2025年一季度累计营业收入为0.09亿元人民币,净利润为0.02亿元人民币。

  被担保方7:

  名称:佛罗伦(中国)有限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注册地点: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业盛路188号450室

  法定代表人:李健

  注册资本:1,280万美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集装箱租赁、仓储、改造、修理与维修,集装箱的批发、零售、进出口,以上的相关的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状况:截至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该公司资产总额为2.97亿元人民币,净资产为0.97亿元人民币,流动负债总额为1.92亿元人民币,负债总额为2.00亿元人民币;2024年营业收入为0.51亿元人民币,净利润为0.10亿元人民币。

  截至2025年3月31日(未经审计),该公司资产总额为2.99亿元人民币,净资产为0.98亿元人民币,流动负债总额为1.95亿元人民币,负债总额为2.02亿元人民币;2025年一季度营业收入为0.12亿元人民币,净利润为0.00亿元人民币。

  被担保方8:

  名称:佛罗伦集装箱(海南)有限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注册地点:海南省海口市江东新区美兰机场路海口空港综保区多功能产业服务中心4楼A102-86室

  法定代表人:李健

  注册资本:1.5亿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集装箱租赁服务;集装箱维修;集装箱销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特种设备销售;特种设备出租。公司可以根据国内外市场变化、业务发展和自身能力,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调整经营范围。

  截至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该公司资产总额为0元人民币,净资产为0元人民币,流动负债总额为0元人民币,负债总额为0元人民币;2024年营业收入为0元人民币,净利润为0元人民币。(2024年12月成立)

  截至2025年3月31日(未经审计),该公司资产总额为1.50亿元人民币,净资产为1.50亿元人民币,流动负债总额为0.00亿元人民币,负债总额为0.00亿元人民币;2025年一季度营业收入为0.00亿元人民币,净利润为0.00亿元人民币。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根据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执行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授权规则》,公司董事会、执行委员会、董事长专题会等将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审批每笔担保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担保方式、类型、期限和金额等事项。公司将根据审批情况与有关交易方签订具体担保协议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被担保方均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拥有被担保方的控制权。被担保对象中存在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情形,但相关方现有经营状况良好,不存在偿债风险。本次担保是为了公司所属子公司的日常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上述担保行为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前述担保事项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被担保方均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可有效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上市公司权益不会因此受到损害。

  六、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28.4亿美元和3.5亿人民币,共计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约为67.87%;本公司累计对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为28.4亿美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约为66.72%,逾期担保数量为零。

  特此公告。

  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