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869 证券简称:ST智知 公告编号:临2025-02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5月29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海路2011号新奥广场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史玉江先生主持。会议以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池名律师、于小涵律师现场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6人,出席5人,独立董事贾彬先生因有其他公务未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黄艳女士出席本次会议;副总裁王东先生、副总裁朱素雅女士、财务总监王文波先生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新智认知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新智认知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新智认知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新智认知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 议案名称:新智认知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 议案名称:关于2025年度担保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 议案名称:公司董事2024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 议案名称: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 议案名称:关于注销部分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0、 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三) 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四)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五)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9为特别决议议案,经出席本次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他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经出席本次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律师:池名、于小涵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新智认知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30日
证券代码:603869 证券简称:ST智知 公告编号:临2025-021
新智认知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回购股份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新智认知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并于2025年5月29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存放在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于2024年8月20日至2024年11月16日期间回购的10,383,920股予以注销,相应减少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504,500,508股变更为494,116,588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29日、2025年5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本次回购股份的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一)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包括: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
申报时间:2025年5月30日-2025年7月13日(工作日09:00-11:30、13:30-17:00)
债权申报登记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海路2011号新奥广场
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21-50688096
邮箱:Encdigital@enn.cn
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邮箱接收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新智认知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