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 制定和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上接D63版) 2025-05-30

  (上接D63版)

  原《公司章程》中关于“股东大会”的表述统一修改为“股东会”,以及其他不涉及实质性内容的非重要修订,如原条款序号变化、援引条款序号的相应调整等,未在上述表格中对比列示。除前述修订和调整外,《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不变。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人员办理上述涉及的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公司将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及时办理章程备案等事宜,以上内容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

  二、制定、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相关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为规范公司运作,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公司结合实际情况,拟修订并制定部分治理制度。具体如下:

  上述制度中,序号1-12项制度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其余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及部分制度具体内容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敬请投资者查阅。

  特此公告。

  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30日

  证券代码:688593         证券简称:新相微          公告编号:2025-047

  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2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补选非独立董事情况

  鉴于公司原董事唐晓琦女士已辞去其担任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职务,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金春燕女士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本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30日

  附件: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金春燕,女,中国国籍,1976年8月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曾任北京建中机器厂财务管理部副部长,北京798文化创意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北京七星华电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计划财务部副部长、审计监察部部长、财务总监,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投资证券部副总监、资本运作部副总监、总监等职务。现任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投资管理部总监,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北京电控产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北京七九八文化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北京国芯聚源科技有限公司监事。

  截至目前,金春燕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其在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担任投资管理部总监,除此之外,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市场禁入措施,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的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

  证券代码:688593        证券简称:新相微        公告编号:2025-048

  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6月2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6月20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徐汇区苍梧路10号T3办公楼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6月20日

  至2025年6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12已经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余议案已经公司于2025年5月2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2025年5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公司将在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新相微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12、13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6、7、8、9、10、12、15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7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New Vision Microelectronics Inc.、Xiao International Investment Limited、上海曌驿信息技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驷驿信息技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俱驿信息技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对议案7回避表决。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便利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会提醒服务(即“一键通”),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一键通服务用户使用手册》(下载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2025年6月1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6:30)

  (二)登记地点

  上海市徐汇区苍梧路10号T3办公楼

  (三)登记方式

  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亦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为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参见附件1。

  拟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邮件方式办理登记,均须在登记时间2025年6月18日下午16:30前送达,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股东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和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身份证明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如有)等持股证明办理登记。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4、股东可按以上要求以信函、邮箱(发送至office@newvisionu.com)的方式进行登记,信函到达邮戳和邮箱送达日应不迟于2025年6月18日16:30前,信函、邮件中需注明股东联系人、有效联系电话及注明“新相微-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字样,并需附上上述1、2、3款所列的证明材料扫描件或复印件,并与公司确认收到后方视为登记成功。通过信函、邮件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

  注: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所有原件均需一份复印件,请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及复印件。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徐汇区苍梧路10号T3办公楼

  联系电话:021-51097181

  邮箱:office@newvisionu.com

  联系人:陈秀华

  特此公告。

  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6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