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5-05-30

  证券代码:601699         证券简称:潞安环能      公告编号:2025-02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5月29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王志清先生主持。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 公司在任监事7人,出席7人;

  3、 董事会秘书马泽锋先生出席本次会议;部分高管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二○二四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二○二四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二○二四年度独立董事武惠忠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议案名称:二○二四年度独立董事杨瑞平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议案名称:二○二四年度独立董事刘渊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议案名称:二○二四年度独立董事张志敏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议案名称:关于审议公司《二○二四年度报告及摘要》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议案名称:关于审议公司《二○二四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议案名称:关于确认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和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议案名称:关于公司二○二四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议案名称: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2议案名称:关于为山西潞安集团潞宁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3.00议案名称: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13.01议案名称:公司债券发行条件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3.02议案名称:本次公司债券发行方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3.03议案名称:本次公司债券授权事宜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4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5议案名称:关于潞安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为我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6议案名称:关于续聘二○二五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7议案名称:关于审议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8议案名称:关于审议公司《二○二四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普通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2.第9、12、15项议案,属关联交易,公司控股股东山西潞安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山西潞安工程有限公司、天脊煤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避表决,该等决议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

  3.第9、10、11、12、13、14、15、16、17项议案为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议案,且中小投资者统计已剔除董监高。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太原)事务所

  律师:弓建峰、鲁悦欣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及召集人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30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