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上接D4版) 2025-05-30

  (上接D4版)

  

  

  

  

  除上述修订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将全文“股东大会”调整为“股东会”;同时公司对组织架构进行相应调整,不再设置监事会和监事,故删除监事会、监事相关内容,届时由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前述修订因所涉及条目众多,若原章程中的相关条款仅涉及前述修订,在不涉及其他修订的情况下,不再逐条列示。条款编号、引用条款所涉及条款编号变化、标点的调整等,因不涉及权利义务实质性变更,不再逐条列示。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相关修订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

  

  证券代码:003029         证券简称:吉大正元         公告编号:2025-031

  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制定公司内部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制定公司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本议案部分子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修订及制定原因及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内部治理制度进行了系统性的梳理修订并新增了部分内部治理制度。其中,修订后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将更名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二、制度修订及制定情况

  公司本次制度修订及制定具体情况如下:

  

  上述1-10项修订的制度及27-28项新制定的制度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其中1-3项修订的制度需以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形式审议,以上修订及制定的所有制度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内部治理制度。

  三、备查文件

  (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五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