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5-30

  证券代码:603893          证券简称:瑞芯微          公告编号:2025-04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5年5月2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会议于2025年5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5名,实际出席董事5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励民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在不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择机购买低风险、安全性高、高流动性的投资理财产品,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公司可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滚动使用投资额度。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7)。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认为2022年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本次符合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为3名,拟解除限售数量为2.10万股,占已获授限制性股票比例为30%。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8)。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5年6月19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49)。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30日

  

  证券代码:603893          证券简称:瑞芯微          公告编号:2025-046

  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5年5月2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于2025年5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简欢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有利于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7)。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本次符合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为3名,拟解除限售数量为2.10万股,占已获授限制性股票比例为30%。本次解除限售符合《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中规定的解除限售相关条件,激励对象符合可解除限售的资格条件,其作为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安排。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8)。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5月30日

  

  证券代码:603893          证券简称:瑞芯微          公告编号:2025-047

  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种类:低风险、安全性高、高流动性的投资理财产品

  ● 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

  ●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29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择机购买低风险、安全性高、高流动性的投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等因素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一、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在不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对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增加公司收益。

  (二)投资金额及期限

  公司(含全资/控股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闲置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为控制风险,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择机购买低风险、安全性高、高流动性的投资理财产品。

  (五)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及期限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5月29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在不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择机购买低风险、安全性高、高流动性的投资理财产品,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公司可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滚动使用投资额度。

  公司拟购买的投资产品发行主体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故不需要履行关联交易审议程序。

  三、风险控制措施

  为控制投资风险,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投资低风险、安全性高、高流动性的理财产品,并将持续跟踪并分析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前提下,以闲置自有资金适度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特此公告。

  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30日

  

  证券代码:603893           证券简称:瑞芯微        公告编号:2025-048

  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

  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符合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为3人

  ● 限制性股票拟解除限售数量:2.10万股

  ● 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事宜尚需向有关机构申请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解除限售。

  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29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现对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2年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2022年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议程序

  1、2022年11月24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2年12月13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事项的议案。

  3、2022年12月26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2022年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4、2023年8月14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2年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预留权益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预留权益的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4年4月12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注销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5年4月21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5年5月29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2022年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情况

  1、股票期权授予情况

  

  注:公司2022年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剩余预留的9.00万份股票期权在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超过12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预留权益失效。

  2、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二、2022年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说明

  根据2022年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限售期为自相应部分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9个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为自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9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41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公司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日为2023年2月6日,第二个限售期将于2025年7月5日届满。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根据公司2022年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解除限售安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数量占已获授限制性股票比例为30%,同意为符合条件的3名激励对象办理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的相关手续,此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2.10万股。

  三、本次解除限售的具体情况

  ??1、授予日:2022年12月26日

  ??2、解除限售数量:2.10万股

  ??3、解除限售人数:3人

  ??4、激励对象名单及解除限售情况

  

  注:李诗勤先生、林峥源先生原系公司2022年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核心技术人员,后于2025年1月20日被聘任为公司副总经理,故单独列示。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核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2022年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是否成就情况及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本次符合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为3名,拟解除限售数量为2.10万股。本次可解除限售激励对象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可解除限售激励对象的资格合法、有效。

  五、监事会核查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本次符合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为3名,拟解除限售数量为2.10万股,占已获授限制性股票比例为30%。本次解除限售符合《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中规定的解除限售相关条件,激励对象符合可解除限售的资格条件,其作为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安排。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本次条件成就已经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本次条件成就的相关事项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30日

  

  证券代码:603893          证券简称:瑞芯微        公告编号:2025-049

  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6月1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6月19日   11点00分

  召开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软件大道89号软件园A区20号楼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6月19日

  至2025年6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21日、2025年5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2025年5月30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信息。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3、7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便利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会提醒服务(即“一键通”),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一键通服务用户使用手册》(下载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5年6月17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8:00

  (二)登记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软件大道89号软件A区20号楼一楼

  (三)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还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股东可采用邮件或传真方式进行书面登记:在邮件或传真上需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复印件,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六、 其他事项

  1、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软件大道89号软件园A区20号楼

  2、联系电话:0591-86252506

  3、传真:0591-86252506

  4、邮箱:ir@rock-chips.com

  5、联系人:翁晶

  特此公告。

  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6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