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破产清算 被法院指定管理人暨公司控股股东 被申请破产审查的进展的公告 2025-05-30

  证券代码:002650                   证券简称:ST加加               公告编号:2025-04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控股股东破产清算事项概述

  1、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6月14日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被申请破产审查的公告》,2023年6月13日,经向湖南卓越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卓越投资”)核实,万向信托股份公司(以下简称“万向信托”)向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长沙中院”)申请卓越投资破产审查,案号:(2023)湘01破申25号。长沙中院经查明后裁定:本案移送至湖南省宁乡市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宁乡市人民法院”)审查。

  公司分别于2023年7月13日、2023年8月12日、2023年9月12日、2023年10月12日、2023年11月11日、2023年12月12日、2024年1月12日、2024年2月8日、2024年3月12日、2024年4月12日、2024年5月13日、2024年6月1日、2024年7月12日、2024年8月13日、2024年9月13日、2024年10月12日、2024年11月12日、2024年12月12日、2025年1月11日、2025年2月12日、2025年3月12日、2025年4月12日、2025年5月12日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被申请破产审查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28/029/032/033/038/052、2024-003/007/010/015/031/038/046/047/058/068/076/084、2025-003/015/019/028/044)。

  2、 2025年5月12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卓越投资转发的宁乡市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5)湘0182破申6号〕,宁乡市人民法院裁定受理了万向信托股份公司对湖南卓越投资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被法院裁定受理破产清算申请暨公司控股股东被申请破产审查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46)。

  二、控股股东破产清算事项的进展情况

  2025年5月29日,公司收到湖南天地人律师事务所转发的宁乡市人民法院《决定书》〔(2025)湘0182破3号〕,获悉宁乡市人民法院已指定公司控股股东卓越投资破产清算管理人,主要内容如下:

  “2025年5月12日,本院根据万向信托股份公司的申请,裁定受理湖南卓越投资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经竞争和摇号程序,中签机构为湖南天地人律师事务所。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第二十七条之规定,现指定湖南天地人律师事务所担任湖南卓越投资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管理人。

  管理人应当勤勉尽责,忠实执行职务,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管理人的各项职责,向人民法院报告工作,并接受债权人会议和债权人委员会的监督。管理人职责如下:

  (一) 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

  (二) 调查债务人财产状况,制作财产状况报告;

  (三) 决定债务人的内部管理事务;

  (四) 决定债务人的日常开支和其他必要开支;

  (五) 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之前,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

  (六) 管理和处分债务人的财产;

  (七) 代表债务人参加诉讼、仲裁或者其他法律程序;

  (八) 提议召开债权人会议;

  (九) 人民法院认为管理人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管理人的基本情况:

  管理人负责人:陈宇,13507403316

  核心成员:刘玉春、孙欢、方强、代健、刘寒禹

  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滨江路53号楷林国际A座10-12层

  三、风险提示

  1、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规范运作,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与卓越投资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均保持独立性,本次卓越投资破产清算事项暂未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截至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卓越投资破产清算事项是否会影响公司的控制权将视后续的破产方案及法院作出的最终裁定而定,目前暂未可知,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卓越投资持有公司股份216,419,200股,全部为非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79%。卓越投资累计质押其持有的公司股份216,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75%,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99.81%。卓越投资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被冻结和轮候冻结216,419,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79%,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100%。

  3、公司和控股股东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