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337 证券简称:李子园 公告编号:2025-032
转债代码:111014 转债简称:李子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5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5月24日通过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以通讯方式出席董事4人)。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国平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认真讨论和审议了本次会议的议案,并对议案进行了投票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李子转债”2025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一)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9日
证券代码:605337 证券简称:李子园 公告编号:2025-033
转债代码:111014 转债简称:李子转债
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李子转债”2025年
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根据《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及《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以下简称“《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相关规定,债券持有人会议对表决事项作出决议,须经出席(包括现场、通讯等方式参加会议)本次会议并有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所持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超过二分之一同意方为有效。
● 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相关规定,经表决通过的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对本期可转债全体债券持有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1166号文同意注册,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3年6月20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6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60,000万元,期限6年。债券简称“李子转债”,债券代码“111014”。
公司于2025年5月2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李子转债”2025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议案》,拟定于2025年6月16日召开“李子转债”2025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一)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6月16日上午9:00
(三)会议地点:浙江省金华市金东区丹溪东路1016号李子园科创大楼10楼会议室
(四)会议召开及投票方式:会议采取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投票采取记名方式表决。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通讯方式投票中的一种方式,不能重复投票。若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五)债权登记日:2025年6月6日
(六)出席对象:
1、截止2025年6月6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李子转债”(转债代码:111014)的债券持有人。
上述全体本公司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出席本次会议,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债券持有人。
2、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3、董事会认为有必要出席的其他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2、审议《关于修订〈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议案1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议案2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决议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5年6月15日下午17:00前以直接送达、邮寄或电子邮箱形式送达公司。
(二)登记地点:浙江省金华市金东区丹溪东路1016号李子园科创大楼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三)登记办法:
1、债券持有人为法人的,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的,持本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持有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的证券账户卡或适用法律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由委托代理人出席的,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样式,参见附件1)、持有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的证券账户卡或适用法律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
2、债券持有人为自然人本人的,持本人身份证、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的证券账户卡;委托代理人投票表决的,代理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持有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的证券账户卡;
3、异地债券持有人可于登记截止前,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邮件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4、上述有关证件、证明材料均可使用复印件。自然人债券持有人提供的复印件须本人签字;法人或非法人单位债券持有人提供的复印件须加盖法人或非法人单位公章。请于2025年6月15日下午17:00前以直接送达、邮寄或电子邮箱zqswb@liziyuan.com形式送达公司。
四、表决程序和效力
1、债券持有人会议投票表决采取现场记名或通讯方式进行投票表决(表决票样式参见附件2)。
债券持有人选择以现场记名表决的,现场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或代理人)需先办理出席登记。
债券持有人选择以通讯方式行使表决权的,应于2025年6月15日下午17:00前将表决票与身份证明(法人营业执照、自然人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文件)通过邮寄方式、现场提交方式或以扫描件形式通过电子邮件送达以下地址:
联系地址:浙江省金华市金东区丹溪东路1016号李子园科创大楼
联系人:程伟忠
电话:0579-82881528
邮箱:zqswb@liziyuan.com
邮编:321000
债券持有人选择通讯表决的,需将填写完整的表决票与身份证明(法人营业执照、自然人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文件)扫描件发送至上述指定邮箱,同时视为登记。
2、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对拟审议事项表决时,只能投票表示:同意或反对或弃权。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所持有表决权对应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废票,不计入投票结果。未投的表决票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不计入投票结果。
3、每一张未偿还的“李子转债”债券(面值为人民币100 元)有一票表决权。
4、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的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代表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二分之一以上(含本数)表决权的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同意方为有效。
5、债券持有人单独行使债权权利,不得与债券持有人会议通过的有效决议相抵触。
6、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相关规定,经表决通过的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对本次可转债全体债券持有人(包括未参加会议或明示不同意见的债券持有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7、债券持有人会议做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以公告形式通知债券持有人,并负责执行会议决议。
五、其他事项
1、会议会期半天,债券持有人及其代理人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差旅费用、食宿费用等,均由债券持有人自行承担。
2、联系方式:
联系人员:程伟忠
联系地址:浙江省金华市金东区丹溪东路1016号李子园科创大楼
联系电话:0579-82881528
邮箱:zqswb@liziyuan.com
邮编:321000
特此公告。
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6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李子转债”2025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并代本单位(或本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有面值为人民币100元的债券张数: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表决票
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李子转债”2025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表决票
兹确认本人/本单位 或本人/本单位的委托人
以 □现场 □通讯 形式出席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李子转债”2025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表决人:
注:1、请正确填写后打印或打印后用钢笔或黑色中性笔正确填写。
2、以上各项议案,各债券持有人或代理人请根据“同意”、“反对”、“弃权”的表决意见,在对应表决结果处划“√”,对同一项议案只能表示一项意见,用文字或其他符号标明的表决结果无效。
3、在表决票原件送达之前,邮件送达的文件与原件具有同等效力;邮件送达的文件与原件不一致时,以原件为准。
债券持有人或其管理人(盖章或签字):
债券持有人证券账户及持有债券张数(面值人民币100元为一张):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