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779 股票简称:水井坊 编号:2025-01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2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2025年第四次临时会议。会议通知于2025年5月23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会议的召集、通知、召开时间、地点、方式及出席人数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充分审议,会议于2025年5月28日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暨取消监事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拟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同时,公司依据相关规则对《公司章程》中监事会相关条款及其他条款进行相应修订。
针对新修订的《公司章程》第九十九条第四款(关于公司拟设职工董事一人的规定),根据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于2026年1月1日前完成职工董事的选举工作。
此外,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章程修订、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等相关手续。
本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与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水井坊关于修订〈公司章程〉暨取消监事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和完善。
本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与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水井坊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5月28日修订)》。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和完善。
本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与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水井坊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5月28日修订)》。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实施细则》进行修订和完善。
本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与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水井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5月28日修订)》。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与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水井坊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19)。
特此公告
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五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779 证券简称:水井坊公告 编号:2025-019
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6月1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6月18日 9点 30分
召开地点:成都市青羊区人民中路1段15号 天府丽都喜来登饭店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6月18日
至2025年6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说明:本次会议还将听取公司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5年4月29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2025年5月23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2025年第三次临时会议,以及2025年5月28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2025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2025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2025年5月24日和2025年5月29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0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1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便利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大会提醒服务,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大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一键通服务用户使用手册》(下载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上交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交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请符合上述条件的股东于2025年6月13日至6月17日工作时间到本公司董事办办理出席会议资格登记手续,或以电子邮件、传真与信函方式登记(以抵达公司董事办时间为准);
(二)自然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三)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四)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必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
六、 其他事项
(一)公司地址:成都市金牛区全兴路9号
邮政编码:610036
联系电话:028-86252847
传真:028-86695460
电子邮箱:dongshiban@swellfun.com
联系人:向逸云
(二)与会股东或委托代理人交通及住宿费自理。
特此公告。
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6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股票代码:600779 股票简称:水井坊 编号:2025-017
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2025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2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十一届监事会2025年第一次临时会议。会议通知于2025年5月23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通知、召开时间、地点、方式及出席人数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法、有效。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依法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购买董事、监事和高级经理职业责任保险的议案》
为保障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经理合法权益,降低其在履职过程中可能引致的风险,以激励其更好地履行职责,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为董事、监事和高级经理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责任保险购买相关事宜。责任保险具体内容如下:
投保人: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
保险人: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险人:
1、投保人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经理
保险责任:在保险期限内,被保险人因保险合同承保的非故意违法行为而被他人提出民事赔偿请求而依法应承担的民事赔偿金,以及被保险人为应对持股行权而产生的行权响应费用、被保险人为避免或降低因赔偿请求可能带来的不利影响而产生的危机管理费用、被保险个人因遭受个人非证券类赔偿请求而产生的法律服务费用,保险公司对被保险人负赔偿责任(免赔额除外)。
责任限额:累计赔偿限额为10,000万元,具体分项限额以承保方案中约定为准。
承保范围:全球,但投资者民事索赔会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包括港澳台地区)的相关法律。
承保期限:12个月(自保单签署之日起)
保险费:全部预计36万元以内
本议案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暨取消监事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拟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同时,公司依据相关规则对《公司章程》中监事会相关条款及其他条款进行相应修订。
本议案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与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水井坊关于修订〈公司章程〉暨取消监事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和完善。
本议案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与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水井坊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5月28日修订)》。
特此公告
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五年五月二十九日
股票代码:600779 股票简称:水井坊 编号:2025-018
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暨取消监事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28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2025年第四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暨取消监事会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暨取消监事会的原因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拟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同时,公司依据相关规则对《公司章程》中监事会相关条款及其他条款进行相应修订。
二、《公司章程》修订内容
(下转D44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