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D38版)
③根据账龄分析表,选取一定样本的账户,复核并测试所选取账户期后收款情况。
④实际发生坏账损失的,检查转销依据是否符合有关规定,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⑤已经确认并转销的坏账重新收回的,检查其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⑥通过比较前期坏账准备计提数和实际发生数,以及检查期后事项,评价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的合理性。
2、应收账款的核查及函证情况如下:
我们对应收账款函证558,905.76万元,发函比例占应收账款余额的95.59%,回函比例为20.11%,针对回函相关情况具体说明如下:
回函较低的原因:(1)公司的客户主要为政府部门和大型国有企业,客户内部管理流程复杂(如用印流程繁琐),回函响应度较低;(2)有些客户内部合规要求严格,函证响应度较低。
部分单位回函不符的原因:在水务工程业务,收入确认的会计政策为公司向客户提供工程建造服务,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的在建商品,根据履约进度在一段时间内确认收入,履约进度的确定方法为投入法,具体根据累计已发生的成本占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工程公司按履约进度逐步确认收入,按监理月报确认应收账款,而客户可能以发票、验收等时点入账,导致时间性差异;供水(自来水)板块,主要是由于入账时间不一致,导致存在差异。
针对污水处理及垃圾渗滤液处理业务未回函情况,我们执行的替代程序:通过检查相关特许经营协议、经审批的水量统计报表、销售发票及银行回款等相关原始资料进一步核实,不存在重大异常情况;因考虑被询证单位内部管理流程复杂(如用印流程繁琐),回函较慢,因此我们关注公司期后回款情况,部分单位已回款。
对于水务工程业务未回函或回函不符情况,我们执行的替代程序:通过检查了相关合同、材料收发单、结算单及银行回款、监理报告等对不符原因进行了进一步核实,不存在重大异常情况。
针对供水(自来水)板块回函不符情况,我们执行的替代程序:通过检查了相关合同、协议、水量统计表、发票及银行回款等对不符原因进行了进一步核实,不存在重大异常情况。
(二)、核查意见
经过上述审计程序,我们认为:公司2024年12月31日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计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坏账准备损失计提是充分和合理的。
问题三:关于研发费用。年报显示,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1.07亿元,同比增长46.67%,主要系有新增研发项目。关注到,公司研发人员数量有309人,占公司总人数比例为25.45%,较上年增加63人,其中专科及以下人员占比26%。此外,研发费用中职工薪酬为0.44亿元,较上年增加69%,占研发费用总额比例达41%。
请公司补充披露:
(1) 列示具体研发项目名称、应用领域、报告期内研发投入情况、项目进展、是否达到预期效果;
单位:万元
2024年度,公司共实施研发项目59项,其中存量项目15项,较2023年研发项目43项增加16项,研发成果主要应用于城镇污水处理、水务环保施工、自来水等业务领域。截至2024年末,已完成研发项目35项,正在进行中的项目24项,年内授权实用新型专利21项,专利数量较2023年19项增加2项,获取软件著作权18项,较2023年增加17项,发表论文13篇(其中中文核心期刊5篇),参编1项国家标准,获得1项省级工法。
研发项目中,“北湖厂碳排放核算及减排策略研究”成果应用与北湖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工艺优化,通过源头减排、过程控制、能源替代、资源回收以及系统优化给出了碳减排策略,预计可降低药耗5%。“低温条件下BAF运行效能提升技术研究”项目成果应用于汤逊湖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工艺优化,通过多因素分析给出冬季优化运行方案,确保BAF工艺稳定达标排放率达100%。“黄家湖污水系统提质增效运行效能研究”项目成果应用于黄家湖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工艺优化,采用先进的生物处理技术和膜分离技术,通过智能化管理和定期维护,建立健全的监测体系和应急机制,预计日平均水质BOD提升了31mg/L,日平均水质提升年度对比增加37.7%。“膜通量及其使用寿命的研究”“武汉市污水含砂特征及沉砂池除砂效果研究”项目其成果应用在三金潭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工艺优化,通过膜性能测试和清洗方法研究,根据研究成果指导预处理改造,保障了膜的使用寿命,预计三金潭污水处理厂的膜的使用寿命由5年延长至8年。“污水处理厂除臭系统优化设计研究”项目成果应用于黄浦路和南太子污水处理厂除臭系统,调整后H2S和NH3去除率≥98%,臭味去除率≥95%。“MBR元件弹状流稳态再生装置(脉冲大气泡曝气槽)”成果主要为膜工艺改进,通过改善传统曝气方法的不足,已形成产品并进行了销售,销售合同额为61.6万元。“基于大数据的智慧水务综合管理系统的研究”已应用于南湖生态活水项目尾水再生利用工程,形成一套行业内通用的、可复制、可推广的标准化产品,该项目已产生373万元的合同收益。
(2)结合研发人员的划分依据、分工职责、知识技能水平等,说明研发费用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存在明显差异,结合研发人员人均薪酬及同比变化情况,说明职工薪酬增加比例与研发费用及人员增加比例是否匹配,并说明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公司以是否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作为研发人员的划分依据,包括企业内部各级科创部门专职人员、各研发项目专班人员、相关岗位员工及技术骨干等辅助人员等,并根据其岗位职责、工作类型、研发工时等因素进行人员划分及薪酬归集。因公司主营业务为污水处理、工程施工建设、自来水生产、隧道建设运营等基础设施领域,其研发项目成果主要应用于日常生产经营及实际应用,科技创新成果类型主要为实用新型专利,因此研发人员中包含部分生产一线技术人员,作为辅助性研发人员从事设备调试、工艺改进、数据采集、工况监测等工作。
公司近两年研发人员及薪酬变化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研发费用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主要子公司武汉水务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于2020年12月获评“高新技术”企业、武汉市城市排水发展有限公司于2021年12月获评“高新技术”企业、武汉市水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红安既济水务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均于2023年12月获评“高新技术”企业。为响应国家新质生产力的政策要求,顺应企业创新发展内生需求,按照“高新技术”企业研发投入的相关规定,近年来随着公司营业收入的增加,公司相应加大了对研发项目的投入力度,2023年底武汉市水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红安既济水务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获评“高新技术”企业,故2024年研发费用总额持续增加,其占营业收入比例也在增加,2024年度营业收入同比增长21.62%,研发费用同比增长46.67%,研发费用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由2023年的2.35%增至2024年的2.84%,以保证“高新技术”企业所需的研发投入强度。2024年度研发项目数量及相应研发费用投入均有增加,并在原有研发人员的基础上新增部分人员参与研发活动,故研发人员数量出现增长;根据研发项目实际进度及工作需要,本年度实际研发工时增加较多,与之相匹配的薪酬归集同步增加,故研发费用中研发人员薪酬比例较上年度增长较多,但结合上表所示,公司研发人员薪酬占比与同行业公司相比不存在明显差异。
(2) 结合上述问题的回复情况,进一步说明公司研发费用确认是否符合会计准则,是否存在研发费用划分不准确的情形。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针对研发费用主要适用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规范研发支出的资本化与费用化标准。企业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应当区分研究阶段支出与开发阶段支出。企业研究阶段的支出,应当于发生时全部费用化,计入当期损益(利润表“研发费用”科目)。开发阶段支出符合条件的可资本化(确认为无形资产),否则费用化,无法区分研究阶段与开发阶段全部费用化,计入当期损益(利润表“研发费用”科目)。
公司将研发支出全部费用化,公司根据研发项目内容确定相应的研发人员并明确研发人员的岗位、职责与工作类型,参与研发工作的人员定期根据其实际参与项目情况记录相应工时,在进行研发人员薪酬归集时,公司根据工时记录和月工资表,将相关人员的薪酬归集至各研发项目;根据研发项目需求,确定研发直接投入;研发费用核算的相关内控制度合理并运行有效,研发费用认定准确、合理;公司研发费用根据研发项目按照“人员人工”、“直接投入”、“折旧费用”、“无形资产摊销”、“设计试验费”、“其他费用”进行核算,确认符合会计准则,不存在研发费用划分不准确的情形。
公司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如下:
对于研发费用,我们执行的主要程序包括:
(一)、核查程序
(1)获取公司的组织架构图,了解研发人员的核算范围,获取并检查员工花名册,检查研发人员的岗位、职责与工作类型;
(2)获取研发人员工资表、薪酬支付银行回单、社保与公积金缴费记录等,核查研发人员薪酬归集的准确性和合理性;
(3)获取公司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申报明细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报告》,核查向税务机关申请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的研发费用金额与公司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金额之间的差异及原因;
(4)取得公司研发费用明细表,分析报告期内研发费用变化情况,了解研发费用变动原因;
(5)了解研发费用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存在差异的原因;行业可比公司存在差异的原因;
(二)、核查意见
经过上述审计程序,我们认为:公司2024年度研发人员划分依据合理,核算归类正确,研发人员在各研发项目之间能够准确划分,不存在虚增研发人员或不当归集研发人员的情况。
问题四:关于毛利率水平。年报显示,公司主营污水处理、水务工程和自来水生产业务,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37.75亿元,同比增长21.62%,扣非净利润0.6亿元,较去年扭亏,整体毛利率为18.65%,较上年增加5.91个百分点。公司污水处理、水务工程业务分别实现收入20.14亿元、14.32亿元,毛利率分别较上年提升6.88、4.85个百分点。
请公司补充披露:
(1)近三年污水处理业务收入、处理量、处理价格、成本结构及同比变化情况,并说明报告期内毛利率提升的原因及合理性;
1、2022年至2024年可比期内污水处理业务收入、处理量、处理价格、成本结构及同比变化情况
表1-1单位:万吨
表1-2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表1-3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经对比分析:污水处理业务毛利率提升的原因如下:
注1:2022年至2024年,公司污水处理业务结算价格基本未发生变化,2024年、2023年、2022年污水销售量分别较上年度增加4,670.81万吨、6,877.30万吨、2,004.21万吨,主要是由于黄家湖、龙王嘴四期、南太子湖厂五期产能等改扩建项目投入运行,污水管网来水量增加等。
注2:从污水处理成本来看,除2023年因为折旧成本及其他生产成本增加原因,毛利率略有下降外,其余年份毛利率较为平稳,具体原因为:2023年折旧成本较2022年增长了24.02%,主要系污水处理板块2023年新增固定资产296,082.35万元,其中直接购入增加81,437.29万元,污水改扩建完工并转固增加214,645.06万元,使得本期固定资产折旧增加了10,994.71万元。公司折旧成本增长主要系为提升企业污水处理能力及经营规模,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并满足城市发展及生态环保需要,因此实施了部分污水处理厂新改扩建及相关管网设施工程,导致公司固定资产增加,相应折旧亦增加;
注3:其他生产成本主要系设备及管网维护、无形资产摊销、安全生产费,其中设备及管网维护成本较同期比较数据增加了8,943.70万元,主要系排水公司2023年较2022年增加运营单元4个,且近年新建项目如北湖、黄家湖三期、汤逊湖三期、汤逊湖四期等于2023年设备免费质保期满,使得2023年的设备维护支出增加;同时,因2023年污水处理量较同期比较增加6,925.68万吨,部分污水处理厂负荷率同比大幅度提升,为确保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设备运维安全及运行可靠性,保证污水运维及尾水排放满足环保政策及督查巡视要求,公司相应的增加了设备及管网维护支出。
(3) 近三年水务工程业务主要项目明细,包括项目名称、合同金额、开工时间、完工时间、各期完工进度、收入确认金额、成本、毛利率情况,并结合项目特点说明报告期内毛利率提升的原因及合理性;
2024年、2023年、2022年前十大工程项目收入合计占上市公司当期水务工程业务营业收入比重分别68.87%、71.36%、56.60%;2024年、2023年、2022年前十大工程项目成本合计占上市公司当期水务工程业务营业成本比重分别69.99%、69.39%、61.38%,如下表所示:
2024年水务工程主要项目明细
单位:万元
2023年水务工程主要项目明细
单位:万元
注1:报告期内,该项目根据现场施工环境对工程方案进行优化,从而提高了毛利率。
注2:白沙洲项目2023年完成竣工验收及工程结算,根据项目实际工程量变更及结算情况,该项目2023年度实际收入确认金额较原合同金额有所增加,故该项目本年度毛利率较上年有所增加。
2022年水务工程主要项目明细
单位:万元
2024年毛利率提升的主要原因:针对本年度实施的水处理综合项目等大型资源密集型工程,公司基于其项目特点采用了部分行业先进技术及管理手段,如余家头水厂升级改造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通过BIM(工程数据化工具)、智慧工地等技术,有效节约施工水、电等现场管理成本;宋家岗加压站工程施工通过并行施工与精细化管理,优化现场施工工序,动态调整施工效率,缩短关键工作工期约1个月。在精准控制建造成本的同时,通过全流程技术整合能力(涵盖设计-施工)有效摊薄边际成本,以专业技术集成优势更好发挥规模效应,推动工程成本降低,提高工程结算收入,提升了项目毛利率,在后续承接的大型项目中,工程公司将继续采用创新技术以提升工程管理水平。
(3)结合行业发展趋势、同行业可比公司毛利率水平等情况,说明公司毛利率提升是否符合行业趋势、是否具有可持续性。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1、行业发展趋势
随着长江大保护、新型城镇化战略等深入实施,我国水务环保行业规模仍呈现增长态势。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十四五“城镇污水处理及资源化利用发展规划》要求,到2025年城市污水处理率稳定在98%以上,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投资规模预计突破1.2万亿元。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多部门发布的《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提升行动(2023—2025年)》也提出,到2025年,环境基础设施处理处置能力和水平显著提升,新增污水处理能力1200万立方米/日,新增和改造污水收集管网4.5万公里,新建、改建和扩建再生水生产能力不少于1000万立方米/日。因此,水务环保及相关工程建设行业仍具有广阔的发展空间。
同时,在国家积极推动打造新质生产力的宏观政策以及“双碳”目标的引领下,以科技创新为核心驱动,以产业升级为实施路径,通过物联网、数字化、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以行业智慧化管理、数字化升级实现企业提质增效,正成为水务环保行业未来可持续发展的战略方向。
2、同行业比较:
公司主营业务主要为污水处理及水务工程施工。在污水处理方面,可比公司毛利率基本在30%以上,且呈现上升趋势,公司污水处理业务毛利率与同行业相比不存在较大差异;水务工程方面,可比公司毛利率约为10%且稳中有升,公司该板块前期总体体量较小,其毛利率水平低于行业平均水平,经过近几年的企业发展以及持续对标行业先进技术及经验,公司水务工程业务毛利率正逐渐趋近行业平均水平。综合以上行业发展趋势及同行业毛利率水平,公司毛利率水平与同行业毛利率无明显差异,符合行业发展趋势,具备可持续性。
公司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如下:
(一)、核查程序
对于公司2024年度毛利率的审计,我们执行的主要程序包括:
(1)取得公司不同产品、不同业务模式下产品销售明细,分析不同产品销售单价波动的合理性;
(2)对主要客户执行函证程序,核查交易的真实性,检查与产品销售相关的支持性单据,如合同、水量统计表、监理报告、结算单、发票等;
(3)访谈公司财务人员,了解产品的分类核算方法、生产成本的归集和分配方法、产品成本结转方法及毛利率情况,了解毛利率波动的原因;
(4)检查公司主要产品的毛利率情况,核查不同产品的单位售价、单位成本、毛利率情况,分析产品毛利率存在差异的原因及合理性;
(5)查阅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年度报告及其他公开资料,检查与公司毛利率波动是否一致,分析不一致的原因。
(二)、核查意见
经过上述核查,我们认为公司的收入、毛利率的变动真实合理,公司毛利率符合行业趋势,具有可持续性。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