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2025-05-29

  证券代码:000655    证券简称:金岭矿业     公告编号:2025-02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28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28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28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公司五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迟明杰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47人,代表股份355,643,83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7379%,其中: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人,代表股份347,740,14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4103%;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出席会议的股东共146人,代表股份7,903,69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276%。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共计146人,代表股份7,903,69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276%。

  公司董事宁革先生因公务出差,未能出席本次股东会,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以现场或视频方式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二)表决情况:

  1.审议《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355,469,73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99.9510%;

  反对   123,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348%;

  弃权   50,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14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7,729,59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7.7972%;反对123,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5638%;弃权50,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6389%。

  表决结果:通过。

  2.审议《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355,469,73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99.9510%;

  反对   123,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348%;

  弃权   50,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14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7,729,59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7.7972%;反对123,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5638%;弃权50,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6389%。

  表决结果:通过。

  3.审议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同意355,470,93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99.9514%;

  反对   123,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348%;

  弃权   49,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13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7,730,79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7.8124%;反对123,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5638%;弃权49,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6238%。

  表决结果:通过。

  4.审议《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355,468,91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99.9508%;

  反对   123,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348%;

  弃权   51,32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14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7,728,77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7.7869%;反对123,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5638%;弃权51,3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6493%。

  表决结果:通过。

  5.审议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同意355,489,93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99.9567%;

  反对   133,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376%;

  弃权   20,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5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7,749,79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8.0528%;反对133,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6903%;弃权20,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2568%。

  表决结果:通过。

  6.审议关于2025年中期分红安排的议案

  同意355,489,93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99.9567%;

  反对   133,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376%;

  弃权   20,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5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7,749,79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8.0528%;反对133,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6903%;弃权20,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2568%。

  表决结果:通过。

  7.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 355,468,41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99.9507%;

  反对   152,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429%;

  弃权   22,82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6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7,728,27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7.7805%;反对152,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9307%;弃权22,8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2887%。

  表决结果:通过。

  8.审议关于公开挂牌转让持有的塔什库尔干县金钢矿业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及债权的议案

  同意355,484,91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99.9553%;

  反对   124,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349%;

  弃权   34,82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9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7,744,77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7.9893%;反对124,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5702%;弃权34,8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4406%。

  表决结果: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济南)事务所

  2.律师姓名:赵新磊 吴彬

  3.结论性意见: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