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哲(江苏)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下转D27版) 2025-05-29

  证券代码:688192                  证券简称:迪哲医药              公告编号:2025-34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迪哲(江苏)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28日召开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本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5月16日以邮件方式送达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以及召开方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迪哲(江苏)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监事对本次监事会会议议案进行了审议,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治理结构及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贯彻落实新《公司法》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要求,优化公司治理结构,监事会同意取消公司监事会设置,同步废止现行《监事会议事规则》,由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原监事会法定职权。

  本议案经监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特此公告。

  迪哲(江苏)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5月29日

  

  证券代码:688192        证券简称:迪哲医药        公告编号:2025-36

  迪哲(江苏)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6月2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6月23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无锡市新吴区新阳路50号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6月23日

  至2025年6月2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注: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及2025年5月29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将在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4-9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为确保本次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减少会前登记的时间,本次现场出席会议的人员采取预约登记的方式,具体方式如下:

  (一)登记时间:2025年6月18日(9:30-15:00)

  (二)登记方式:

  1、邮件登记:拟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应在登记时间内将登记手续所需文件扫描件发送到邮箱IR@dizalpharma.com。邮件标题请注明“迪哲医药: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登记”。

  2、为避免信息登记错误,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三)登记手续所需文件

  拟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提供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自然人股东拟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加盖公章)、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执行事务合伙人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原件、法人股东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注册证书公证件原件、法定代表人或者执行事务合伙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原件、法人股东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注册证书公证件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上述出席现场会议的投资者,在会议召开当日办理现场登记时,需出示上述登记材料原件。

  六、 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其股东代理人请自行安排食宿及交通费用。

  2、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3、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21-61095757

  电子邮箱:IR@dizalpharma.com

  特此公告。

  迪哲(江苏)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迪哲(江苏)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6月2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192             证券简称:迪哲医药           公告编号:2025-35

  迪哲(江苏)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迪哲(江苏)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5 年 5月 2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治理结构及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及议事规则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具体公告如下:

  一、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完成向特定对象发行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新增股份4,176.4808万股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的登记,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417,648,086元增加至人民币459,412,894元。

  二、取消监事会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由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原监事会的职权。

  三、公司章程、议事规则修订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对《公司章程》及附件《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并相应废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形成修订版《公司章程》。

  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下转D27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