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克来机电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 公告 2025-05-21

  证券代码:603960        证券简称:克来机电        公告编号:2025-02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上海克来机电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15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投票,选举周涛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简历后附),任期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成员任期一致。公司按规定于2025年5月16日至2025年5月20日履行任前公示程序,公示期满无异议。

  经审查周涛先生个人履历等有关材料,未发现其有《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不得担任董事职务的情形,也未发现其有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且期限未满的情况,周涛先生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其任职资格和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截止目前,周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特此公告。

  附件:职工代表董事简历

  上海克来机电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1日

  附件

  职工代表董事简历

  周涛,男,1973年出生,毕业于上海大学机电控制及自动化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曾获得上海市科技进步奖二等奖一次。1998年4月至2015年12月,任上海大学教师,其中2001年9月起任讲师。2003年5月入职上海克来机电自动化工程有限公司,现任公司技术委员会高级工程师。

  

  证券代码:603960        证券简称:克来机电     公告编号:2025-024

  上海克来机电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5月20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公司会议室(上海市宝山区罗东路1555号)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长谈士力先生主持会议,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审议事项进行了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公司董事会秘书李南出席本次会议;副总经理严立忠列席本次会议;常务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曹卫红列席本次会议;公司其他高管均同时担任董事,已出席会议,无其他需要列席的高管。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5年中期分红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 议案名称:关于变更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议案号:5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议案号:6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5年中期分红预案的议案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议案8和议案9为需特别决议通过的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未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陆伟、蔡英杰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上海克来机电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克来机电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