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45 证券简称:同兴达 公告编号:2025-02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议无变更、取消、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没有出现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总经理万锋先生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5年5月20日下午15:00。
网络投票日期、时间:2025年5月2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20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20日9:15-15:00任意时间。
5、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方式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者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新澜社区布朗路1号银星智界一期2号楼16层贵宾会议室。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97人,代表股份116,748,29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260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115,215,27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7714%。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92人,代表股份1,533,0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893%。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92人,代表股份1,533,0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89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92人,代表股份1,533,0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893%。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管和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同时见证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了现场见证。
三、会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和网络投票表决方式表决,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提案1.00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6,050,4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023%;反对616,6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282%;弃权8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9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35,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4807%;反对616,6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2226%;弃权8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967%。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2.00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6,052,4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040%;反对616,6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282%;弃权79,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7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37,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6112%;反对616,6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2226%;弃权79,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663%。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3.00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6,050,4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023%;反对616,6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282%;弃权8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9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35,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4807%;反对616,6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2226%;弃权8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967%。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4.00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6,052,4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040%;反对616,6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282%;弃权79,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7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37,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6112%;反对616,6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2226%;弃权79,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663%。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5.00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6,050,5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024%;反对626,3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365%;弃权7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1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3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4872%;反对626,3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8553%;弃权7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575%。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6.00 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6,051,7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034%;反对645,0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525%;弃权5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4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3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5655%;反对645,0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0751%;弃权5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594%。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7.00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拟向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5,957,2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225%;反对718,6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155%;弃权7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2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4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4012%;反对718,6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8761%;弃权7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227%。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表决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提案8.01 审议通过了《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者的董事薪酬方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30,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1611%;反对659,4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0144%;弃权43,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24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30,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1611%;反对659,4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0144%;弃权43,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245%。
表决结果:通过,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提案8.02 审议通过了《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5,999,0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583%;反对664,4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691%;弃权8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2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83,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1278%;反对664,4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3406%;弃权8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316%。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9.00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5,999,0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583%;反对698,9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987%;弃权50,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3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83,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1278%;反对698,9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5911%;弃权50,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811%。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10.00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6,044,0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968%;反对599,8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138%;弃权104,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9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2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0632%;反对599,8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1267%;弃权104,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101%。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11.00 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注册地址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6,062,4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126%;反对605,3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185%;弃权80,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9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47,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2635%;反对605,3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4855%;弃权80,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511%。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表决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提案12.00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6,020,8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769%;反对656,1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620%;弃权71,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1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05,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5499%;反对656,1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7992%;弃权71,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509%。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13.00 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6,063,8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138%;反对627,7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377%;弃权56,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8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48,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3548%;反对627,7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9466%;弃权56,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986%。
表决结果: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林培伟、李思源)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以及本次会议的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会议的提案以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