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03证券简称:大中矿业公告编号:2025-056
债券代码:127070债券简称:大中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5月16日以电子邮件形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于2025年5月19日上午8:30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7名,实际参会董事7名。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牛国锋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出具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8)。
三、备查文件
1、《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5月19日
证券代码:001203证券简称:大中矿业公告编号:2025-057
债券代码:127070债券简称:大中转债
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5月16日以电子邮件形式通知全体监事,会议于2025年5月19日上午10:00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3名,实际参会监事3名。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任杰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需求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公司的财务费用、降低运营成本。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8)。
三、备查文件
《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年5月19日
证券代码:001203证券简称:大中矿业公告编号:2025-058
债券代码:127070债券简称:大中转债
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19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需求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199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1,894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8.98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196,608.12万元,扣除发行费用15,083.33万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81,524.79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4月26日划至指定账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4月26日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1]3381号)。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金日晟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湖南大中赫锂矿有限责任公司、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用途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公司IPO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根据公司的战略定位、经营规划,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强公司盈利能力,公司于2023年12月20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4年1月5日召开了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大中转债”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并投入建设新项目的议案》,同意将可转债募投项目“选矿技改选铁选云母工程”剩余的部分募集资金和IPO募投项目“重新集铁矿185万吨/年干抛废石加工技改项目”剩余的全部募集资金用途变更为实施“一期年产2万吨碳酸锂项目”;将IPO募投项目“周油坊铁矿年产140万吨干抛废石加工技改项目”剩余的全部募集资金用途变更为实施“年处理1200万吨含锂资源综合回收利用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并投入建设新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49)。
根据公司所处行业的市场环境,结合公司未来年度的经营规划、战略定位及行业、市场、环境等变化因素,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强公司盈利能力,公司于2025年3月17日召开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5年4月2日召开了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大中转债”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建设规模、结项、变更和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年处理1200万吨含锂资源综合回收利用项目”扩大产能,调整自有资金及募集资金投资总额,项目更名为“年处理2000万吨多金属资源综合回收利用项目”,该项目整体规划分两期建设;将IPO募投项目“150万吨/年球团工程”结项结余募集资金用途变更为实施“年处理2000万吨多金属资源综合回收利用项目(一期)”。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建设规模、结项、变更和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4月30日止,公司IPO募集资金(含理财本金、收益及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和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余额为33,276.91万元。
注:上述余额系公司自行统计,未经会计师鉴证。
四、前次使用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公司于2024年5月9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需求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2,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在上述授权金额及期限内,公司实际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IPO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总额为41,500万元。截至2025年5月6日,公司已将全部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5月11日、2025年5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1)、《关于归还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9)。
五、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基本情况
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公司的财务费用、降低运营成本,在确 保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需求的前提下,公司决定使用不超过30,000万元暂时闲 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六、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预计节约财务费用的金额、导致流动资金 不足的原因、是否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和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 目正常进行的措施
公司使用3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按照最新一期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3.1%测算,预计可减少公司利息支出930万元。随着公司生产规模的扩大、在建项目的新增,所需流动资金也随之增加,为了满足业务发展需要以及减少财务费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决定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上述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直接或间接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可以有效降低财务成本,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承诺: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直接或者间接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不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期限届满前,公司将该部分募集资金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若出现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超过目前预计而产生的建设资金缺口,公司将及时归还募集资金,以保障不影响募投项目的建设。
七、相关批准程序及审核意见
(一) 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5月19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二) 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5月19日,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需求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公司的财务费用、降低运营成本。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三)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因此,本保荐机构对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八、 备查文件
1、 《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 《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 《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