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2024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2025-05-20

  证券代码:002748证券简称:ST世龙公告编号:2025-02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世龙实业”或“公司”)于近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下发的《关于对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报的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5〕第128号,以下简称“《问询函》”),要求公司对2024年年度报告相关事项作出书面说明。公司收到《问询函》后,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并会同公司年审会计师就《问询函》列载的问题逐条核查落实,现回复如下:

  问题1、根据《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中新旧规则衔接安排第七条:自新规则施行之日起,上市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相关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适用新规则第9.8.1条第八项关于虚假记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规定。新规则施行前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载明公司披露的年度报告财务指标存在虚假记载,但在新规则施行后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同样予以适用,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你公司股票自2024年5月17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请你公司:

  (1)《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第9.8.6条规定,“上市公司因触及本规则第9.8.1条第八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应当至少每月披露一次差错更正进展公告,直至披露行政处罚决定所涉事项财务会计报告更正公告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意见等文件”。请说明其他风险警示期间差错更正进展披露及会计师专项核查情况。

  公司回复:

  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世龙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龙供应链”)于2019年至2020年期间通过与相关客户开展无实物流转、不具有商业实质的虚假贸易业务,虚增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和利润,导致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和2020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公司2019年度、2020年度财务报表存在差错。为准确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对公司前期会计差错进行了更正,并对2019年度、2020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追溯调整。公司已于2024年4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前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24)0011006914号),鉴证结论为:世龙实业编制的《前期重大差错更正专项说明》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世龙实业前期会计差错的更正情况。具体已于2024年4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

  (2)《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第9.8.8条规定,“上市公司因触及本规则第9.8.1条第八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本所申请对其股票交易撤销其他风险警示:(一)公司已就行政处罚决定所涉事项对相应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二)自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已满十二个月”。请结合前述规定及你公司整改情况,说明你公司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计划及工作进展。

  公司回复:

  1、公司已完成行政处罚所涉事项的整改并持续规范运行

  2019年至2020年期间,公司供应链贸易业务在资金管理、采购与付款环节、销售与收款环节的内部控制运行方面存在缺陷。2022年7月21日,公司收到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西监管局(以下简称“江西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22】11号,在收到上述决定书后,公司采取了积极有效的整改措施,及时向江西证监局报送了相关书面整改报告,后续持续规范执行。公司已于2022年8月17日披露了《关于江西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决定的整改报告》(公告编号:2022-045)。

  针对2019年年度报告和2020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的问题,公司已对相应期间财务报表进行了会计差错更正,于2024年4月27日披露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

  2、公司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计划及工作进展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第9.8.8条规定,经自查:

  (1)公司已就行政处罚决定所涉事项对2019年度、2020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追溯重述,符合《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第9.8.8条第(一)项的要求。

  (2)江西证监局于2024年5月14日作出了《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1号(以下简称“《行政决定书》”),截至本《问询函》回复日已满十二个月期限,符合《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第9.8.8条第(二)项的要求。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经自查:

  (1)公司不存在《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项规定的“存在资金占用且情形严重”的情形。

  (2)公司不存在第9.8.1条第(二)项规定的“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且情形严重”的情形。

  (3)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正常运行,不存在9.8.1条第(三)项规定的“董事会、股东会无法正常召开会议并形成决议”的情形。

  (4)公司不存在9.8.1条第(四)项规定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或者未按照规定披露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情形。

  (5)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运行,不存在9.8.1条第(五)项规定的“生产经营活动受到严重影响且预计在三个月内不能恢复正常”的情形。

  (6)公司财务资金收付正常,不存在9.8.1条第(六)项规定的“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的情形。

  (7)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2022年、2023年、2024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分别为:26,170,878.41元、-5,898,813.72元、178,589,230.90元,不存在9.8.1条第(七)项规定的“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的情形。

  (8)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2022年度至2024年度)累计现金分红为36,000,000元(包含拟实施的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占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的48.08%。因此,公司不存在9.8.1条第(九)项规定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的公司,其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低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且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低于5000万元”的情形。

  综上,经自查,公司已满足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全部条件,且公司不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的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其他情形,公司已按照规定及时履行决策程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了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申请。

  (3)请年审会计师、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年审会计师回复:

  1、实施的主要核查程序

  (1)查阅公司关于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会议决议、更正后财务报表及附注;

  (2)获取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前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24)0011006914号),查阅鉴证结论,与相关会议决议内容、更正后财务报表及附注进行核对;

  (3)查阅《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相关规定,判断公司是否符合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条件。

  2、核查结论

  经核查,我们认为:

  截至本专项说明出具日,公司已就行政处罚决定所涉事项进行了差错更正并履行了披露义务,且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已超过一年,符合《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第9.8.8条规定的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条件,且公司不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的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其他情形。

  我们未发现公司回复内容与我们在核查过程中所了解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的情形。

  江西济仁律师事务所律师回复:

  根据公司提供的说明及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所律师认为:

  1、世龙实业已完成行政处罚所涉事项的整改并持续规范运行,世龙实业已就行政处罚决定所涉事项对2019年度、2020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追溯重述,符合《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第9.8.8条第(一)项的要求。

  2、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西监管局于2024年5月14日作出了《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1号,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已满十二个月期限,符合《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第9.8.8条第(二)项的要求。

  3、经逐项核查,世龙实业不存在《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第9.8.1条规定的应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其他情形。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世龙实业已满足《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第9.8.8条规定的可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全部条件,且世龙实业不存在《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的应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其他情形。

  问题2、报告期内,你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9.85亿元,同比下降5.07%;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以下简称“扣非后净利润”)为3332.74元,同比增长664.98%;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72亿元,同比增长68.09%。分产品看,AC系列产品、氯碱系列产品毛利率分别为9.36%、27.43%,同比分别增加4.34、下降0.32个百分点。请你公司:

  (1)请结合行业情况、产品销售情况、毛利率、期间费用、市场地位、主要客户变化情况及同行业可比公司业绩情况等,说明2024年度扣非后净利润同比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并结合销售模式、信用政策、主要客户回款情况等说明2024年度经营活动现金流同比增长的原因。

  公司回复:

  1、扣非后净利润同比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

  (1)公司2024年与2023年利润表各项目对比如下:

  单位:万元

  

  通过上表所示,公司扣非后净利润同比大幅增长,主要为毛利的增加。

  公司主要产品的毛利同比变动如下表:

  单位:万元

  

  由上表可看出,公司2024年产品毛利率上升主要系公司AC发泡剂系列产品,该系列产品营业收入占公司营业总收入的60.86%,该系列产品主要为AC发泡剂,该产品占AC发泡剂系列产品收入的比重为93.10%。

  2024年,受市场影响,公司主要产品AC发泡剂销售价格虽较上年同期下跌2.76%,公司于报告期内持续加大销售力度,积极推进降本增效工作,AC发泡剂产品销售收入上升3.67%,单位销售成本下降6.80%,产品毛利额增加4,613.99万元,毛利率同比增加3.82个百分点,公司扣非后净利润同比上升。

  (2)公司主要客户变化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续:

  

  公司两年度的前五名大客户占当期销售总额的比例变动不大,但前五名客户存在差异,主要原因如下:

  前五名客户中新增两家单位,系随着合作程度加深,销售额较上期有所增长导致。

  前五名客户中减少一家单位,系其自有AC发泡剂产线投产,故减少对公司AC发泡剂的采购。

  (3)同行业可比公司业绩情况:

  单位:万元

  

  公司主要系氯碱化工产品的生产销售企业,AC系列产品占公司营业总收入比例为60.86%,但该系列产品目前尚无同类别产品的上市公司可对比,故公司以上述氯碱化工行业上市公司进行对比分析。

  与上述三家化工行业上市公司进行对比,可以看出,本报告期内各氯碱化工公司扣非后净利润较上年期均有增加。总体来看,公司与同行业公司业绩变动趋势一致。

  综上,公司主要客户变化不明显,公司与同行业公司业绩变动趋势一致。公司扣非后净利润同比大幅增长的原因主要系AC系列产品的毛利增加。

  2、经营活动现金流同比增长的原因

  (1)公司销售模式、信用政策

  公司是以生产氯碱及下游产品为主的综合性化工企业,报告期内主要从事AC发泡剂、氯化亚砜、氯碱及双氧水等化工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具体产品的销售模式以直销为主,经销为辅,报告期公司主要产品、销售模式未发生变化。

  公司依据客户信用背景调查、历史交易记录等对不同客户给与一定期限的信用期,具体信用政策如下:

  

  (2)主要客户回款情况

  单位:万元

  

  (3)公司2024年与2023年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各项目对比如下:

  单位:万元

  

  (1)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99,475.88万元,同比增加3,143.22万元,增幅3.26%,系银行承兑汇票的托收以及贴现金额较上期有所增加导致。

  (2)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59,987.48万元,同比减少5,324.63万元,减幅8.15%,系大宗原材料的市场价格下跌导致。

  (3)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6,046.31万元,同比增加1,812.64万元,增幅42.82%,主要系支付行政罚款、各类履约保证金等导致。

  综上,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同比增加2,014.32万元,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同比减少4,958.95万元,因此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上升6,973.27万元。

  (2)结合不同业务板块收入构成、成本确认、费用发生、销售回款、历史业绩等情况,说明你公司一季度及四季度扣非后净利润发生较大波动的原因,并量化分析各季度间经营活动现金流与扣非后净利润变动趋势不匹配及存在差异的原因。

  公司回复:

  1、公司2024年一季度及四季度主要利润表项目变动如下表:

  单位:万元

  

  由上表可看出,公司2024年一季度及四季度扣非后净利润发生较大波动的原因主要系产品毛利、期间费用的变动及固定资产减值的计提因素。具体变动原因情况如下:

  (1)毛利变动原因

  公司产品毛利率贡献主要来源于AC发泡剂及烧碱产品。报告期内,公司AC发泡剂产品第四季度销售均价较一季度上涨1.46%,单位成本下降7%;烧碱产品第四季度销售均价较一季度上涨11.95%,单位成本下降6.25%,公司产品综合毛利率总体上升,故公司四季度较一季度扣非后净利润上涨幅度较大。

  (2)期间费用变动原因

  各项期间费用明细如下表:

  单位:万元

  

  经比较,2024年四季度较一季度各项费用均有不同幅度增加。销售费用增加82.73万元,系四季度营业收入规模增长导致;管理费用增加103.90万元,系年末计提职工奖金导致;研发费用增加773.20万元,系一季度研发活动较少导致;财务费用增加61.04万元,系银行存款减少导致利息收入减少。

  (3)资产减值损失变动原因

  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归属于北区老热电厂的固定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计提减值准备约1,786.22万元。

  综上,公司2024年一季度及四季度扣非后净利润发生较大波动的原因主要系产品毛利、期间费用的变动及固定资产减值的计提因素。

  3、公司2024年各季度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增减变动如下表:

  单位:万元

  

  公司四个季度利润与现金流变动不匹配的原因:一季度因年初开工备料影响,致使公司一季度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较大,另因发放上年度奖金,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较大,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大于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导致一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数;二、三季度扣非净利润变动不大,二季度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较三季度较少,且二季度收到2023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退税,导致二、三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差异较大;四季度公司加强对应收款项的回收及管理,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增加,且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存在减值迹象的固定资产进行减值测试,计提资产减值损失1,672.42万元,导致扣非后净利润减少。

  (3)请你公司结合公司产品竞争力、行业发展状况、收入成本构成及变动等说明公司产品毛利率波动的原因,毛利率变动是否处于行业合理水平,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存在显著差异。

  公司回复:

  1、收入成本构成及变动分析

  单位:万元

  

  公司AC系列产品包括AC发泡剂、十水碳酸钠、氨水及水合肼,主要产品为AC发泡剂。2024年,AC发泡剂主力下游行业-房地产及鞋革等轻纺制造等行情不佳,叠加市场激烈竞争等因素,AC发泡剂产品价格呈小幅度地下跌趋势。

  公司氯碱系列产品包括烧碱、液氯、氯气及双氧水,主要产品为烧碱及双氧水。2024年,由于市场供应增量,下游需求减少,公司烧碱产品销售价格较上年同期有小幅度地下降。

  公司氯化亚砜系列产品包括氯化亚砜、丁酯、氯醚,主要产品为氯化亚砜。2024年,由于氯化亚砜的主要下游行业如三氯蔗糖等需求下降,加之新兴锂电池行业短期内未能实现快速增长,同时受到市场竞争的影响,氯化亚砜的产品价格有小幅度下降。

  公司医、农药中间体系列产品包括对氯苯甲醛、对氯苯甲酸及邻氯苯腈,主要产品为对氯苯甲醛和邻氯苯腈。2024年,持续受下游医、农药行业产品市场及行业内开工率不足等因素影响,对氯苯甲醛和邻氯苯腈产品市场持续走低。

  同时,报告期内,公司大宗原材料及能源用电的采购成本较上年同期均有所下降。主要产品销售价格的下降幅度小于大宗原材料和能源用电采购成本的下降幅度,产品综合毛利率同比上升。

  2、同行业公司变动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公司系氯碱化工产品的生产销售企业,主要AC系列产品占公司营业总收入比例为60.86%,但该系列产品目前尚无同类别产品的上市公司可对比,故公司以上述氯碱化工行业上市公司进行对比分析。

  与上述三家氯碱化工行业上市公司进行对比,可以看出,2024年氯碱化工行业较上年同期毛利率均有不同程度的增长。因行业内各公司的产品结构存在差异,公司报告期内毛利率变动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不存在显著差异。

  (4)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年审会计师回复:

  1、实施的主要核查程序

  (1)查询行业资讯、同行业公司的定期报告、业绩预告等,了解行业现状、经营情况等,获取公司2024年毛利率变化原因分析报告;

  (2)获取公司主营业务、主要产品、销售模式以及信用政策,客户回款情况是否发生变化;

  (3)从商业逻辑和会计逻辑进行分析性复核,检查营业收入趋势是否属于行业正常态势。检查与应收账款、税金、销售费用等数据间关系合理性,将营业毛利率、应收账款周转率等关键财务指标与可比期间数据进行比较。判断本年度业务数据合理性;

  (4)获取并复核公司现金流量表编制过程;对现金流量明细表购销业务明细进行复核和检查,审查“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和“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所支付的现金”项目金额的合理性。

  2、核查结论

  经核查,我们未发现公司回复内容与我们在核查过程中所了解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的情形。

  问题3、年报显示,报告期末你公司固定资产账面价值9.46亿元,较期初下降7.29%。其中,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金额7753.94万元,因处置或报废减少2201.79万元,在建工程转出361.42万元。本年度计提减值准备1786.22万元。报告期末你公司在建工程期末余额1.87亿元,较期初增长160.92%。请你公司:

  (1)说明报告期内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的具体情况,包括项目内容、开工与竣工时间、投资规模、累计投入资金、转入固定资产内容、依据、时间、金额,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公司回复:

  报告期内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报告期内,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主要项目共9项,投资总规模7,741万元,累计投入资金7,753.94万元,工程已全部完工,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按工程实际成本转入固定资产,其中:机器设备6,085.34万元,房屋及构筑物1,224.01万元,电子设备444.59万元,因更新和技改项目是分期建设和分期投入使用,故开工时间及竣工时间以区间列示,相关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2)补充列示“在建工程转出”的具体情况,包括在建工程性质、主要用途、转出事由等,说明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公司回复:

  报告期内固定资产转入在建工程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决定对亚砜装置进行填平补缺改造(项目编号为:JG202217),将原处于备用状态的设备全部转入该项目;因环保设施提标改造项目(项目编号为:JG202426)需要,将综合利用厂原处于备用状态的设备转入该项目。相关会计处理符合会计准则和会计要求,其JG202217项目在2024年12月份竣工,JG202426项目在2025年3月竣工。

  (3)补充列示报告期末在建工程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名称、开工时间、投资规模、累计投入资金、具体建设进展、预计完工时间等,说明在建工程大幅增长的合理性。

  公司回复:

  报告期内在建工程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注1:无酸缩合试验装置已计提减值。

  *注2:上表中“建设进展”为公司根据各项目实际建设进程的预估。

  报告期内,本公司在建工程期末余额18,791.72万元,较年初增长524.66%,本期在建工程投入15,783.41万元,主要系热电厂升级改建项目及环保设施提标改造项目,该两个项目占在建工程项目本期投入的84.90%。其中,热电厂升级改建项目因处于关键建设期,项目支出加大。

  (4)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同时说明针对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期末余额真实性所执行的审计程序、获取的审计证据及最终结论

  年审会计师回复:

  1、实施的主要核查程序及针对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期末余额真实性所执行的审计程序

  (1)评价和测试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的内部控制制度,获取相关的长期资产内部控制文件及执行单据,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设计及运行的有效性;

  (2)获取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明细表,核对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总账数与明细账是否一致;

  (3)关注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的本期增加及减少情况,检查在建工程的立项申请、工程借款合同、工程建设合同、工程施工合同、发票、工程物资请购申请、付款单据、运单、验收报告等原始凭证是否完整,计价是否正确;检查在建工程转固时间是否满足相应的条件、金额是否正确;检查固定资产处置或报废时有关的会计处理是否符合规定、金额是否正确;

  (4)核查固定资产权属证书,抽盘固定资产,实地观察在建工程现场,核实各项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是否真实存在、账实是否相符;

  (5)获取管理层在资产负债表日就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判断的说明,关注是否存在减值的情况,并核查减值准备计提的方法是否符合规定、减值准备计提数是否恰当,相关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6)结合对银行借款等的检查,了解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是否存在重大的抵押、担保情况。

  2、核查结论

  经核查,我们未发现公司回复内容与我们在核查过程中所了解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的情形。

  3、获取的审计证据及审计结论

  我们获取了公司长期资产相关内控制度、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明细表、折旧测算表、盘点表、新增长期资产的合同、工程产值资料、发票、产权证、函证等资料。我们认为公司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期末余额是真实的。

  问题4、年报显示,报告期末你公司货币资金余额1.22亿元,较期初下降25.85%;短期借款余额1.97亿元,较期初增长50.35%;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余额5115.16万元,较期初下降63.15%;长期借款余额6440万元,较期初增长28.72%。请你公司:

  (1)详细说明报告期末货币资金下降的原因,短期借款、长期借款大幅增长的原因,同你公司收入变动是否匹配,是否与公司经营战略及行业发展一致,并结合上述情况说明与你公司历年数据、同行业公司情况是否存在显著差异。

  公司回复:

  1、报告期末货币资金下降的原因,短期借款、长期借款大幅增长的原因

  报告期末,公司货币资金余额1.22亿元,较期初下降25.85%的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增加1.72亿元,购建长期资产支出1.68亿元(主要系热电厂升级改建项目建设投入增加),且2024年半年度实施了现金分红2,400万元,故货币资金较期初下降。

  报告期内,短期借款、长期借款大幅增长的主要原因为:本年度偿还了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为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新增了短期及长期借款。短期借款、长期借款与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结合来看变化不大,报告期末三者余额合计31,233.38万元,报告期末较期初减少717.06万元,下降比例仅为2.31%。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公司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198,482.99万元,同比下降5.07%,收入不存在较大变动。

  综上,公司货币资金下降,短期借款、长期借款大幅增长与公司收入变动匹配、与公司经营战略一致。

  2、公司历年数据与同行业公司对比情况

  同行业公司货币资金、短期借款、长期借款等变动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注:以上同行业数据来源于巨潮资讯网,均为各公司已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

  从上表可知,除ST中泰(SZ002092)外,报告期内,本公司货币资金变化方向与同行业公司一致;在长、短期借款变化方面,本公司与同行业公司变化方向存在差异,主要系各公司生产经营发展战略不一致,导致投资活动及筹资活动存在差异。公司资产结构合理,资产负债率处于良好水平。

  综上,公司货币资金下降,短期借款、长期借款大幅增长与公司收入变动匹配、与公司经营战略及行业发展基本一致。

  (2)结合有息负债明细情况,对财务费用利息支出进行测算并说明有息负债规模与利息支出的匹配性。

  公司回复:

  报告期内,公司有息负债主要为银行短期借款和长期借款。截至报告期末,短期借款余额为1.97亿元,长期借款余额为1.14亿元(包含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4,993.75万元),相关利息测算如下:

  单位:元

  

  公司对上述有息负债的利息费用测算主要依据各笔借款合同的借款金额、起止日期、期限、利率等计算。经测算,公司短期借款、长期借款的利息费用为1,238.81万元,公司账面利息费用为1,237.76万元,不存在较大差异。因此,报告期内,公司的有息负债规模与财务费用利息支出相匹配。

  (3)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年审会计师回复:

  1、实施的主要核查程序

  (1)获取短期借款、长期借款明细表及相关借款合同;

  (2)获取借款利息测算表,并复核相关测算表是否正确;

  (3)根据现金流量表,分析本期货币资金增加减少的项目,并获取相关证据。

  2、核查结论

  经核查,我们未发现公司回复内容与我们在核查过程中所了解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的情形。

  问题5、年报显示,报告期末你公司应收票据账面价值4.19亿元,较期初下降8.19%,均为银行承兑票据;应收账款按账龄披露期末账面余额为2.42亿元。其中账龄3年以上余额1.67亿元,占比69.08%,本期计提减值准备2701.08元;应收款项融资期末余额4869.13万元,较期初增长8.51%。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款项融资终止确认金额2.69亿元。请你公司:

  (1)补充说明公司票据结算业务中,是否存在出票人与背书对象为同一方控制或存在关联关系的情形,如是,说明该类型业务的详细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业务对方名称、成立时间、主营业务、实缴资本、金额及占比、交易背景、是否具备商业实质,收入确认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

  公司回复:

  公司收到的银行承兑汇票中,出票人为公司客户或客户从前手背书取得,公司在收到银行承兑汇票再对外背书时,背书对象均为公司的供应商,经公司核查,公司收到的银行承兑汇票中,不存在票据的出票人与背书对象为同一方控制或存在关联关系的情形。

  (2)结合销售模式、信用政策、主要客户、同行业可比公司相关情况等,说明你公司三年以上账龄的应收款项占比较高的原因。

  公司回复:

  1、公司销售模式、信用政策

  公司是以生产氯碱及下游产品为主的综合性化工企业,报告期内主要从事AC发泡剂、氯化亚砜、氯碱及双氧水等化工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具体产品的销售模式以直销为主,经销为辅,报告期公司主要产品、销售模式未发生变化。

  公司依据客户信用背景调查、历史交易记录等对不同客户给予一定期限的信用期,具体信用政策如下:

  

  2、账龄三年以上主要客户如下:

  单位:元

  

  公司账龄在3年以上应收账款主要客户系上海涌垦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涌垦”)和如东泰邦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如东泰邦”)。其相关应收账款主要系子公司江西世龙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贸易业务及上海涌垦与公司水合肼包销业务而产生,相关应收账款金额为16,540.41万元,占3年以上应收账款总额的比例为99.14%。上述两家单位因回款具有重大不确定性,公司已单项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3、同行业公司账龄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注:以上同行业数据来源于巨潮资讯网,均为各公司已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

  从同行业公司账龄结构表可以看出,公司3年以上应收账款占应收账款总额比例明显高于同行业水平。剔除上海涌垦和如东泰邦相关应收账款后,3年以上应收账款占应收账款总额比仅为0.59%,应收账款账龄结构合理,与化工行业没有明显差异。

  (3)请年审会计师说明针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采取的审计程序、获取的审计证据及结论。

  年审会计师回复:

  1、针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实施的主要审计程序

  (1)评价和测试公司销售内部控制制度,获取相关的内部控制文件及执行单据,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设计及运行的有效性;

  (2)获取公司主要客户的销售合同,分析其销售政策是否有重大变化;

  (3)分析复核公司的信用政策及公司的信用评级文件;

  (4)分析复核公司应收账款变动明细表、应收票据备查簿、应收款项融资明细表;

  (5)对公司主要的应收账款进行函证;

  (6)抽查核对主要客户重大交易涉及的合同、发票、出库单、签收单等。

  (7)对公司应收票据、应收款项融资实施盘点程序等。

  2、审计证据及结论

  我们获取了销售相关内部控制文件、应收账款明细表、应收票据备查簿、应收款项融资明细表、公司信用政策及客户信用评级文件、合同、发票、出库单、签收单、函证等资料。我们未发现公司回复内容与我们在审计过程中所了解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的情形。

  问题6、年报显示,报告期末你公司存货账面价值9014.84万元,同比下降38.73%。报告期内未计提跌价准备,转回或转销跌价准备113.81万元。

  (1)结合存货构成明细、性质特点、库龄、在手订单、期后产品销售价格和原材料价格变动等情况,补充说明报告期末存货金额大幅下降的原因,是否与公司业务发展相匹配,量化说明存货结构变动情况与报告期内在手订单、采购总额、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库存数量的匹配关系和合理性。

  公司回复:

  1、存货结构变动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报告期末存货结构有一定变动,报告期内存货大幅下降主要系库存商品期末余额大幅下降所致。报告期初,原材料占存货总额的比例为28.06%,在产品占存货总额的比例为10.17%,库存商品占存货总额的比例为61.77%;报告期末,原材料占存货总额的比例为43.71%,在产品占存货总额的比例为10.48%,库存商品占存货总额的比例为45.81%。

  2、公司2024年主要产品产销情况如下表:

  单位:元

  

  从上表可以看出,报告期内公司加大产品销售力度,主要产品产销率均大于100%;同时,报告期内主要原材料价格的下跌使各主要产品期末结存单价较期初大幅下降,故库存商品期末余额大幅下降。

  3、2024年末,公司主要原材料库龄及期末结存价格与期后采购价格情况如下表:

  单位:元

  

  公司的原材料及辅助材料库龄较短,都在1年以内。库龄较长的其他原材料均为备品配件,其本身使用年限较长。公司已对这些已有毁损且不能正常使用的备品配件估价后计提了存货跌价准备117.90万元。

  4、2024年末,公司主要库存商品库龄及期末结存价格与期后销售价格情况如下表:

  单位:元

  

  公司主要库存商品的库龄基本都在1年以内,库龄较长的为水合肼,公司已按期后销售价格预测计提相应的存货跌价准备。

  综上所述,公司报告期内产品产销率高,消化上期库存,且报告期内原材料价格有所下降致使结存单价期末较期初下降幅度较大,因此,公司报告期末存货金额大幅下降合理,与公司业务发展相匹配。公司存货结构较期初有一定变动,主要系库存商品期末余额下降所致,库存商品和原材料期末库存均在合理范围内,存货结构变动情况与报告期内在手订单、采购总额、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库存数量是匹配的。

  (2)说明存货期末可变现净值的确认依据及主要测算过程,重要假设及关键参数的选取标准及依据,与上期是否存在较大差异及合理性,你公司本期未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合理性,与同行业相比是否存在明显差异。

  公司回复:

  1、存货期末可变现净值的确认依据及主要测算过程

  根据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通常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

  存货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报告期内存货期末可变现净值的确认依据及主要测算过程、重要假设及关键参数的选取标准及依据与上期不存在差异。

  2、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合理性

  上年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在本年度已完成销售的存货于报告期内转回存货跌价准备111.19万元。水合肼在本年度虽未完成销售,但该产品估计售价略有上涨使其可变现净值增加,故转回水合肼存货跌价准备17.89万元。

  报告期末,AC发泡剂、烧碱等产品期后市场价格高于产品账面余额,故不需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氯化亚砜、双氧水等产品期后市场价格低于产品账面余额,故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5.27万元。年报披露转回或转销跌价准备113.81万元是以净额填列。

  综上所述,公司本期未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是合理的。

  3、同行业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注:以上同行业数据来源于巨潮资讯网,均为各公司已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

  从上表可以看出,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处于行业中偏低水平,主要系各公司产品结构不同导致,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与同行业无明显差异。

  (3)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说明对存货科目执行的审计程序,是否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年审会计师回复:

  1、实施的主要核查程序及审计程序

  (1)了解及评估与存货相关的内部控制设计的有效性,并测试关键控制执行的有效性;

  (2)获取存货明细表,复核加计与总账数、明细账合计数核对相符

  (3)对存货执行了监盘程序;

  (4)对原材料、库存商品等各选取期末余额大、数量多、发生额较大的项目进行计价测试;

  (5)选取了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的凭证与出、入库单据进行截止测试,以确定存货出入库被记录在正确的会计期间;

  (6)复核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算过程及相关依据资料,对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转回或转销金额进行测算;

  (7)检查存货是否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和披露。

  2、核查结论

  经核查,我们未发现公司回复内容与我们在核查过程中所了解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的情形。

  3、获取的审计证据

  我们获取了公司与存货相关的内控制度、存货明细表、存货盘点表、存货收发存记录、出入库单等。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恰当的。

  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5月19日

  

  证券代码:002748            证券简称:ST世龙        公告编号:2025-022

  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5月13日以通讯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25年5月19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实际出席董事5人,无委托出席董事或缺席董事。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汪国清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8条相关规定,公司已就行政处罚决定书所涉事项对相应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自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已满十二个月期限,公司已符合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条件,且公司不存在其他需要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或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

  《关于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同日刊登于《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5月19日

  

  证券代码:002748证券简称:ST世龙公告编号:2025-023

  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关于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世龙实业”)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事项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批准,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25年5月1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议案》,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了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申请。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2024年3月12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西监管局(以下简称“江西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载明2019年至2020年期间,世龙实业全资子公司江西世龙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通过与相关客户开展无实物流转、不具有商业实质的虚假贸易业务,虚增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和利润,导致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和2020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2024年5月15日,公司收到江西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1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2024年4月30日发布并施行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中新旧规则适用的衔接安排第七条,公司股票自2024年5月17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世龙实业”变更为“ST 世龙”。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股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

  二、公司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一)公司已就行政处罚决定所涉事项对相应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

  针对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和2020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的问题,公司已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对2019年度、2020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前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24)0011006914号)。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和相关公告。

  (二)自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已满十二个月期限

  公司于2024年5月15日收到江西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1号,截至目前已满十二个月期限。

  (三)公司不存在其他被实施风险警示的情形

  公司对照《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进行了逐项自查,确认公司不存在《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其他需要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或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

  综上,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8.8条相关规定,公司符合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条件,且公司不存在其他需要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或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公司已按照规定及时履行决策程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公司股票交易其他风险警示。

  三、风险提示

  公司申请撤销股票交易其他风险警示事项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能否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