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68 证券简称:百润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0
债券代码:127046 债券简称:百润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情况发生;
2.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二、会议召开和召集情况
1. 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5年5月19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 2025年5月19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9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9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14日。
2.现场会议地点:
上海市浦东新区康新公路4499号上海康桥万豪酒店会议室6。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刘晓东先生。
三、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230名,代表股份507,892,524股,占公司总股份的48.3998%。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授权代表6人,代表股份429,356,6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0.915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224人,代表股份78,535,86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4841%。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了会议。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四、会议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07,782,160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83%;反对102,564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2%;弃权7,800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5%。
其中持股5%以下(不含持股5%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78,425,900股,占与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95%;反对102,564股,占与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06%;弃权7,800股,占与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9%。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07,781,520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81%;反对103,104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3%;弃权7,900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6%。
其中持股5%以下(不含持股5%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78,425,260股,占与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87%;反对103,104股,占与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13%;弃权7,900股,占与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1%。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07,782,960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84%;反对101,364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0%;弃权8,200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6%。
其中持股5%以下(不含持股5%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78,426,700股,占与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05%;反对101,364股,占与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91%;弃权8,200股,占与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4%。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07,781,660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82%;反对102,864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3%;弃权8,000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6%。
其中持股5%以下(不含持股5%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78,425,400股,占与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88%;反对102,864股,占与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10%;弃权8,000股,占与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2%。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07,780,860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80%;反对102,964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3%;弃权8,700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7%。
其中持股5%以下(不含持股5%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78,424,600股,占与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78%;反对102,964股,占与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11%;弃权8,700股,占与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1%。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07,781,620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82%;反对102,704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2%;弃权8,200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6%。
其中持股5%以下(不含持股5%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78,425,360股,占与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88%;反对102,704股,占与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08%;弃权8,200股,占与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4%。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07,800,860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20%;反对82,064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2%;弃权9,600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9%。
其中持股5%以下(不含持股5%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78,444,600股,占与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33%;反对82,064股,占与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45%;弃权9,600股,占与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2%。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07,777,460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73%;反对100,364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8%;弃权14,700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9%。
其中持股5%以下(不含持股5%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78,421,200股,占与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35%;反对100,364股,占与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78%;弃权14,700股,占与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7%。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07,767,544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54%;反对109,580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6%;弃权15,400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0%。
其中持股5%以下(不含持股5%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78,411,284股,占与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09%;反对109,580股,占与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95%;弃权15,400股,占与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6%。
(十)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07,782,560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83%;反对100,164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7%;弃权9,800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9%。
其中持股5%以下(不含持股5%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78,426,300股,占与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00%;反对100,164股,占与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75%;弃权9,800股,占与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5%。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为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07,776,960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72%;反对101,464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0%;弃权14,100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8%。
其中持股5%以下(不含持股5%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78,420,700股,占与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29%;反对101,464股,占与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92%;弃权14,100股,占与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0%。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变更注册资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07,776,620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72%;反对101,504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0%;弃权14,400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8%。
其中持股5%以下(不含持股5%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78,420,360股,占与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24%;反对101,504股,占与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92%;弃权14,400股,占与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3%。
(十三)逐项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若干制度的议案》
1.《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实施细则》
表决结果:同意503,992,544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321%;反对3,886,080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651%;弃权13,900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7%。
其中持股5%以下(不含持股5%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74,636,284股,占与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0342%;反对3,886,080股,占与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481%;弃权13,900股,占与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7%。
2.《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503,991,644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319%;反对3,886,180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652%;弃权14,700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9%。
其中持股5%以下(不含持股5%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74,635,384股,占与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0330%;反对3,886,180股,占与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483%;弃权14,700股,占与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7%。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07,773,184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65%;反对103,940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5%;弃权15,400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0%。
其中持股5%以下(不含持股5%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78,416,924股,占与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80%;反对103,940股,占与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23%;弃权15,400股,占与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6%。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07,618,556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61%;反对259,168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10%;弃权14,800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9%。
其中持股5%以下(不含持股5%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78,262,296股,占与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512%;反对259,168股,占与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00%;弃权14,800股,占与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8%。
五、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张霞律师、于凌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该法律意见书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六、备查文件
1.《上海百润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百润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百润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五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568 证券简称:百润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1
债券代码:127046 债券简称:百润转债
上海百润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
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百润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2025年4月25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及2025年5月19日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1,049,368,955股减少至1,048,548,555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1,049,368,955元减少至1,048,548,555元。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百润股份: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更新后)》(公告编号:2025-012)。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公司将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相关股份的回购和注销,并将于实施完成后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百润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五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