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分时电价机制调整的公告 2025-05-20

  证券代码:600644       股票简称:乐山电力         公告编号:2025-02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调整我省分时电价机制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25〕185号),自2025年5月1日起执行。现将本次政策调整的主要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公告如下:

  一、本次分时电价机制调整的主要内容

  1.调整峰平谷时段划分。建立季节性差异化分时电价机制,调整后夏季峰平谷时长分别为10、8、6小时,春秋季峰平谷时长分别为7、7、10小时,冬季峰平谷时长维持8小时不变。

  2.调整尖峰电价机制。取消12月、1月尖峰电价,将7月、8月尖峰电价时长由2小时调整为3小时。同时,建立灵活尖峰电价机制,其他月份连续三日最高气温≥35℃时,第三日启动尖峰电价。

  3.电价执行范围调整。用电负荷(容量)在50千瓦(千伏安)以下的工商业用户可自愿选择执行分时电价。其余执行范围未调整。

  二、本次分时电价机制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分时电价机制调整对公司经营业绩会造成一定影响。由于全年增加低谷时长180小时、减少平段时长180小时,并将180小时高峰时段由用电价格相对较高的春秋季调整到价格较低的夏季。工商业用户结合分时电价机制调整合理安排生产计划,全年销售均价将有所降低。经初步测算,本次分时电价机制调整预计减少公司2025年电力业务收益850万元左右。

  该测算仅为初步测算数据,最终影响金额以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为准。

  备查文件: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调整我省分时电价机制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25〕185号)

  特此公告。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