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40 证券简称:华统股份 公告编号:2025-06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1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相应调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68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172,043,01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9.3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99,999,993.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不含税费用人民币18,362,887.65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581,637,105.35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25年4月17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上述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5〕77号)。
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调整情况
鉴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中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并结合公司目前经营发展战略规划和实际经营需要,为保证募投项目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前提下,公司拟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项目投资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通过自有或自筹资金等方式解决。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单位:元
三、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系公司根据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并结合公司目前经营发展战略规划和实际经营需要所作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会对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产生不利影响。本次调整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资源配置,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战略要求,也符合公司的长远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5月1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相应调整。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意见
2025年5月1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是公司根据募集资金到位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各募投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本次调整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内部制度的要求,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2025年5月1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有利于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符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的要求。上述调整事项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综上,招商证券对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印章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印章的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第五届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4、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0日
证券代码:002840 证券简称:华统股份 公告编号:2025-061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1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 “绩溪华统一体化养猪场”实施主体绩溪县华统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绩溪牧业”)提供总额不超过759,185,810.57元的无息借款;向募投项目“莲都华统核心种猪场”实施主体丽水市莲都区荆山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荆山牧业”)提供总额不超过284,694,678.96元的无息借款;向募投项目“年产18万吨高档畜禽饲料项目”实施主体兰溪市绿发饲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兰溪饲料”)提供总额不超过63,265,484.21元的无息借款。上述借款期限自借款发放之日起至相关募投项目实施完成之日,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可到期后续借或提前还款。本次借款仅限用于募投项目的实施,不得用作其他用途。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68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172,043,01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9.3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99,999,993.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不含税费用人民币18,362,887.65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581,637,105.35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25年4月17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上述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5〕77号)。
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及《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0),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三、本次提供借款情况
为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绩溪华统一体化养猪场”实施主体绩溪牧业提供总额不超过759,185,810.57元的无息借款;向募投项目“莲都华统核心种猪场”实施主体荆山牧业提供总额不超过284,694,678.96元的无息借款;向募投项目“年产18万吨高档畜禽饲料项目”实施主体兰溪饲料提供总额不超过63,265,484.21元的无息借款。
上述借款期限自借款发放之日起至相关募投项目实施完成之日,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可到期后续借或提前还款。本次借款仅限用于募投项目的实施,不得用作其他用途。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代表在上述借款额度范围内签署相关借款合同等文件,并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及资金使用需求,决定一次或分次拨付相关资金,负责办理相关手续及后续管理工作。
四、借款对象基本情况
(一)绩溪县华统牧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824MA2WKHLF1G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何国平
成立时间:2021年1月4日
经营期限:2021年1月4日至无固定期限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住所:安徽省宣城市绩溪县临溪镇孔灵村煤炭山祥坞
经营范围:猪的饲养、销售;饲料生产、加工、销售;提供生猪养殖技术服务。
与公司的关系:公司持有绩溪牧业100%股权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经查询,绩溪牧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丽水市莲都区荆山牧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1102MA2E3G3Y01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游秀峰
成立时间:2020年5月27日
经营期限:2020年5月27日至长期
注册资本:1,500万元人民币
住所: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联城街道林宅口村18号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牲畜饲养。
与公司的关系:公司持有荆山牧业100%股权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经查询,荆山牧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兰溪市绿发饲料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781MA2M418G72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王光成
成立时间:2021年4月23日
经营期限:2021年4月23日至长期
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住所:浙江省金华市兰溪市永昌街道社塘行政村(自主申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畜牧渔业饲料销售;饲料原料销售;生物饲料研发;饲料添加剂销售。许可项目:饲料生产;饲料添加剂生产。
与公司的关系:公司持有兰溪饲料100%股权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经查询,兰溪饲料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五、借款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是基于募投项目建设的实际需求,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用途等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会对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的长远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本次借款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生产经营管理活动具有控制权,财务风险可控。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5月1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募投项目“绩溪华统一体化养猪场”实施主体绩溪牧业提供总额不超过759,185,810.57元的无息借款;向募投项目“莲都华统核心种猪场”实施主体荆山牧业提供总额不超过284,694,678.96元的无息借款;向募投项目“年产18万吨高档畜禽饲料项目”实施主体兰溪饲料提供总额不超过63,265,484.21元的无息借款。上述借款期限自借款发放之日起至相关募投项目实施完成之日,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可到期后续借或提前还款。本次借款仅限用于募投项目的实施,不得用作其他用途。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意见
2025年5月1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内部制度的要求,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事项。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2025年5月1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有利于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符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事项。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符合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需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和损害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招商证券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印章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印章的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第五届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4、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0日
证券代码:002840 证券简称:华统股份 公告编号:2025-062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1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正常经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使用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闲置募集资金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该资金仅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日常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将在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期限届满之前及时、足额归还募集资金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68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172,043,01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9.3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99,999,993.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不含税费用人民币18,362,887.65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581,637,105.35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25年4月17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上述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5〕77号)。
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及《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0),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合理性和必要性
(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正常经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该资金仅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日常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将在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期限届满之前及时、足额归还募集资金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目前,公司正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序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将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为了满足日常经营需要,提升公司发展速度,同时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本次拟使用不超过5亿元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进而提高公司的经营效益。按现行银行同期贷款利率(LPR)3.1%测算,预计可节约财务费用约人民币1,550万元(仅为测算数据,不构成公司承诺)。本次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使用,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本次计划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有助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是合理的也是必要的。公司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相关政策、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使用及管理募集资金。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5月1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正常经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该资金仅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日常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期限届满之前及时、足额归还募集资金至募集资金专户。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意见
2025年5月1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合计不超过5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2025年5月1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公司财务费用,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符合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需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和损害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招商证券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印章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印章的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第五届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4、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0日
证券代码:002840 证券简称:华统股份 公告编号:2025-063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1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5,749.40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68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172,043,01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9.3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99,999,993.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不含税费用人民币18,362,887.65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581,637,105.35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25年4月17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上述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5〕77号)。
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及《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0),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为保障本次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截至2025年4月30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以及支付部分发行费用共计5,749.40万元。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予以全部置换,其中,置换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金额为5,657.98万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金额为91.42万元(不含增值税)。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上述事项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关于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5〕11720号)(以下简称“《鉴证报告》”)。
置换具体情况如下:
(一)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及置换安排
截至2025年4月30日,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5,657.98万元,本次拟置换金额为5,657.9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情况及置换安排
截至2025年4月30日,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金额为91.42万元,本次拟置换金额为91.4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四、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实施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中对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作出了安排,“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若本次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总额,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在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范围内,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方案与上述安排一致。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符合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及业务开展的实际需要,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5月1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5,657.98万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91.42万元,合计5,749.40万元。
(二)监事会审议意见
2025年5月1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有利于公司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未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5,749.40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2025年5月1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及部分发行费用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是基于业务实际情况的操作处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该募集资金置换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事项。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符合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需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和损害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招商证券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印章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印章的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第五届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4、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0日
证券代码:002840 证券简称:华统股份 公告编号:2025-064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副总经理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5月19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陈勇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其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陈勇先生辞职后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陈勇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时起生效。陈勇先生的辞职不会对公司经营管理产生重大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勇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
特此公告。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0日
证券代码:002840 证券简称:华统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8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5年5月13日以电子邮件、电话通讯等形式发出通知,并于2025年5月1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际到会董事7名,其中独立董事郭站红先生、吴天云先生、楼芝兰女士采取通讯方式表决。会议由董事长朱俭军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以上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
保荐机构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以上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保荐机构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3、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以上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保荐机构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4、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以上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保荐机构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事项出具了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印章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0日
证券代码:002840 证券简称:华统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9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5年5月13日以电子邮件、电话通讯等形式发出通知,并于2025年5月1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际到会监事3名,其中卢冲冲先生采用通讯方式表决。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卫彩霞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是公司根据募集资金到位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各募投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本次调整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内部制度的要求,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以上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
2、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内部制度的要求,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以上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3、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合计不超过5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以上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4、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有利于公司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未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5,749.40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以上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印章的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