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433 证券简称:华曙高科 公告编号:2025-02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上证科创公函【2025】0057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公司会同保荐机构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部证券”或“保荐人”)、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或“年审会计师”)就《问询函》关注的相关问题逐项进行认真核查落实,现就有关问题回复如下:
本回复中若出现总计数尾数与所列数值总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所致。如无特别说明,本回复中使用的简称或名词释义与《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以下简称“2024年年报”)一致。
基于商业秘密和商业敏感信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公司已履行相应信息豁免披露程序,对本次问询函回复中关于客户和供应商名称等事项进行豁免披露处理。
问题一、关于主要客户变动
年报显示,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4.92亿元,同比下滑18.82%,与2023年相比,收入增速由正转负。其中,境外业务收入1.47亿元,同比增长1.82%,境内业务收入同比下滑25.25%。请公司:(1)补充说明2023年及2024年前五大客户销售情况,包含客户名称、客户所处行业、销售内容、交易背景、交易金额及占比、关联关系、期末应收账款余额、期后回款等,说明报告期内主要客户销售额占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2)说明上市前后主要客户是否发生重大变化及其原因,是否符合行业惯例,是否存在重要客户流失的风险;(3)补充说明2023年及2024年境外前五大客户名称、背景、销售内容、交易金额及占比、回款情况、关联关系等,说明是否存在首年合作客户,是否存在毛利率异常的订单。
一、公司补充披露
(一)补充说明2023年及2024年前五大客户销售情况,包含客户名称、客户所处行业、销售内容、交易背景、交易金额及占比、关联关系、期末应收账款余额、期后回款等,说明报告期内主要客户销售额占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
1、2024年前五大客户销售情况
单位:万元
注1:同一实际控制下客户按合并口径披露。
注2:期后回款统计截至2025年3月31日。
2024年第1大客户A,2023年与公司交易金额为1,093.94万元,2024年交易金额大幅增加,主要系:该客户为公司2023年新开发的境外区域市场的经销商,2023年首次合作,交易额相对较小。随着合作深入,交易金额逐渐增大。
2024年第2大客户B,2023年与公司未发生交易,主要系:该客户长期关注铺粉增材制造领域的发展机遇,与公司始终保持业务对接。自2024年年初起,双方进一步深化沟通交流。2024年5月,该客户获重大型号项目竞标机会,公司凭借专业技术支持与资源协调,助力其成功中标该项目,因此批量采购公司设备。
客户C为公司2024年第3大客户、2023年第2大客户,交易金额相对稳定。
2024年第4大客户D,2023年与公司交易金额为644.70万元,2024年交易金额大幅增加,主要系:2023年公司向该客户交付2台设备,达成客户预期,加深了客户信任度,因此2024年设备交付数量增加。
2024年第5大客户E,2023年与公司未发生交易,主要系:该客户主要从事进出口的贸易,与公司2019年开始合作,下游终端客户需求存在波动导致公司与其交易金额存在变化。
2、2023年前五大客户销售情况
单位:万元
注1:同一实际控制下客户按合并口径披露。
注2:期后回款统计截至2025年3月31日。
2023年第1大客户F,2024年交易金额为1,765.32万元,2024年交易金额大幅减少,主要系:2024年航空航天领域阶段性调整,下游的订货需求量有所减少所致。
客户C为公司2023年第2大客户、2024年第3大客户,交易金额相对稳定。
2023年第3大客户G,2024年交易金额为1,626.29万元,2024年交易金额有所下降,主要系:2024年航空航天领域阶段性调整,下游的订货需求量有所减少所致。
2023年第4大客户中国钢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交易金额为598.52万元,同时,2024年该客户通过经销商向公司采购1,309.73万元,总交易金额相对稳定。
2023年第5大客户江苏图南合金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交易金额为8.51万元,2024年交易金额大幅减少,主要系:2024年航空航天领域阶段性调整,下游的订货需求量有所减少所致。
(二)说明上市前后主要客户是否发生重大变化及其原因,是否符合行业惯例,是否存在重要客户流失的风险;
1、上市前主要客户与公司的持续交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同一实际控制下客户按合并口径披露。
无锡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2024年交易金额相比上市前显著下降,主要系:该客户主要采购公司的金属3D打印设备,用于向航空航天领域提供打印服务。自2023年上半年起,宏观经济承压及航空航天行业进入阶段性调整周期,导致下游终端客户订单显著放缓,该客户资金链较为紧张,扩产计划推迟,设备采购需求明显收缩,因此公司对其销售量逐渐下降。
中国钢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2024年交易金额相比上市前显著下降,主要系:该客户主要服务于航空航天领域客户,聚焦于高性能金属结构件的加工业务。自2023年以来,受行业整体调整及下游需求放缓影响,订单变现能力不足,导致前期扩充的产能利用率大幅下降,进一步削弱了其新增设备的意愿。
上海联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2024年交易金额相比上市前显著下降,主要系:在公司上市之前,该客户深耕光固化技术路线,专注于手板加工服务,在细分行业具有较强影响力,因此当时系公司在手板行业的主要经销商。近年来受宏观经济波动及产业政策调整等多重因素影响,手板行业整体处于下行周期,市场需求持续收缩。在应对外部环境变化过程中,该客户调整其业务发展方向,转向自主研发金属3D打印设备,在应用场景、目标客户及产品功能上与公司现有部分产品高度重合,与公司形成竞争关系,导致后续合作减少。
由上可见,部分下游应用行业受周期影响产品需求有所波动,但公司上市前的主要客户在上市后均与公司存在持续交易,公司不存在重要客户流失的风险。
2、公司主要客户交易金额存在较大变化符合行业惯例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为3D打印设备,主要应用于航空航天、工业、高校及科研医疗等领域,其中2024年度航空航天领域占比49.83%,为公司产品应用占比最高的领域。
报告期内,受宏观经济承压及航空航天行业进入阶段性调整周期,行业内计划执行进度放缓、技术路径及参数调整、人事变动调整等多因素影响,行业上下游的整体订货需求量有所减少,采购计划延迟,导致公司下游客户设备采购需求下降、新增订单量减少、产品交付计划推迟、资金紧张、产能利用率下降。同时,为避免账款回收风险,公司坚持执行较为严格的信用政策,在与客户合作时对其未来发展潜力、资金能力及合作稳定性保持审慎评估态度。上述两方面原因导致公司与主要客户交易金额存在较大变化。
所属行业为装备制造业、产品主要应用于航空航天的可比公司如下:
上述可比公司属于装备制造业,产品主要应用于航空航天领域,其主要客户2024年度、2023年度交易金额存在重大波动,具体情况如下:
(1)铂力特(688333)
铂力特2024年度及2023年度前五名客户交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铂力特对前五名客户进行了豁免披露申请,2024年的前五名客户与2023年的前五名客户名称可能不同。
根据可比公司铂力特2024年度报告、2023年度报告,其前五名客户交易金额也存在较大波动。
(2)晶品特装(688084)
晶品特装2024年度及2023年度前五名客户交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根据晶品特装2024年度报告、2023年度报告,其前五名客户交易金额也存在较大波动,其中2023年主要客户中国航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航天科工集团有限公司在2024年交易额大幅下降。
(3)江航装备(688586)
江航装备2024年度及2023年度前五名客户交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江航装备对前五名客户进行了豁免披露申请,2023年的前五名客户与2024年的前五名客户名称可能不同。
根据江航装备2024年度报告、2023年度报告,其前五名客户交易金额存在较大波动。
(4)腾旋科技(430602)
腾旋科技2024年度及2023年度前五名客户交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根据腾旋科技2024年度报告、2023年度报告,其航空航天领域主要客户中国航发系、中航工业系2024年交易额较2023年交易额均显著下降。
综上,公司主要客户交易金额存在波动符合行业惯例。
(三)补充说明2023年及2024年境外前五大客户名称、背景、销售内容、交易金额及占比、回款情况、关联关系等,说明是否存在首年合作客户,是否存在毛利率异常的订单。
1、2024年境外前五大客户销售情况
单位:万元
注1:同一实际控制下客户按合并口径披露。
注2:期后回款统计截至2025年3月31日。
2024年第2大境外客户J为2024年首年合作的客户,该客户成立于1979年,是一家为IT、工业和医疗保健等领域提供定制化技术应用模型以及融资租赁服务的全球化企业,拥有1,600多名员工,在全球30多个国家开展业务,2024年管理项目价值达117.3亿欧元,双方于2023年开始合作。2024年终端客户有意向购买公司金属设备,由于其自身资金不足,联系了客户J进行融资租赁服务。公司向该客户销售毛利率相对较低,主要系该客户对应的终端客户为公司潜在的产业化大客户,未来批量生产和大规模设备采购潜力较大,为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公司对其进行了价格优惠。
2024年第5大境外客户M为2024年首年合作的客户,该客户成立于1990年,为工业化产学研前沿研究的非营利性研究所,致力于开发激光和材料技术领域复杂的系统解决方案,通过增材制造技术进行工艺创新。该机构拥有员工451人,2024年拥有专利及出版物共计92项,2024年总预算3,380万欧元。2023年11月德国formnext展会上双方达成设备购买意向,并于2024年成功购买安装。
除上述客户外,其他主要境外客户与公司合作时间较长。2024年前五大境外客户回款情况良好。
2、2023年境外前五大客户销售情况
单位:万元
注1:同一实际控制下客户按合并口径披露。
注2:期后回款统计截至2025年3月31日
2023年前五大境外客户中,不存在首年合作的客户。
客户O未及时回款,主要系不可控客观因素导致该客户暂时回款困难,公司已开发新的客户替代该客户。客户I未及时回款,主要系该客户当前资金紧张,但该客户目前经营状况正常。此外,公司已预收定金1,304.01万元,能够覆盖上述货款,不存在较大的回款风险。
公司在产品生产成本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市场竞品价格情况、产品应用领域范围或场景、产品所处生命周期等因素,制定较为完整的价格体系。一般情况下:技术含量更高的大机型设备产品定价高于小机型设备;境外销售公司参考国际市场竞品进行产品定价,销售定价相比境内较高;产品新上市市场竞争力较强,定价相对较高;销售需求量高的产业化客户,销售价格相对较低。因此,公司不同型号设备之间、不同客户之间,毛利率存在一定差异。
客户N、客户I、客户P作为公司长期合作的产业化大客户,公司对其销售价格相对较低,毛利率相对较低。
客户K、客户O为公司境外经销商,终端客户相对较分散,采购量相对较小,因此公司产品定价较高。同时,经上述经销商渠道销售的产品以金属设备为主,其核心应用场景聚焦于航空航天领域。近年来,该领域国产品牌呈现蓬勃发展态势,市场竞争格局主要围绕国内品牌展开,行业竞争强度相对缓和,公司产品凭借先进的技术优势和良好的质量,在市场竞争中具有一定优势,因此毛利率相对较高。
二、持续督导机构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针对上述事项,持续督导机构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获取公司销售明细表,复核前五大客户的交易内容,向公司了解其交易背景,查询主要客户工商信息并检查是否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检查公司与主要客户的销售合同、发货单、验收单等;复核主要客户应收账款余额,复核会计师对主要客户的函证记录、回款核查记录;向公司了解主要客户发生变化的原因及合理性;
2、获取公司上市前的主要客户名单,复核上述客户与公司的交易是否存在持续性;了解主要客户变化的背景、原因及合理性;了解公司主要客户变化对公司的影响,了解公司是否存在重要客户流失的风险;查阅可比公司信息披露文件,分析公司主要客户变化是否符合行业惯例;
3、复核前五大境外客户的交易内容,网络查询主要境外客户的信息并检查是否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向公司了解与其交易背景,结合公司销售内容,分析交易的合理性;检查公司与主要境外客户的销售合同、发货单、验收单等;复核会计师对主要境外客户的回款核查记录;复核主要境外客户的价格、成本及毛利率,分析其毛利率数据是否存在异常情况。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持续督导机构认为:
1、2024年航空航天领域阶段性调整,下游的订货需求量有所波动,导致报告期内主要客户销售额占比存在波动具有合理性;报告期内,主要客户与公司存在合理的交易背景;主要客户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对主要客户的收入确认时点、确认依据与合同约定相匹配;公司不存在虚增收入的情形,不存在突击确认收入、集中确认收入、提前确认收入的情形;公司收入真实、准确、完整;
2、公司上市前的主要客户在上市后均与公司存在持续交易,公司主要客户交易金额存在波动符合行业惯例,公司不存在重要客户流失的风险;
3、公司主要境外客户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首年合作客户具有合理性;除首年合作客户外,其他客户与公司均存在长期合作关系,境外主要客户整体回款情况良好,不同客户毛利率存在差异具有合理性,不存在毛利率异常的订单。公司对主要境外客户的收入确认时点、确认依据与合同约定相匹配;公司不存在虚增境外收入的情形,不存在突击确认收入、集中确认收入、提前确认收入的情形;公司境外收入真实、准确、完整。
三、 会计师的核查意见
(一) 核查程序
1、 获取公司销售明细表,复核前五大客户的交易内容,向公司了解其交易背景,查询主要客户工商信息并检查是否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检查公司与主要客户的销售合同、发货单、验收单等;复核主要客户应收账款余额,对主要客户实施函证程序、检查回款记录;向公司了解主要客户发生变化的原因及合理性;
2、 获取公司上市前的主要客户名单,复核上述客户与公司的交易是否存在持续性;了解主要客户变化的背景、原因及合理性;了解公司主要客户变化对公司的影响,了解公司是否存在重要客户流失的风险;查阅可比公司信息披露文件,分析公司主要客户变化是否符合行业惯例;
3、 复核前五大境外客户的交易内容,网络查询主要境外客户的信息并检查是否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向公司了解与其交易背景,结合公司销售内容,分析交易的合理性;检查公司与主要境外客户的销售合同、发货单、验收单等;检查境外客户的回款记录;复核主要境外客户的价格、成本及毛利率,分析其毛利率数据是否存在异常情况。
(二)核查结论
经核查,我们认为:
1、 2024年航空航天领域阶段性调整,下游的订货需求量有所波动,导致报告期内主要客户销售额占比存在波动具有合理性;报告期内,主要客户与公司存在合理的交易背景;主要客户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对主要客户的收入确认时点、确认依据与合同约定相匹配;公司不存在虚增收入的情形,不存在突击确认收入、集中确认收入、提前确认收入的情形;公司收入真实、准确、完整;
2、 公司上市前的主要客户在上市后均与公司存在持续交易,公司主要客户交易金额存在波动符合行业惯例,公司不存在重要客户流失的风险;
3、 公司主要境外客户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首年合作客户具有合理性,除首年合作客户外,其他客户与公司均存在长期合作关系,境外主要客户整体回款情况良好,不同客户毛利率存在差异具有合理性,不存在毛利率异常的订单;公司对主要境外客户的收入确认时点、确认依据与合同约定相匹配;公司不存在虚增境外收入的情形,不存在突击确认收入、集中确认收入、提前确认收入的情形;公司境外收入真实、准确、完整。
问题二、关于经销模式
年报显示,2023年及2024年,公司分别实现经销收入2.51亿元、1.94亿元,分别占比41.42%、36.43%,经销收入占比较高;经销毛利率分别为54.66%、49.16%,均高于直销毛利率。请公司:(1)补充说明2023年及2024年前五大经销商客户销售情况,包括客户名称、终端客户及所处行业、销售内容、交易背景、合作年限、关联关系、期末应收账款余额、期后回款情况,并结合发货模式,说明是否存在经销商压货或期后退货情形,终端客户未直接向上市公司采购的原因;(2)补充说明上述经销商客户订单的合同签订时间、发货时间、收入确认时点及依据,是否存在发货至收入确认间隔时间显著较长的订单,并说明原因及合理性;(3)结合销售内容、定价方式等情况,说明2023年及2024年经销模式毛利率高于直销模式的原因及合理性。
一、公司补充披露
(一)补充说明2023年及2024年前五大经销商客户销售情况,包括客户名称、终端客户及所处行业、销售内容、交易背景、合作年限、关联关系、期末应收账款余额、期后回款情况,并结合发货模式,说明是否存在经销商压货或期后退货情形,终端客户未直接向上市公司采购的原因;
1、2024年前五大经销商客户销售情况
单位:万元
注:期后回款、退货金额统计截至2025年3月31日。
2024年第三大经销客户深圳倍非特科技有限公司成立时间较短且注册资本较小,主要系在该客户成立前,其实控人与公司已进行多次洽谈,了解3D打印在模具领域的应用及发展前景。该客户成立于2023年4月,团队成员约20人,是专门从事3D打印整体解决方案的代理商,提供3D扫描、3D数据处理软件、工业级3D打印设备销售及售后服务,主要业务范围为东南亚市场及土耳其、南美等区域,在越南、印尼设立销售服务点,目前该客户为公司东南亚的主要鞋模类经销商。
2024年前五大经销商中,客户F应收账款余额较大,主要系:航空航天领域阶段性调整,该客户资金较为紧张,因此回款较慢。
2、2023年前五大经销商客户销售情况
单位:万元
注:期后回款、退货金额统计截至2025年3月31日。
2023年前五大经销商中,客户F应收账款余额较大,主要系:航空航天领域阶段性调整,该客户资金较为紧张,因此回款较慢。客户O未及时回款,主要系不可控客观因素导致该客户暂时回款困难,公司已开发新的客户替代该客户。除上述客户外,其他主要经销商回款较好。
公司主要产品为3D打印设备,公司产品体积相对较大、单位价值较高、安装调试门槛较高,因此在经销模式下客户均会要求公司直接将产品发送至终端客户,在节约运输成本的同时可缩短设备的运输安装周期。设备到达后,由公司负责设备的安装及调试,因此公司不存在经销商压货的情形。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经销商未发生期后退货行为。
公司所属行业为“通用设备制造业”,设备类公司在发货方式方面具有以下类似特征:
综上,公司直接将产品发送至终端客户,符合其产品特点及行业惯例。
3、终端客户未直接向上市公司采购的原因
当前,增材制造行业正处于逐步推广、深化应用的发展阶段,应用领域、地域分布广泛且需求碎片化。经销模式有利于公司熟悉区域政策、客户需求及竞品动态,提升公司市场响应速度。
公司对3D打印设备采用了较为严格的信用政策,部分终端客户采购资金有限,经销商可提供一定的账期,因此通过经销商向公司采购可一定程度上缓解资金压力。
此外,公司通过经销商销售产品,可一定程度上规避风险。
综上,终端客户未直接向上市公司采购具有合理性。
(二)补充说明上述经销商客户订单的合同签订时间、发货时间、收入确认时点及依据,是否存在发货至收入确认间隔时间显著较长的订单,并说明原因及合理性;
1、2024年前五大经销商收入确认情况
公司主要产品为3D打印设备,发货及验收时间受设备交付期限、客户场地的准备情况、客户实际使用需求、客户合同款项支付情况等综合影响。
2024年公司通过客户A向终端客户A销售一台设备M7,验收时间较长,主要系:终端客户场地未准备好,所以整体装机在发货后推迟。
2024年公司通过客户E向终端客户E销售一台设备M19,验收时间较长,主要系:终端客户场地未准备好同时国际物流运输时间长,机器部分元器件受损,现场更换物料周期长;同时客户验收件打印时间约为1个月,因此验收时间长。
2024年公司通过客户F向终端客户K销售一台设备M11,验收时间较长,主要系:设备正常交付后,代理商与终端之间的验收流程过长导致。公司通过客户F向终端客户L销售1台设备M4,该设备发货时间早于合同签订时间,且验收时间过长,主要系客户合同审批流程周期较长,因此提前发货。由于终端客户场地未准备好所以整体装机推迟。
2024年公司通过客户K向终端客户销售两台设备,验收时间较长,主要系:终端客户场地未准备好,因此整体装机推迟。
公司设备销售时,一般均需要安装调试,经销模式下,设备的使用方为终端客户,故公司原则上会要求终端客户出具设备验收单。报告期内公司存在少量设备销售仅取得经销客户出具的设备验收单,但未取得终端客户出具的设备验收单,主要系:上述终端客户认为其与公司无直接权利义务关系,或出于保密原因不愿与公司直接发生法律关系,因此拒绝对公司出具设备验收单。因上述终端客户未向公司出具设备验收单,故在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后,公司根据合同约定、公司内部管理需要,要求经销客户出具了设备验收单。
报告期内,公司所有销售的设备均严格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安装调试,经销客户或终端客户均在设备实际安装调试完毕后方会通过验收并向公司出具设备验收单。报告期内公司已销售的所有设备均满足验收标准,经销模式下未发生退货行为,公司与经销商不存在产品质量、货款纠纷。
经销模式下,公司设备的收入确认具体方法为:公司与经销客户签订销售合同,经销客户与终端客户签订销售合同,终端客户收到3D打印设备,公司对设备进行安装调试后,收到终端客户或经销客户出具的3D打印设备验收单,产品控制权转移,已收取经销客户价款或取得收款权利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时确认收入。
公司经销模式下的收入确认时点、确认依据与合同约定相匹配,确认时点准确,符合会计准则规定。
2、2023年前五大经销商收入确认情况
2023年公司通过客户F向终端客户J销售的多台设备验收周期较长,主要系:客户要求正常运行3个月以上才能发起验收流程,且其验收流程较为复杂。
2023年公司通过客户K、客户O向终端客户销售的设备验收周期较长,主要系:终端客户场地未准备好所以整体装机在发货后推迟。
2023年公司通过天宇飞扬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向终端销售的设备验收周期较长,主要系:终端客户的场地分别于在2023年5月、2023年11月才完工,导致安装时间推迟。
2023年公司通过客户Q向终端销售的设备验收周期较长,主要系:终端客户D的验收条件严格,对资料标准要求高,资料准备和调试花费时间长,导致验收时间较长。
(三)结合销售内容、定价方式等情况,说明2023年及2024年经销模式毛利率高于直销模式的原因及合理性。
1、销售模式
公司采取直销与经销相结合的销售模式。
直销模式聚焦产业化大客户,区域销售团队牵头调动公司各职能部门一起跟进做好产业化大客户的技术和商务支持工作,了解客户需求,通过华曙设备材料技术支持解决方案满足客户需求,与产业化大客户共同成长。
经销模式下,包括与公司签订了经销协议的经销商客户销售,以及未与公司签订经销协议的非终端用户销售。其中经销商客户与公司签订经销协议,在一定区域或者应用领域内代理销售公司产品;非终端用户在自有业务领域及合作过程中承接到3D打印设备终端客户资源及需求,以单个项目的形式向公司推荐并开展合作,未签订长期经销协议。
2、公司的定价方式
公司每年在产品生产成本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市场竞品价格情况、产品应用领域范围或场景、产品所处生命周期等因素,制定较为完整的价格体系。一般情况下:技术含量更高的大机型设备产品定价高于小机型设备;境外销售公司参考国际市场竞品进行产品定价,销售定价相比境内较高;产品新上市市场竞争力较强,定价相对较高;销售需求量高的产业化客户,销售价格相对较低。
销售人员在价格体系文件的指导下,在权限范围内考虑市场竞争情况、客户产业化规模需求、产品应用领域范围或场景等因素与客户协商谈判确定最终销售价格。超过权限范围外的销售合同,需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
因此,公司不同型号设备之间、不同客户之间,毛利率存在一定差异。
3、经销模式毛利率高于直销模式的原因及合理性
(1)2024年度
2024年度公司3D打印设备直销、经销的主要机型及毛利率对比情况如下:
由上表可见,公司2024年直销与经销的产品型号存在一定差异,设备M1、设备M11、设备M14等产品均采用经销模式,未采用直销模式,主要系上述机型对应的终端客户较为分散,经销商拥有相关终端客户资源。
同时采用直销、经销的主要产品包括设备M2、设备M3、设备M7、设备M9、设备M17,其中设备M2、设备M3、设备M9经销模式毛利率低于直销模式。
2024年度设备M17经销毛利率远高于直销毛利率,主要系:经销模式下的终端客户E为境外客户,境外销售公司参考国际市场竞品进行产品定价,销售定价相比境内较高;直销模式下的主要客户C为公司的产业化大客户,公司对其销售价格相对较低。
2024年度设备M7经销毛利率远高于直销毛利率,主要系:经销模式下的终端客户A为境外客户,境外销售公司参考国际市场竞品进行产品定价,销售定价相比境内较高;直销模式下的主要客户G为公司产业化大客户,公司对其销售价格相对较低。
(2)2023年度
2023年度公司3D打印设备直销、经销的主要机型及毛利率对比情况如下:
由上表可见,公司2023年直销与经销的产品型号存在一定差异,设备M5、设备M16等产品均采用经销模式,未采用直销模式,主要系上述机型对应的终端客户较为分散,经销商拥有相关终端客户资源。
同时采用直销、经销的主要产品包括设备M4、设备M7、设备M8、设备M9、设备M11,其中设备M7、设备M8、设备M9经销毛利率略低于直销毛利率。
2023年度设备M11经销毛利率远高于直销毛利率,主要系:直销模式下的主要客户F、客户C均为公司产业化大客户,公司对其销售价格相对较低。
2023年度设备M4经销毛利率高于直销毛利率,主要系:经销模式下主要为境外客户K和客户O,境外销售公司参考国际市场竞品进行产品定价,销售定价相比境内较高。
2023年度设备M14经销毛利率高于直销毛利率,主要系:直销模式下的主要客户F为公司产业化大客户,公司对其销售价格相对较低。
2023年度设备P3经销毛利率略高于直销毛利率,主要系:直销模式下的主要客户N为公司产业化大客户,公司对其销售价格相对较低。
二、持续督导机构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针对上述事项,持续督导机构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获取公司销售明细表,复核前五大经销商的交易内容,复核公司向其销售的内容,向公司了解其交易背景,查询主要经销商及终端客户工商信息并检查是否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检查公司与主要经销商的销售合同、发货单、验收单等;复核主要经销商的历史合作记录、应收账款余额,复核会计师对主要经销商的函证记录、回款核查记录;检查公司发货模式与合同约定是否一致;对主要经销商进行访谈,了解终端客户未直接向上市公司采购的原因;复核公司期后的退换货明细,关注主要经销商是否存在期后退货行为;
2、了解公司经销模式下收入确认的方法及依据,检查主要经销商的销售合同、发货单、经销商及终端客户的验收单;检查是否存在发货至收入确认间隔时间显著较长的订单;检查异常订单的设备装机进程报告;
3、结合不同销售模式、不同客户销售的产品差异,公司的定价策略、客户类型等,分析公司经销模式毛利率高于直销模式的原因及合理性。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持续督导机构认为:
1、报告期内,前五大经销与公司存在合理的交易背景;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经销模式下,产品销售一般由公司直接发货给终端客户,因此公司不存在经销商压货的情形;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经销商未发生期后退货行为;终端客户未直接向上市公司采购具有合理性;公司销售收入真实、准确,公司不存在利用经销模式虚增收入的情形。
2、报告期内公司已销售的所有设备均满足验收标准,经销模式下未发生退货行为,公司与经销商不存在产品质量、货款纠纷。公司对经销商客户的收入确认时点准确、依据充分,符合会计准则规定;公司对主要经销商的收入确认真实、准确、完整。公司存在部分发货至收入确认间隔时间较长的订单,具有合理性;
3、2023年及2024年经销模式毛利率高于直销模式具有合理性。
三、会计师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1、获取公司销售明细表,复核前五大经销商的交易内容,复核公司向其销售的内容,向公司了解其交易背景,查询主要经销商及终端客户工商信息并检查是否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检查公司与主要经销商的销售合同、发货单、验收单等;复核主要经销商的历史合作记录、应收账款余额,对主要经销商执行函证程序、检查回款记录;检查公司发货模式与合同约定是否一致;对主要经销商进行访谈,了解终端客户未直接向上市公司采购的原因;复核公司期后的退换货明细,关注主要经销商是否存在期后退货行为;
2、了解公司经销模式下收入确认的方法及依据,检查主要经销商的销售合同、发货单、经销商及终端客户的验收单;检查是否存在发货至收入确认间隔时间显著较长的订单;检查异常订单的设备装机进程报告;
3、结合不同销售模式、不同客户销售的产品差异,公司的定价策略、客户类型等,分析公司经销模式毛利率高于直销模式的原因及合理性。
(二)核查结论
经核查,我们认为:
1、报告期内,前五大经销商与公司存在合理的交易背景;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经销模式下,产品销售一般由公司直接发货给终端客户,不存在经销商压货的情形;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经销商未发生期后退货行为;终端客户未直接向上市公司采购具有合理性;公司销售收入真实、准确,公司不存在利用经销模式虚增收入的情形;
2、报告期内公司已销售的所有设备均满足验收标准,经销模式下未发生退货行为,公司与经销商不存在产品质量、货款纠纷。公司对经销商客户的收入确认时点准确、依据充分,符合会计准则规定;公司对主要经销商的收入确认真实、准确、完整。公司存在部分发货至收入确认间隔时间较长的订单,具有合理性;
3、公司2023年及2024年经销模式毛利率高于直销模式具有合理性。
问题三、关于第四季度收入确认
年报显示,2023年第四季度及2024年第四季度,公司分别实现营业收入2.35亿元、1.47亿元,占全年收入比重分别达38.78%、29.88%,收入确认存在明显季节性特征。请公司:(1)分别说明2023年第四季度、2024年第四季度前五大客户的订单执行情况,包括客户名称、销售内容、收入确认金额、合同签订时点及收入确认时点,说明收入确认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2)结合合同签订与验收单出具间隔时间较短的情形,说明是否存在提前确认收入、年末突击确认收入情形。
一、公司补充披露
(一)分别说明2023年第四季度、2024年第四季度前五大客户的订单执行情况,包括客户名称、销售内容、收入确认金额、合同签订时点及收入确认时点,说明收入确认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
1、2024年第四季度前五大客户
单位:万元
2024年第四季度前五大收入中,客户S合同签订时间与收入确认时间间隔较短,其交易具体情况如下:
(1)客户情况
客户S成立于2005年12月,主要为航空航天领域客户提供高端铝合金精密铸件及相关机载设备。
(2)交易背景
作为航空航天领域客户的重点供应商,终端客户要求客户S建立自主的3D打印能力。为满足下游客户质量体系扩项审核及客户现场评估的要求,客户S2024年下半年启动3D打印装备的采购项目。在设备选型及技术对接阶段,公司与其已就产品配置、功能实现及交付流程达成高度共识,为后续快速签约与落地奠定基础。
公司在3D打印设备发出,收到客户设备验收单,已收取价款或取得收款权利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时确认收入,收入确认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
2、2023年第四季度前五大客户
单位:万元
2023年第四季度前五大收入中,除对客户C销售的一台设备验收周期较短外,其他订单不存在合同签订与验收单出具时间间隔较短的情形。公司收入确认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
(二)结合合同签订与验收单出具间隔时间较短的情形,说明是否存在提前确认收入、年末突击确认收入情形。
2024年第四季度,公司与客户S之间存在合同签订与验收单出具间隔时间较短的情形,主要系:客户S需在客户指定的时间窗口内完成质量体系扩项审核,且审核小组需对设备实装状态进行现场确认,以评估客户S是否具备3D打印加工能力及交付能力,鉴于客户S需求紧急,公司优先安排生产并在约定时间内交付设备进行安装。客户S采购的设备均为中小型设备,上述设备均为公司累计交付数量较多的成熟产品,验收周期较短。
2023年第四季度,公司销售给客户C一台设备M11合同签订与验收单出具间隔时间较短,主要系:该客户为下游客户之间管理人员流动带来的意向客户,该人员此前便对公司设备及技术进行过调研,对公司设备的性能优势、应用场景及售后保障体系有充分了解。在此基础上,双方已初步达成合作意向。该人员加入后,依托其对公司产品的高度认可及对自身业务模式的明确定位,推动双方迅速建立起合作关系。客户C希望尽快建立产线批量提供3D打印加工产品,由于该客户需求较为紧急,公司共计加派10名工程师负责安装调试,安装人数较多,因此该设备验收时间较短。
(下转C100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