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5-05-17

  证券代码:002654       证券简称:万润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6号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16日15:00;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5月1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6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6日9:15-15:00。

  2、会议地点: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塘家社区光侨大道2519号万润大厦11层中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龚道夷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合法、合规。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540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258,451,678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5751%,其中:

  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8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252,668,221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8909%;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532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5,783,457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842%。

  (二)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539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56,473,424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6.6809%。(中小股东是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管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公司部分董事、部分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以下议案:

  议案1、《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57,417,57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999%;反对955,7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98%;弃权78,4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03%。

  此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就2024年度工作情况进行了述职。

  议案2、《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57,426,87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035%;反对934,7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17%;弃权90,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49%

  此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3、《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57,391,87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899%;反对956,9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02%;弃权102,9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98%。

  此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4、《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57,411,87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977%;反对958,3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08%;弃权81,5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5%。

  此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5、《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57,456,07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148%;反对932,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06%;弃权63,6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5,477,824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370%;反对932,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503%;弃权63,6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26%。

  此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6、《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57,464,87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182%;反对914,4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538%;弃权72,4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80%。

  此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7、《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外部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57,301,37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549%;反对1,069,7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139%;弃权80,6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2%。

  此议案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此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8、《关于2024年度董事报酬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5,391,724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846%;反对1,003,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762%;弃权78,6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92%。

  关联股东长江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此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9、《关于2024年度监事报酬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5,406,724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111%;反对987,6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488%;弃权79,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01%。

  关联股东长江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此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10、《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5,413,524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232%;反对973,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229%;弃权86,9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3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5,413,524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232%;反对973,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229%;弃权86,9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39%。

  关联股东长江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此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11、《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57,419,17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005%;反对961,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18%;弃权71,5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7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5,440,924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717%;反对961,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017%;弃权71,5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66%。

  此议案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此议案获得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姓名:宗媛、赵雨吟

  (三)结论性意见:信达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