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豪迈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2025-05-17

  证券代码:002595                 证券简称:豪迈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 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5月16日(周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5月16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16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16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 会议地点:山东省高密市密水科技工业园豪迈路2069号,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3.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 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5. 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单既强先生。

  6. 会议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共37人,代表股份357,513,75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7699%。

  (2)网络投票股东参与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计203人,代表股份118,635,41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8562%。

  合计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人数为240人,代表股份476,149,16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6261%。

  (3)参加投票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情况

  参加投票的中小投资者为231人,代表股份120,597,84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1019%。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或列席了会议。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 审议《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475,199,9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99.8007%;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0.0000%;弃权949,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0.1993%。该议案获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119,648,6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表决权总数的99.2129%;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表决权总数的0.0000%;弃权949,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表决权总数的0.7871%。

  2. 审议《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475,199,9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99.8007%;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0.0000%;弃权949,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0.1993%。该议案获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119,648,6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表决权总数的99.2129%;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表决权总数的0.0000%;弃权949,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表决权总数的0.7871%。

  3. 审议《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475,199,9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99.8007%;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0.0000%;弃权949,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0.1993%。该议案获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119,648,6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表决权总数的99.2129%;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表决权总数的0.0000%;弃权949,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表决权总数的0.7871%。

  4. 审议《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475,194,7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99.7996%;反对8,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0.0017%;弃权946,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0.1987%。该议案获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119,643,4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表决权总数的99.2086%;反对8,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表决权总数的0.0067%;弃权946,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表决权总数的0.7847%。

  5. 审议《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475,199,9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99.8006%;反对94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0.1991%;弃权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0.0003%。该议案获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119,648,6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表决权总数的99.2129%;反对94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表决权总数的0.7861%;弃权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表决权总数的0.0010%。

  6. 审议《关于拟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75,090,0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99.7775%;反对98,8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0.0208%;弃权96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0.2017%。该议案获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119,538,7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表决权总数的99.1218%;反对98,8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表决权总数的0.0820%;弃权96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表决权总数的0.7962%。

  7. 审议《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75,189,4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99.7984%;反对13,3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0.0028%;弃权946,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0.1988%。该议案获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119,638,1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表决权总数的99.2042%;反对13,3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表决权总数的0.0111%;弃权946,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表决权总数的0.7847%。

  8. 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75,198,0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99.8003%;反对1,8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0.0004%;弃权949,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0.1993%。该议案获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119,646,7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表决权总数的99.2114%;反对1,8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表决权总数的0.0016%;弃权949,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表决权总数的0.7871%。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

  律师姓名:王智、丁伟

  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山东豪迈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东豪迈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