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92 证券简称:通宇通讯 公告编号:2025-02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或修改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5月16日(星期五)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5月16日(星期五)。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16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16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广东省中山市火炬开发区东镇东二路1号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吴中林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52人,代表股份253,402,72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564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251,443,36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1893%。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46人,代表股份1,959,35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55%。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46人,代表股份1,959,35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5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46人,代表股份1,959,35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55%。
三、 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议案1.00 《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3,226,0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03%;反对149,9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92%;弃权26,6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782,71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9848%;反对149,9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546%;弃权26,6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607%。
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2.00 《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3,220,3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80%;反对155,6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14%;弃权26,6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777,01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6939%;反对155,6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455%;弃权26,6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607%。
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3.00 《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3,258,7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32%;反对117,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63%;弃权26,6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815,39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6527%;反对117,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867%;弃权26,6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607%。
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4.00 《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3,225,0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99%;反对15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99%;弃权25,8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781,69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9327%;反对15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475%;弃权25,8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198%。
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5.00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3,261,1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41%;反对117,7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65%;弃权23,8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817,7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7726%;反对117,7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096%;弃权23,8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177%。
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6.00 《关于<2024年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3,213,8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55%;反对149,6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91%;弃权39,1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770,51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3621%;反对149,6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393%;弃权39,1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986%。
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7.00 《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3,174,2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98%;反对180,9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14%;弃权47,5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730,8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3395%;反对180,9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332%;弃权47,5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273%。
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8.00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3,205,4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22%;反对149,6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91%;弃权47,5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762,11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9334%;反对149,6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393%;弃权47,5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273%。
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9.00 《关于开展2025年度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3,192,0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69%;反对162,8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43%;弃权47,7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748,71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2495%;反对162,8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129%;弃权47,7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375%。
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10.00 《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3,201,1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04%;反对159,0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28%;弃权42,5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757,7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7114%;反对159,0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165%;弃权42,5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721%。
本议案获得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中联(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五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