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27 证券简称:福蓉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9
转债代码:113672 转债简称:福蓉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兼总经理胡俊强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851,30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410%;常务副总经理何毅先生持有公司股份847,79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104%;财务总监肖学东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197,61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559%。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因个人资金需求原因,上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拟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遵守窗口期不得进行交易等相关规定),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974,16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1268%),且分别不超过个人各自持股总数的25%。
减持价格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若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一、 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一) 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 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1)在本人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期间,本人将及时向发行人申报所持有的志盈投资/和盈投资的财产份额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本人每年转让所持有的志盈投资/和盈投资的财产份额不超过本人所持有的志盈投资/和盈投资财产份额的25%。
(2)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如果因公司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发行价须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
(3)在志盈投资/和盈投资持有的发行人股份锁定期届满后,如因志盈投资/和盈投资解散而需将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由间接持有变更为直接持有的,本人确认仍将按上述承诺确定的原则遵守并执行锁定承诺及减持安排。
(4)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 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 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 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系上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自身资金需求自主决定,本次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在减持期间内,上述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减持的数量、减持价格等存在不确定性。
(二) 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 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符合《证券法》《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在实施本次减持计划期间,公司将督促减持主体严格按照相关减持规定实施减持计划,同时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7日
证券代码:603327 证券简称:福蓉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0
转债代码:113672 转债简称:福蓉转债
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
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5月16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四川省成都市崇州市崇双大道二段518号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张景忠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本次股东大会通知中列明的事项进行了投票表决,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管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 议案名称:《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 议案名称:《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 议案名称:《关于2024年度公司董事绩效考核结果及年度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5年度投资计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各家银行机构申请融资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 议案名称:《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各家银行机构申请融资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 议案名称:《关于制定<2025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与考核实施细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2、 议案名称:《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3、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第10、12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该两项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根据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所有议案均获得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
律师:蒋浩、谢婷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均具有合法资格,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
董事会
2025年5月17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