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 及相关议事规则的公告(下转C26版) 2025-05-17

  证券代码:600803      证券简称:新奥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5-05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1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并修订<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2024年7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2025年3月28日起实施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取消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拟在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董事职务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基础上,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对《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附件《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进行修订,详见附件《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除附件条款修订及不影响条款含义的字词调整外,因删减、新增部分条款,《公司章程》中原条款序号、援引条款序号按修订内容相应调整。除附件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内容不变。

  本次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及经办人员全权负责《公司章程》有关的工商备案登记等手续,最终结果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结果为准。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及其附件《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已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附件:《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5月17日

  附件

  《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下转C26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