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74 证券简称:明牌珠宝 公告编号:2025-02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3、本次会议上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4、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重大事项的参与度,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要求,本次股东大会采用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16日下午2: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镜水路1016号(群贤路交叉口)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3、会议方式:现场会议与网络会议。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6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6日9:15至2025年5月16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虞阿五先生
二、 会议出席情况
(一)出席会议股东
根据现场会议登记资料及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下同)情况如下:
1、总体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共270人,代表公司股份283,424,32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3.6788%。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共4人,代表公司股份280,386,57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3.1035%。
3、参加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266人,代表公司股份3,037,75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5753%。
4、中小投资者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共268人,代表公司股份3,729,55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7064%。
以上股东均为出席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9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
(二)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长虞阿五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出席了会议。
三、 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就“会议通知”中列明的各项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并按有关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计票、监票,其中,网络投票的结果,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统计结果进行确认。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均获得了有效通过,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票为282,778,427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21%;反对票为517,400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26%;弃权票为128,500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5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票为3,083,65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82.6816%;反对票为517,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3.8730%;弃权票为128,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3.4455%。
2、《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票为282,778,427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21%;反对票为517,400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26%;弃权票为128,500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5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票为3,083,65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82.6816%;反对票为517,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3.8730%;弃权票为128,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3.4455%。
3、《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票为282,784,627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43%;反对票为529,200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67%;弃权票为110,500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9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票为3,089,85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82.8478%;反对票为529,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4.1894%;弃权票为110,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2.9628%。
4、《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同意票为282,454,127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577%;反对票为847,300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90%;弃权票为122,900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3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票为2,759,35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73.9862%;反对票为847,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22.7185%;弃权票为122,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3.2953%。
5、《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同意票为282,784,027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41%;反对票为517,400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26%;弃权票为122,900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3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票为3,089,25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82.8317%;反对票为517,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3.8730%;弃权票为122,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3.2953%。
6、《关于公司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
同意票为282,755,927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42%;反对票为551,800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47%;弃权票为116,600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1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票为3,061,15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82.0783%;反对票为551,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4.7953%;弃权票为116,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3.1264%。
7、《关于2025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
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同意票为3,065,252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1882%;反对票为529,700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2028%;弃权票为134,600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09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票为3,065,25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82.1882%;反对票为529,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4.2028%;弃权票为134,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3.6090%。
8、《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票为282,754,327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36%;反对票为517,400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26%;弃权票为152,600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3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票为3,059,55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82.0354%;反对票为517,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3.8730%;弃权票为152,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4.0916%。
注:本公告中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比例均保留4位小数,若其各分项数值之和与合计数值存在尾差,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王晓、余文律师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