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威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质押 及解除质押的公告 2025-05-17

  证券代码:301331         证券简称:恩威医药        公告编号:2025-02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恩威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近日接到持股5%以上股东成都泽洪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泽洪”)函告,获悉成都泽洪所持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被办理了质押及解除质押。成都泽洪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持有公司股份12,884,1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52%;具体事项如下:

  1、 本次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2、 本次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3、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超过50%,现就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1、 本次股份质押不用于满足上市公司生产经营需求;

  2、 成都泽洪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半年内到期的累计质押股份数量为30,214,836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43.17%,占公司总股本的29.37%,对应融资余额为26,580万元;未来一年内到期的累计质押股份数量为42,384,836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60.56%,占公司总股本的41.19%,对应融资余额为39,580万元。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还款资金来源为自有及自筹资金;

  3、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4、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事项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包括但不限于购销业务、融资授信及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力)、公司治理(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或控制权稳定、三会运作、日常管理)等均不产生影响,也不存在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二、其他说明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股东资信情况、财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偿还能力,其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或被强制过户的风险;

  2、上述股份质押事项若出现其他重大变动情况,公司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成都泽洪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出具的股东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事项告知函;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解除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恩威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7日

  

  证券代码:301331          证券简称:恩威医药          公告编号:2025-025

  恩威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进一步改善和优化公司治理结构,完善公司治理水平,恩威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重新修订了《恩威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并于2025年5月12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最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新增1名职工代表董事,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公司于2025年5月16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并选举杜长宏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现任其他7位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与第三届董事会任期一致。杜长宏先生以其在公司任职的实际职务领取薪酬,不领取董事津贴。

  本次选举职工代表董事工作完成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由8名董事组成,其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人数的1/2,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杜长宏先生简历附后。

  特此公告

  恩威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7日

  杜长宏先生简历

  杜长宏,男,1971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94年至2000年,任职于恩威集团包装部;2000年至2004年,任职于海南恩威药业有限公司,从事生产管理工作;2004年至今,任职于四川恩威制药有限公司医疗用品部,先后从事设备管理、生产管理工作;2018年至2024年1月,担任公司监事;2024年1月至2025年5月,担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目前杜长宏先生通过昌都市吉威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9,867股无限售流通股股份,杜长宏先生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2025 年修订)》等规则管理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杜长宏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