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97 证券简称:中无人机 公告编号:2025-02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中航(成都)无人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刘洪先生因年龄届满退休,不再担任公司核心技术人员。
● 刘洪先生与公司不存在涉及职务发明专利等知识产权权属纠纷或潜在纠纷的情形,其离任亦不影响公司知识产权权属的完整性。
● 刘洪先生离任不会对公司的技术研发和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拥有的核心技术和研发工作开展。
一、核心技术人员离任的具体情况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刘洪先生因年龄届满退休,不再担任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刘洪先生任职期间爱岗敬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对刘洪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一)核心技术人员的具体情况
刘洪先生,196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毕业于北京航空航天大学飞行器制造工程专业,本科学历,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1987年8月至2018年12月,历任成都飞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工艺员、工艺副组长、工艺组长、副主任、副总工艺师、总工艺师、分厂经理、部长、副总工程师;2018年12月至2023年11月,任中航无人机副总经理兼总工程师;2023年11月至今,任中航无人机首席技术专家。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洪先生通过公司员工持股平台成都颐同人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50万股,占公司公告时总股本的比例为0.22%。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离任后承诺将继续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二)核心技术人员参与的研发项目和专利情况
公司目前部分主要在研项目中,刘洪先生按照公司安排与其他人员共同完成相关研发工作,刘洪先生离任未对公司主要在研项目的推进和实施、公司专利权的完整性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保密协议情况
公司与刘洪先生签署了《劳动合同》《保密协议》等文件,双方对保密信息、职务工作成果及其归属、保密措施、保密条款的期限及效力以及违约责任等进行了明确约定。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现刘洪先生有违反保密义务的情形。
二、核心技术人员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核心研发人员情况
公司高度重视研发工作,研发团队结构及梯队完整,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研发人员数量为277人,占员工总人数比例为38.85%。目前,公司的生产运营与技术研发工作均正常开展。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变动如下: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始终注重人才的引进与培养,多年来逐步建立了与行业特征及公司发展需求相适应的人才引进和培养机制,具备良好的人才梯队基础,不存在对特定核心技术人员的单一依赖。
三、公司采取的措施
目前,公司研发团队结构及梯队完整,公司研发项目均处于正常、有序推进状态;公司现有研发团队及核心技术人员能够支持公司核心技术的研发工作。后续公司将进一步加大高端及专业技术人员的引进与培养,持续加大研发投入,不断提升公司的研发持续创新能力。
四、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公司联合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总体稳定,现有核心技术人员及研发团队能够支持公司未来核心技术的持续研发工作,本次核心技术人员变动不影响公司主要在研项目的推进和实施,不影响公司专利权的完整性,不会对公司的研发实力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中航(成都)无人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