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81 证券简称:安杰思 公告编号:2025-03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5月16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杭州市临平区兴中路389号三楼302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张承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5人,出席5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张勤华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财务总监陈君灿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 议案名称:《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 议案名称:《关于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 议案名称:《关于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2、 议案名称:《关于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3、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4、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5、 议案名称:《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3、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三)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8、9、10、14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其他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审议通过;
2、本次审议议案3、4、6、8~13、16~18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3、关联股东均已对议案11、12、13进行回避表决;
4、本次会议听取了《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
律师:冯琳、汪节云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7日
证券代码:688581 证券简称:安杰思 公告编号:2025-031
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5年5月16日16时30分在公司九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鉴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成员经同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通知时限要求,并同意推选监事时百明主持,会议上已对本次紧急会议作出说明。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3名,会议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全体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做出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时百明先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同意选举时百明先生担任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特此公告。
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5月17日
证券代码:688581 证券简称:安杰思 公告编号:2025-032
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及
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等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025年5月16日,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第三届董事会、监事会非职工代表成员,与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的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董事、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届监事会。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分别选举产生了董事长、专门委员会委员及监事会主席,并聘任第三届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一)董事选举情况
2025年5月16日,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选举张承先生、张千一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沈梦晖先生、冯洋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4月21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第二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韩春琦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上述2名非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1名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个人简历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杰思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及《安杰思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
(二)董事长、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选举情况
2025年5月1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选举张承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长,并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及战略委员会成员,委员会具体如下:
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均占半数以上,并由独立董事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沈梦晖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成员均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任期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二、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一)监事选举情况
2025年4月21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第二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时百明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2025年5月16日,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选举李金凤女士、沈伟娟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与职工代表监事时百明先生共同组成第三届监事会,任期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第三届监事会监事的个人简历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杰思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及《安杰思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
(二)监事会主席选举情况
2025年5月1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全体监事一致同意选举时百明先生担任监事会主席,任期自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三、高级管理人员聘任情况
2025年5月1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本次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具体情况如下:
1、总经理:张承先生
2、副总经理:韩春琦先生、盛跃渊先生
3、财务总监:陈君灿先生
4、董事会秘书:张勤华先生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且聘任财务总监的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均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董事会秘书张勤华先生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科创板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以及相关素质,能够胜任相关岗位职责的要求,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第三届高级管理人员任期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张承先生、韩春琦先生的个人简历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杰思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其余高级管理人员的个人简历详见附件。
四、证券事务代表聘任情况
2025年5月1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杜新宇女士(简历详见附件),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日常证券事务工作,任期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杜新宇女士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要求,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
电话:0571-88775216
邮箱:IR@bioags.com
联系地点:杭州市临平区兴中路389号
六、部分董事届满离任情况
公司本次换届选举完成后,因任期届满,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盛跃渊先生,独立董事吴建海先生、夏立安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以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吴建海先生、夏立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盛跃渊先生持有公司股票2,520股。
公司对盛跃渊先生、吴建海先生和夏立安先生在任职公司董事以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期间对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7日
附件:
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一、部分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盛跃渊先生,1977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专科学历。1998年7月至1999年12月,于杭州东华链条总厂任技术员;1999年12月至2002年11月,于杭州普尔东滑轨有限公司任技术质量负责人;2002年11月至2003年10月,于东芝信息机器(杭州)有限公司任质量工程师;2003年12月至2008年3月,于新进电子系统(杭州)有限公司任管理者代表、质量主管;2008年5月至2011年12月,于安瑞医疗器械(杭州)有限公司任质量主管;2012年1月至2025年5月,于公司先后任品质保证部总监、质量部经理、质量法规部总监、商务部总监、监事、董事。现任公司董事、供应链中心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盛跃渊先生持有本公司2,520股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中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
陈君灿先生,1981年12月出生,汉族,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2005年7月至2010年5月,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任审计经理;2010年6月至2013年8月,于西子联合控股有限公司任内审部经理;2013年9月至2017年12月,于杭州杭科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董事会秘书;2018年1月至今,于公司任财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君灿先生持有本公司5,040股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中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
张勤华先生,1980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浙江工商大学工商管理,大学本科学历。2002年9月至2010年1月,于杭州肯德基有限公司任运营管理经理;2010年4月至2011年12月,于安瑞医疗器械(杭州)有限公司任销售工程师;2012年1月至今,于公司先后任采购经理、财务管理经理、董事会秘书。现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勤华先生持有本公司2,520股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中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
二、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杜新宇女士,199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东北财经大学。2018年10月入职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至今,现任证券事务代表一职。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杜新宇女士持有公司924股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688581 证券简称:安杰思 公告编号:2025-033
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通过增资实施股权激励
及公司放弃优先认购权暨关联交易事项进展
暨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醒:
● 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杭安医学科技(杭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安医学”)通过增资形式引入员工持股平台杭州鼎亮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杭州鼎亮”),公司放弃本次增资的优先认购权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 杭安医学已于近日完成与本次增资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公司对杭安医学的持股比例下降至90.9091%。杭安医学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变更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未发生变化。
一、交易概述
为进一步落实公司的发展战略,优化子公司杭安医学的资本结构,同时建立健全杭安医学的长效激励机制,提升杭安医学的运营及管理效率、可持续发展能力及核心竞争力,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有效地将各方利益结合在一起,实现价值共创、利益共享,促进员工与杭安医学的共同成长及发展,杭安医学通过增资形式引入员工持股平台杭州鼎亮,杭州鼎亮出资500.00万元,认购杭安医学新增注册资本500.00万元,公司放弃本次增资事项的优先认购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增资已完成,公司对杭安医学的持股比例下降至90.9091%。杭安医学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变更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未发生变化。
本次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通过增资实施股权激励及公司放弃优先认购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
二、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情况
近日,杭安医学已经杭州市临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正式核准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领取了营业执照。杭安医学完成工商变更后有关登记信息如下:
1、工商登记信息
企业名称:杭安医学科技(杭州)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13MACXCXB63Q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承
注册资本:5,5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23年8月16日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东湖街道兴中路389号2幢8层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仪器仪表销售;机械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金属制品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专用设备修理;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股权结构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事项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经营成果或财务状况带来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0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