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 2025-05-16

  股票代码:002052         股票简称:*ST同洲          公告编号:2025-059

  

  由鑫堂、熊波、吴一萍、吴莉萍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12日披露了《关于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2)。股东由鑫堂、熊波、吴一萍、吴莉萍(以下简称“一致行动人”)于2024年6月11日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为一致行动人。

  本次权益变动前,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100,079,100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3.42%),股份来源为集中竞价交易买入,本次权益变动不需要在首次卖出股份的十五个交易日前披露减持计划,符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相关规定。

  2025年5月15日,公司收到一致行动人出具的《关于权益变动情况的告知函》,获悉吴莉萍于2025年5月9日至2025年5月13日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4,021,300股,吴莉萍持股比例由原来占公司总股本的3.57%减少至占公司总股本的3.03%,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由原来占公司总股本的13.42%减少至占公司总股本的12.88%。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信息披露义务人:由鑫堂、熊波、吴一萍、吴莉萍

  2025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