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998 证券简称:九州通 公告编号:临2025-03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股东上海弘康、中山广银和刘树林分别办理完成145,310,760股、26,909,400股和18,648,214股的股份解除质押手续,本次解除质押股份占其所持股份的比例分别为13.35%、8.02%和26.33%,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分别为2.88%、0.53%和0.37%。另外,公司股东刘兆年办理完成23,156,196股的股份质押手续,本次质押股份占其所持股份的比例为38.32%,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46%。
●公司股东上海弘康、中山广银、刘树林和刘兆年分别持有公司股份1,088,326,782股、335,357,275股、70,818,006股和60,422,90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分别为21.58%、6.65%、1.40%和1.20%。本次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办理完成后,上海弘康、中山广银、刘树林和刘兆年分别累计质押公司股份517,691,892股、240,425,820股、51,127,860股和23,156,196股,占其所持股份的比例分别为47.57%、71.69%、72.20%和38.32%,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分别为10.27%、4.77%、1.01%和0.46%。
●截至本公告提交日,控股股东楚昌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323,338,83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46.08%。本次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办理完成后,控股股东楚昌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股份中已质押的股份总数为1,181,432,748股,占其所持股份的比例下降为50.85%,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下降为23.43%。
2025年5月12日,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股东上海弘康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弘康”)、中山广银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山广银”)、刘树林和刘兆年的通知,获悉上海弘康、中山广银和刘树林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已办理完成解除质押手续,刘兆年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已办理完成质押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股份解除质押的相关情况
上海弘康、中山广银和刘树林分别办理完成145,310,7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8%)、26,909,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3%)及18,648,21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7%)股份的解除质押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注:在上述质押期间,公司实施了权益分派,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转增股票。
二、本次股份质押的相关情况
刘兆年将23,156,19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6%)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质押给湖北省融资担保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湖北省融资担保集团”),具体情况如下:
注:质押股份不存在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
三、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股份质押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为楚昌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楚昌投资”),上海弘康、中山广银、北京点金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点金”)、刘树林和刘兆年为楚昌投资的一致行动人。截至本公告提交日,控股股东楚昌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弘康、中山广银、北京点金、刘树林和刘兆年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2,323,338,83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6.08%。本次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办理完成后,控股股东楚昌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股份中已质押的股份总数为1,181,432,748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下降为50.85%,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下降为23.43%。
本次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办理完成后,楚昌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本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注:总数合计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存在尾数不符的,系四舍五入所致。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股份中的283,940,000股将于未来半年内到期,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12.22%,占公司总股本的5.63%,到期融资余额914,009,420.00元;质押股份中的784,048,560股将于未来一年内到期(不含半年内到期质押股份),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33.75%,占公司总股本的15.55%,到期融资余额1,979,940,000.00元。具体以实际办理股份解除质押登记情况为准。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具备资金偿还能力,还款资金来源包括发行债券、上市公司股份分红、投资收益等,且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无可能引发的风险,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治理等不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