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 公告 2025-05-15

  证券代码:688349        证券简称:三一重能        公告编号:2025-04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 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23日

  3. 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

  

  二、 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 提案人:周福贵先生

  2. 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2025年4月29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单独或者合计持有3.63%股份的股东周福贵先生,在2025年5月13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 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2025年5月13日,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董事长、股东周福贵先生提交的《关于向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提请增加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为提高会议决策效率,减少会议召开及股东参会成本,周福贵先生提议将《关于增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提交至公司计划于2025年5月23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25年5月1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15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 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2025年4月29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 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5月23日  15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昌平区北清路三一产业园1号楼1号会议室

  (二)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开始时间:2025年5月23日

  网络投票结束时间:2025年5月2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 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 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分别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及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分别于2025年4月29日、2025年5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公司将在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三一重能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议案6、议案7、议案9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7、议案8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直接持股的董事、监事,以及与董事、监事关联的股东回避表决。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特此公告。

  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2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88349         证券简称:三一重能        公告编号:2025-041

  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辞职

  暨增补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独立董事辞职的情况

  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曹静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曹静女士因个人原因,向公司董事会提出辞去独立董事职务,辞职后,曹静女士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日,曹静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曹静女士辞去独立董事职务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低于董事会人数的三分之一,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的独立董事并经监管部门核准任职资格履职前,曹静女士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其辞职申请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

  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曹静女士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增补独立董事的情况

  为保证董事会的规范运作,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同意,公司于2025年5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增补曾婧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5日

  附件:候选人简历

  曾婧女士,女,1990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中南大学材料学专业,工学博士。湖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评审专家,《有色金属科学与工程》青年编委。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项目、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青年项目、长沙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等多个项目,参研多项国家级及省部级项目。2020年11月至今,任中南大学冶金与环境学院特聘副教授、硕士生导师、中南大学升华学者。

  截至目前,曾婧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曾婧女士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亦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