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07 证券简称:北新路桥 公告编号:2025-2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新增、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时间为:2025年5月13日(星期二)上午11: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5月13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3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3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澎湖路33号北新大厦22层公司会议室;
(4)召开方式: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董事长张斌先生;
(7)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97人,代表股份592,894,10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7475%。
(2)现场投票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589,643,32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4911%。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92人,代表股份3,250,7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63%。
(4)公司部分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公司聘请的法律顾问出席并见证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592,454,6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59%;反对229,1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87%;弃权210,2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2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5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679,0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4150%;反对229,1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771%;弃权210,2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2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079%。
根据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2.《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592,454,6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59%;反对226,4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82%;弃权212,9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2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5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679,0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4150%;反对226,4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244%;弃权212,9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2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606%。
根据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3.《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592,455,2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60%;反对225,8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81%;弃权212,9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2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5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679,6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4267%;反对225,8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127%;弃权212,9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2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606%。
根据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4.《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592,393,5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56%;反对282,1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76%;弃权218,4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2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6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617,8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2205%;反对282,1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122%;弃权218,4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2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673%。
根据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5.《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592,397,6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63%;反对28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76%;弃权214,4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2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6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621,9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3006%;反对28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095%;弃权214,4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2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899%。
根据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6.《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92,108,6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75%;反对580,2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79%;弃权205,2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4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332,9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6536%;反对580,2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3362%;弃权205,2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102%。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根据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7.《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92,200,5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30%;反对413,0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97%;弃权280,4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2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7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424,9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4506%;反对413,0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700%;弃权280,4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2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794%。
根据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8.《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持有本公司股份数量为587,775,651股,持股比例为46.3439%。在审议本议案时,已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4,600,3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8782%;反对28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423%;弃权229,2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7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79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600,3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8782%;反对28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423%;弃权229,2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7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795%。
根据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23日公司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以及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四、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独立董事作了2024年度述职报告,公司独立董事的述职报告已于2025年4月23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备查文件
1、《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4日
证券代码:002307 证券简称:北新路桥 公告编号:2025-27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加新疆辖区上市公司2025年投资者
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交流,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将参加由新疆上市公司协会根据新疆证监局工作部署,联合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举办的“2025年新疆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活动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网站(http://rs.p5w.net),或关注微信公众号:全景财经,或下载全景路演APP,参与本次互动交流,活动时间为2025年5月23日(周五)15:00-17:30。届时公司高管将在线就公司2024年度业绩、公司治理、发展战略、经营状况、融资计划、股权激励和可持续发展等投资者关心的问题,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与交流,欢迎广大投资者踊跃参与!
特此公告。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