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82 证券简称:妙可蓝多 公告编号:2025-04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票期权登记完成日:2025年5月13日
● 股权期权登记数量:797.50万份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相关规定,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13日完成了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股票期权的登记工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5 年 3 月 5 日,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第十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并就本次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明确意见。独立董事潘敏女士作为征集人就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公司于2025 年 3 月 6 日 就 本 次 激 励 计 划 相 关 事 项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进行了披露。
(二)2025 年 3 月 6 日至 2025 年 3 月 15 日,公司在内部网站发布了《妙可蓝多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公示》,对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予以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公司于2025 年 3 月 17 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5-021)。
(三)2025 年 3 月 21 日,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有限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并于 2025 年 3 月 22 日披露了《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28)、《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法律意见书》及《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根据公司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 6 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公司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或泄露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2 日披露了《关于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5-029)。
(四)2025 年 4 月 7 日,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十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并于 2025 年 4 月 9 日披露了《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33)《第十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34)和《关于调整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5);确定以 2025 年 4月 7 日为授权日,向 202 名激励对象授予 800.00 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每份人民币 15.83 元。公司监事会对授权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二、本次股票期权授予基本情况
董事会审议通过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事项后,一名原获授2.50万份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因此公司本次股票期权实际授子激励对象由202人调整为201人,实际办理授予登记的股票期权数量由800万份调整为797.50万份。调整后,公司授予激励对象股票期权的实际情况如下:
(一)授权日:2025年4月7日
(二)授予数量:797.50万份
(三)授予人数:201名
(四)行权价格:每份人民币15.83元
(五)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六)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注: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以上百分比结果四舍五入所致。
(七)本次激励计划的有效期、等待期和行权安排情况
1、本次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授权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
2、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适用不同的等待期,均自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完成授权登记之日起算。授权日与首次可行权日之间的间隔不得少于12个月。
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作为激励对象在股票期权行权前发生减持股票行为,则其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对短线交易的规定自最后一笔减持之日起推迟6个月行权其股票期权。
在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上述期间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激励对象行权时应当符合修改后的《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行权安排如下表所示:
在上述约定期间行权条件未成就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或递延至下期行权,并由公司按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注销激励对象相应的股票期权。股票期权各行权期结束后,激励对象未行权的当期股票期权应当终止行权,公司将予以注销。
在满足股票期权行权条件后,公司将为激励对象办理满足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行权事宜。
三、股票期权的登记情况
2025年5月13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本次授予激励对象股票期权的登记手续,登记股票期权797.50万份,分三期行权,代码分别为:1000000823、1000000824和1000000825。
四、股票期权授予后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并按照股票期权授权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经测算,公司以2025年4月7日为授权日授予的797.50万份股票期权需摊销的总费用为6,672.19万元,具体成本摊销情况见下表:
单位:万元
注:(一)上述费用为预测成本,实际成本与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相关;
(二)提请股东注意上述股份支付费用可能产生的摊薄影响;
(三)上述摊销费用预测对公司经营业绩的最终影响以会计师所出的审计报告为准;
(四)上表中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的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特此公告。
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