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869 证券简称:长飞光纤 公告编号:临2025-02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A股股份以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将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回购价格不超过57.53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6,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32,0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9日及2025年4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A股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14)及《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A股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临2025-018)。
为进一步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公司结合资金情况、未来资金使用规划及资金成本,于2025年4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回购A股股份资金来源的议案》,将回购A股股份的资金来源由“自有资金”调整为“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调整公司回购A股股份资金来源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23)。
二、 回购A股股份实施情况
2025年4月18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A股股份,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首次回购公司A股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19)。
截至2025年5月8日,公司本次回购A股股份计划已达到回购金额下限,本次回购A股股份计划实施完毕。公司已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A股股份6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79%。回购的最高价格为人民币36.94元/股,回购的最低价格为人民币29.83元/股,使用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97,297,993元(不含交易费用)。
公司本次回购A股股份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对A股股份的回购。
公司本次回购A股股份所使用的资金均为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三、 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公司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第一大股东中国华信邮电科技有限公司、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有限合伙份额的宁波睿图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宁波睿盈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A股股份事项之日至本公告披露日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A股股票的情况。
四、 股份变动表
本次回购A股股份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五、 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回购A股股份共计600万股,已全部存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将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票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权利,不得质押和出借。
若公司未能在本公告披露之日后3年内使用完毕已回购的A股股份,则尚未使用的已回购A股股份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公司将按照披露的用途使用已回购的A股股份,并按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审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