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06 证券简称:*ST云网 公告编号:2025-03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5年第三次(临时)会议于2025年5月7日以电子邮件及通讯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5年5月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会议由董事长兼总裁陈继先生主持,全体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记名投票表决方式,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可转股债权继续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关联董事陈继先生已回避表决)。
本次为控股子公司可转股债权继续提供担保事项,系基于实际经营及现金流状况的综合考虑,本次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该担保事项,关联董事陈继先生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予以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发布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可转股债权继续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2.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公司融资事项继续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次公司融资展期暨继续提供担保事项,系基于实际经营及现金流状况的综合考虑,能够缓解公司资金压力。本次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该担保事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予以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发布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为公司融资事项继续提供担保的公告》。
3.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陈志杰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控股股东上海臻禧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臻禧”)向公司推荐并提名了陈志杰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参见附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董事会同意选举陈志杰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与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一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方式予以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自身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变更注册地址,并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本议案涉及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及修改《公司章程》,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予以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全权负责向行政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备案登记等所有相关手续,最终以行政登记机关核准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发布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变更注册地址并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为保持公司内部制度的一致性,董事会同意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进行同步修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方式予以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发布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5月修订)。
6.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变更注册地址并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为保持公司内部制度的一致性,董事会同意对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进行同步修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方式予以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发布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5月修订)。
7.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变更注册地址并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为保持公司内部制度的一致性,董事会同意对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部分条款进行同步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发布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5月修订)。
8.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变更注册地址并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为保持公司内部制度的一致性,董事会同意对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部分条款进行同步修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方式予以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发布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5月修订)。
9.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市值管理制度>的议案》(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市值管理》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市值管理制度》。详见公司发布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市值管理制度》。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2025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2025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0日
附件:陈志杰先生简历
陈志杰先生,198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南京审计大学审计学专业。2011年7月至2015年3月担任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专员;2015年3月至2017年3月担任上海中洲特种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17年3月至2018年5月担任江苏爱多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证券部经理;2018年7月至2023年6月,担任浙江爱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主任;2023年6月至2025年4月,担任浙江爱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25年4月至今任中科艾克米(扬州)金属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志杰先生未持有中科云网公司股份,其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惩戒,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陈志杰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2306 证券简称:*ST云网 公告编号:2025-037
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2025年第二次(临时)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2025年第二次(临时)会议于2025年5月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5年5月9日以现场与通讯会议相结合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其中现场出席监事1人,为王青昱先生;通讯出席2人,为王赟先生、刘小麟先生。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赟先生主持,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记名投票表决方式,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自身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变更注册地址,并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本议案涉及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及修改《公司章程》,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予以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全权负责向行政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备案登记等所有相关手续,最终以行政登记机关核准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发布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监事会2025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5月10日
证券代码:002306 证券简称:*ST云网 公告编号:2025-038
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可转股债权
继续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前期担保情况概述
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6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3年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拟增资扩股的议案》、《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可转股债权提供连带保证责任的议案》,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中科云网(高邮)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高邮”)于2023年6月28日与扬州市科创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扬州科创基金”)签订《投资意向书》,于2023年7月14日与扬州科创基金签订《可转股债权投资协议》,扬州科创基金拟对中科高邮投资8,000万元。其中,3,000万元为股权投资,计入中科高邮实收资本,5,000万元为可转股债权投资,可转债期限为18个月,利率为7%/年,上市公司为该笔可转股债权提供不可撤销的无限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可转债存续期内,扬州科创基金有权随时选择是否将该笔债权转成对中科高邮的股权。
上述担保事项已于2023年7月14日经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中科高邮于2023年7月17日收到扬州科创基金支付的增资款3,000万元,7月18日收到扬州科创基金支付的可转股债权投资款人民币5,000万元。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临时)会议、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可转股债权展期暨公司继续提供担保的议案》,由于上述5,000万元可转股债权到期日为2025年1月17日,公司同意中科高邮对上述可转股债权展期至2025年4月30日,公司继续为该笔可转股债权提供不可撤销的无限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本次继续担保情况
由于上述5,000万元可转股债权到期,双方就债权偿还事项进行积极沟通,并于近日签订《还款协议》,中科高邮在2025年12月31日前分期支付款项。为了本次可转股债权到期还款事项的顺利进行,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陈继先生为本次可转股债权还款事项提供担保。由于陈继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中科高邮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本次实际控制人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可转股债权提供担保的交易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也不构成重组上市,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名称:中科云网(高邮)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法定代表人:陈继
4.注册资本:37,800万元整
5.成立日期:2022年12月28日
6.住所:高邮经济开发区甓社路与洞庭湖路交叉口东北角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储能技术服务;充电控制设备租赁;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电池销售;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充电桩销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电池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发电机及发电机组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与本公司关系:为公司控股子公司,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站以及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财政部网站等途径查询,中科高邮不存在行政处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黑名单)信息等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9.股权结构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10.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11.中科高邮投产情况说明:截至目前,中科高邮电池片产线尚未正式投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还款协议》的主要内容及其继续担保安排(甲方为扬州科创基金、乙方为中科高邮、丙方为陈继、丁方为中科云网或上市公司)
1.乙方应于2025年12月31日前分期向甲方归还可转债投资款本金5,000万元,利率为年化单利7%。
2.根据本协议第一条约定的支付日,乙方逾期支付的,每逾期一天,应按逾期金额的万分之三按日向甲方支付罚息。
3.若乙方未按约定足额返还任何一期款项的,则所有未到期款项立即到期,乙方应立即返还全部投资款及对应利息。
4.各方均应全面履行本协议的各项约定。如因一方违约造成其他方损失的,则违约方应向守约方赔偿因其违约行为而给守约方造成的全部直接损失及间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守约方为追偿损失而支付的全部诉讼、仲裁及律师服务等成本及费用。支付违约金及赔偿不影响守约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或解除合同的权利行使。
5.乙方分期向扬州科创基金偿还债务,在债务清偿完毕之前,丙方及丁方为该笔可转股债权提供不可撤销的无限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扬州科创基金由扬州市国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进行管理,实际控制人为扬州市财政局。
五、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为控股子公司可转股债权继续提供担保事项,是为了支持控股子公司的经营发展,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主要生产经营主体,公司对其日常经营决策拥有控制权,能够有效控制和防范风险。本次事项不会新增公司担保总额及实际担保余额,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担保事项。
六、董事会意见
本次为控股子公司可转股债权继续提供担保事项,系基于实际经营及现金流状况的综合考虑,本次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该担保事项,关联董事陈继先生已回避表决。
七、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目前,除上述担保事项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事宜,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和违规担保的情形,亦不存在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八、备查文件
1.《还款协议》。
特此公告。
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0日
证券代码:002306 证券简称:*ST云网 公告编号:2025-039
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公司融资事项继续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前期担保情况概述
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3年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管理层开展相关融资事项的议案》,公司拟向高邮市恒能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高邮恒能”)借款12,000万元,并以公司所持有的中科云网(高邮)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高邮”)的17,000万元出资额为本次借款提供质押担保。2023年8月31日,公司召开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管理层开展相关融资事项的议案》。具体情况可参见公司于2023年8月19日、9月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的《关于授权管理层开展相关融资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5)、《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93)。
本次融资事项中,高邮恒能拟向公司提供1.2亿元借款,用于公司向中科高邮实缴注册资本,年利率为6%,期限为1年,到期日为2024年9月12日。为保障高邮恒能权益及出资安全,公司以其对中科高邮的1.7亿元出资额为本次融资事项提供质押担保。后续,双方签订了《借款合同》、《股权质押合同》,并于2023年9月12日办理完成股权出质登记手续。2023年9月13日下午,公司实际收到高邮恒能借款10,000万元,已根据《借款合同》约定向中科高邮出资10,000万元。截至2023年底,公司已归还高邮恒能借款5,000万元,《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余额5,000万元。
为了进一步缓解公司资金压力,支持公司新能源光伏业务发展,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4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融资事项展期暨继续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向高邮恒能申请将剩余借款本金5,000万元进行展期,公司为该融资展期仍按照原担保方式继续提供担保。双方于2024年10月10日签订《补充协议》,约定借款到期日调整为2025年4月30日,利率、计息计付和还款方式不变。上述事项已经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本次继续担保情况
由于上述5,000万元借款到期,双方就借款偿还事项进行积极沟通,拟将该笔借款展期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为该融资展期仍按照原担保方式继续提供担保。高邮恒能系地方国资平台,本次融资事项展期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后,尚需报高邮市相关政府职能部门予以审批,后续双方将就该事项签订补充协议。
本次为公司融资事项继续提供担保不会新增公司担保总额及实际担保余额,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为公司融资继续提供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名称: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3.法定代表人:陈继
4.注册资本:86,976.25万元整
5.成立日期:1999年9月14日
6.住所: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东路53号6层619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计算机系统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储能技术服务;充电控制设备租赁;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电池销售;会议及展览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餐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8.公司相关情况,可参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定期报告及临时公告。
9.失信情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站以及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网站等途径查询,公司不存在行政处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黑名单)信息等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为公司融资继续提供担保事项,系基于实际经营及现金流状况的综合考虑,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担保对象为上市公司自身,不会新增公司担保总额及实际担保余额,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担保事项。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为公司融资继续提供担保事项,系基于实际经营及现金流状况的综合考虑,能够缓解公司资金压力。本次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该担保事项。
六、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目前,除上述担保事项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事宜,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和违规担保的情形,亦不存在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0日
证券代码:002306 证券简称:*ST云网 公告编号:2025-041
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
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定于2025年5月23日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34)。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公司于2025年5月9日收到控股股东上海臻禧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臻禧”)出具的《关于增加2024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提出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可转股债权继续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为公司融资事项继续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选举陈志杰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核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海臻禧系公司控股股东,直接持有公司142,876,1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6.43%,持股比例超过1%,具有提出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资格,且临时提案属于股东大会的职权范围,具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可转股债权继续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为公司融资事项继续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选举陈志杰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等7项提案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其他事项不变。现对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5月23日(星期五)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23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23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1)现场投票:股东出席现场股东大会或者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并参加表决,股东委托的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的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20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20日15:00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格式参见附件2),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四合庄路2号院2号楼东旭国际中心C座1006室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披露情况
提案1-8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临时)会议、第六届监事会2025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提案9-15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5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提案12已经公司第六届监事会2025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有关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5年4月15日、5月1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平台刊登的相关公告。
2.该提案9、提案10、提案12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提案12表决通过为提案13、提案14、提案15表决结果生效的前提条件。
3.以上提案表决结果将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4.提案9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陈继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臻禧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对提案9进行回避表决。
5.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5年5月22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3.登记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四合庄路2号院2号楼东旭国际中心C座1006室公司前台。
4.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应在2025年5月22日17:00前到达或传真至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程阳 联系电话:010-53689398
传真:010-53689398 邮政编码:100070
邮箱地址:zkywbgs@sina.com
通讯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四合庄路2号院2号楼东旭国际中心C座1006室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6.会议费用:
出席现场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食宿、交通费用及其他有关费用请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2025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3.第六届董事会2025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4.第六届监事会2025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0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306
2.投票简称:云网投票
3.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的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本次股东大会设置总提案,对应的提案编码为100。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5月23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23日上午9:15(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结束时间为2025年5月23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5月23日(星期五)召开的2024年度股东大会,按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代表本人(本公司)对本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被委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本人(本单位)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了解了公司有关审议事项及内容,表决意见如下:委托人对下列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画“√”以明确表示同意、反对、弃权):
如委托人对议案内容未作明确意见表示,受托人可根据其本人意愿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名称(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证件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注册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持股性质:
受托人姓名(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日期:
备注:
1.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2.股东根据本人意见对上述审议事项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一项以上的无效。
证券代码:002306 证券简称:*ST云网 公告编号:2025-040
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25年第三次(临时)会议、第六届监事会2025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注册地址变更情况
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并结合未来经营发展需要,拟将注册地址由“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东路53号6层619室”变更为“北京市海淀区林风二路39号院4号楼2层209”。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注册地址变更、治理结构调整等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详见附件。
本次修订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予以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全权负责向行政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备案登记等所有相关手续,最终以行政登记机关核准为准。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2025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2025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0日
附件:《公司章程》修订对比表
(下转C26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