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纪恒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股东大会 增加临时议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2025-05-10

  证券代码:301428         证券简称:世纪恒通         公告编号:2025-02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世纪恒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5年5月20日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本次股东大会”),并于2025年4月26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网(http://www.jjckb.cn)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18)。

  公司于2025年5月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8)。

  2025年5月9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杨兴海先生的《关于提请增加世纪恒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临时议案的函》。为提高会议决策效率,杨兴海先生提请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作为临时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临时提案的内容。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杨兴海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4,53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5.00%。临时提案的提案人身份符合有关规定,且临时提案于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书面提交公司董事会,提案内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除增加上述议案外,《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18)中列明的其他事项无变化。现将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的届次:2024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2025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20日(星期二)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20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20日9:15-15:00期间的任何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三)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不能重复投票,若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5月13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1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大冲一路华润置地大厦E座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上述议案已分别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26日、2025年5月9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网(http://www.jjckb.cn)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特别提示

  (1)上述议案5.00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并不得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2) 上述议案6.00为特别决议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除此之外,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其他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3)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投票结果单独统计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4)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登记时间为2025年5月19日9:00至17:00;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2025年5月19日17:00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

  2、登记地点

  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大冲一路华润置地大厦E座公司会议室。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三)、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并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详见附件二),与前述登记文件送交公司,以便登记确认。

  (4)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4、联系方式

  联系人:胡亚男(证券事务代表)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大冲一路华润置地大厦E座公司会议室

  联系电话:0755-26998161

  传真:0851-86815065

  邮箱:sjhtzqb@sjht.com

  邮政编码:518000

  5、本次会议会期预计半天时间,与会人员的食宿和交通费用需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4、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世纪恒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9日

  附件:

  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二、 《参会股东登记表》

  三、 《授权委托书》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351428”;投票简称:“恒通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5月2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20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三: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世纪恒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相关文件。如无指示或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则由代理人酌情决定投票,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公司)承担。

  本人(本公司)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表决票填写说明:在各选票栏中,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打“√”为准)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有股份数: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备注:

  1、 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日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 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3、 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301428         证券简称:世纪恒通        公告编号:2025-027

  世纪恒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世纪恒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5月9日上午10:00以线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经全体监事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时间要求。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全体监事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公司董事会秘书任先勤女士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胡海荣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书面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通过了相关议案并形成以下决议:

  1、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的事宜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要求,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通过本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9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世纪恒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5月9日

  

  证券代码:301428         证券简称:世纪恒通         公告编号:2025-026

  世纪恒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世纪恒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5月9日上午10:00以线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经全体董事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时间要求。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全体董事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杨兴海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书面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通过了相关议案并形成以下决议:

  1、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自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发表了相应的意见。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9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世纪恒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