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5-10

  证券代码:002377         证券简称:国创高新     公告编号:2025-32号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30日通过通讯方式或专人送达方式发出,2025年5月8日在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黄振华先生主持,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为有序开展融资业务、满足子公司日常经营需求,2025年度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4000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5月10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33号)。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0日

  

  股票代码:002377          股票简称:国创高新     公告编号:2025-33号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为24000万元,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相关风险。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5月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有序开展融资业务、满足子公司日常经营需求,2025年度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4000万元。该预计担保额度可滚动使用,已经履行完毕、期限届满的担保将不再占用担保额度。担保方式包含但不限于抵押担保、质押担保、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等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担保。上述担保的实际担保金额及担保期限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协议为准。公司拟提供担保的全资子公司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均低于70%。

  本次担保额度有效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经理层根据实际情况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办理担保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公司因业务需要办理上述担保范围内业务,不需要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对超出上述额度的担保,公司将根据法规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2025年度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预计情况如下表:

  

  注:1、本次预计担保额度包含目前担保余额;

  2、目前对湖北国创高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担保余额5000万元,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由公司间接100%控制的深圳共赢三号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不动产提供抵押担保。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广西国创道路材料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广西国创道路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国创”)

  2、法定代表人:吕华生

  3、成立日期:2005年10月8日

  4、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

  5、注册地址: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钦州港片区钦州港区口岸联检大楼6楼611室(生产经营地:钦州港勒沟作业区)

  6、经营范围:研制、生产、销售改性沥青、乳化沥青、沥青改性设备、改性沥青添加材料及公路用新材料(不含需审批的项目);道路石油沥青类产品的仓储和销售;承接改性沥青道路铺设;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国家限制和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广西国创100%股权。

  8、经查询,广西国创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9、广西国创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状况如下:

  

  (二)湖北国创高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湖北国创高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创科技”)

  2、成立日期:2020年9月30日

  3、法定代表人:吕华生

  4、注册资本:11000万元人民币

  5、注册地址:湖北省鄂州市鄂城区樊口街道旭光大道1号街道办公大楼2楼212室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废旧沥青再生技术研发,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7、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国创科技100%股权。

  8、经查询,国创科技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9、国创科技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状况如下:

  

  (三)湖北国创道路材料技术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湖北国创道路材料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创技术”)

  2、成立日期:2007年7月25日

  3、法定代表人:聂君超

  4、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5、注册地址:东湖开发区华光大道18号高科大厦17楼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新材料技术研发,市政设施管理,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砼结构构件制造,砼结构构件销售,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城乡市容管理,工程管理服务,对外承包工程。(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路基路面养护作业,公路管理与养护,建筑劳务分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7、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国创技术100%股权。

  8、经查询,国创技术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9、国创技术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状况如下:

  

  四、拟担保的主要内容

  公司2025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事项,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订。实际担保金额以各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业务为依据,具体担保次数、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形式等内容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协议或合同等文件约定为准。

  对于额度范围内实际发生的担保事项,待担保合同签署时,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披露担保进展情况,以力求保护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担保额度预计,充分考虑了全资子公司2025年资金安排和实际需求情况,有利于解决全资子公司日常经营及资金需求,提高公司决策效率,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本次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绝对控制权,能够充分了解其经营情况,决策其投资、融资等重大事项,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公司董事会同意上述担保预计事项,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经理层根据实际情况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办理担保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13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7.72%,被担保方均为全资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形,无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的情形。

  本次预计担保额度生效后,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合计担保额度为24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1.17%。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没有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0日

  

  证券代码:002377        证券简称:国创高新      公告编号:2025-34号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暨

  股东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会的议案》,决定于2025年5月20日召开2024年度股东会。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24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28号)。

  2025年5月8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5月10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33号)。

  2025年5月8日,公司持股5%股东陶春风以书面形式向董事会提交了《关于提请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函》,提议将《关于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

  根据《公司法》相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会会议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经公司董事会审查,截至2025年5月8日,陶春风直接持有公司股份4581626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公司董事会认为,陶春风具备提出临时提案的主体资格,提案内容属于公司股东会职权范围,提案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提案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

  除增加上述提案外,本次股东会的召开方式、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及其他会议事项均不变。现将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补充通知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4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本次股东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20日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5月2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25年5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5年5月20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13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武汉市东湖开发区武大园三路8号公司二楼4号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2、 以上议案1、3-8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2已经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9、10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议案11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24日、2025年5月10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与议案9、10相关的关联股东将在股东会上回避对相关议案的表决。关联股东陶春风、张超亮将对议案9回避表决;关联股东钱静将对议案10回避表决。议案9、10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投票结果。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4、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三、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25年5月14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2、登记地点:武汉市东湖开发区武大园三路8号公司董事会工作部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3)路远或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5年5月14日下午17: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

  4、会议联系方式

  会务联系人:严先发、周琴      联系电话:027-87617400

  传真号码:027-87617400        电子邮箱:gc002377@163.com

  5、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0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为“362377”,投票简称为“国创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5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20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5月20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 权 委 托 书

  致: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会结束

  注:

  1、请在“同意”、“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2、授权委托书以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