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股票期权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2025-05-10

  证券代码:603228        证券简称:景旺电子        公告编号:2025-043

  债券代码:113669        债券简称:景23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票期权预留授予登记完成日:2025年5月8日

  ● 股票期权预留授予登记数量:78.57万份

  ● 股票期权预留授予登记人数:90人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以及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完成了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一、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具体情况

  根据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认为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决定以2025年3月28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93名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82.77万份,行权价格为15.32元/份。

  在确定预留授予日之后至办理权益登记过程中,共有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其所获授的全部股票期权。因此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93人调整为90人,预留授予数量由82.77万份调整为78.57万份。

  公司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预留部分授予情况如下:

  1、预留授予日:2025年3月28日。

  2、预留授予数量:78.57万份。

  3、预留授予人数:90人。

  4、行权价格:15.32元/份。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二、本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有效期、等待期和行权安排

  1、股票期权的有效期

  股票期权的有效期为自股票期权首次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个月。

  2、本次授予股票期权的等待期及行权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等待期分别为自预留授予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股票期权在等待期内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本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等待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和比例的安排如下表所示: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行权的股票期权或因未达到行权条件而不能申请行权的该期股票期权,公司将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注销。

  三、股票期权的登记情况

  2025年5月8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期权授予登记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1、期权名称:景旺电子期权

  2、期权代码(分两期行权):1000000818、1000000819

  3、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日:2025年5月8日

  4、本次实际授予登记的人员和数量

  

  注:

  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2、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四、权益授予后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公司将在授予日至行权日期间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的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行权权益的数量,并按照权益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公司选择Black-Scholes模型(B-S模型)来计算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并于草案公告日用该模型对授予的股票期权进行预测算。具体参数选取如下:

  (1)标的股价:33.81元/股(预留授予日2025年3月28日的收盘价)

  (2)有效期分别为:1年、2年(授予日至每期首个可行权日的期限)

  (3)历史波动率:18.65%、16.18%(分别采用上证指数最近一年、两年的波动率)

  (4)无风险利率:1.50%、2.10%(分别采用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金融机构1年期、2年期存款基准利率)

  (5)股息率:0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注:1、上述计算结果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与授予日、行权价格、授予价格和行权数量、授予数量相关,激励对象在行权/授予前离职、公司业绩考核、个人绩效考核达不到对应标准的会相应减少实际行权/授予数量从而减少股份支付费用。同时,公司提醒股东注意可能产生的摊薄影响。

  2、 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影响的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本激励计划的成本将在成本费用中列支。公司以目前信息估计,在不考虑本激励计划对公司业绩的正向作用情况下,本激励计划成本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考虑到本激励计划对公司经营发展产生的正向作用,由此激发核心员工的积极性,提高经营效率,降低经营成本,本激励计划将对公司业绩提升发挥积极作用。

  特此公告。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0日

  

  证券代码:603228        证券简称:景旺电子        公告编号:2025-042

  债券代码:113669        债券简称:景23转债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登记日:2025年5月8日

  ● 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数量:212.98万股

  ● 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登记人数:104人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以及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已完成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的登记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一、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认为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决定以2025年3月28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125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269.84万股,授予价格为9.39元/股。

  在确定预留授予日之后至办理权益登记过程中,共有2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其所获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因此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125人调整为104人,授予数量由269.84万股调整为212.98万股。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如下:

  1、预留授予日:2025年3月28日。

  2、预留授予数量:212.98万股。

  3、预留授予人数:104人。

  4、授予价格:9.39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6、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注:

  1、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以上百分比结果四舍五入所致。

  2、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3、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二、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有效期、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

  1、限制性股票的有效期

  限制性股票的有效期为授予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个月。

  2、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及解除限售安排

  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分别为自预留授予上市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限售期内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而不能申请解除限售的该期限制性股票,公司将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并注销。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红利、股票拆细而取得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的解除限售期与本计划解除限售期相同。

  三、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根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5]21733号),截至2025年4月14日止,公司已收到104名激励对象缴纳的投资款人民币19,998,822.00元。本次投资款全部以货币资金出资,其中新增注册资本(股本)人民币2,129,800.00元,新增资本公积人民币17,869,022.00元。

  四、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情况

  公司于2025年5月9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212.98万股限制性股票已于2025年5月8日完成相关登记手续。

  五、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前后对公司控股股东的影响

  自2025年4月1日至2025年5月8日,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景23转债”累计转股564股,公司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触发回购情形的114,200股限制性股票已于2025年4月24日完成注销。截至2025年5月8日,公司股份总数为932,820,515股。本次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932,820,515股增加至934,950,315股。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88,657,775股,占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登记完成前的总股本比例为63.11%,占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登记完成后的总股本比例为62.96%。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控制权发生变化。

  六、股权结构变化情况

  本次变更前后,公司的股本结构如下:

  单位:股

  

  注:上表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2025年5月8日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填写。

  七、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公司本激励计划所筹集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八、本次授予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公司将在限售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解除限售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注:1、上述计算结果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与授予日、行权价格、授予价格和行权数量、授予数量相关,激励对象在行权/授予前离职、公司业绩考核、个人绩效考核达不到对应标准的会相应减少实际行权/授予数量从而减少股份支付费用。同时,公司提醒股东注意可能产生的摊薄影响。

  2、 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影响的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本激励计划的成本将在成本费用中列支。公司以目前信息估计,在不考虑本激励计划对公司业绩的正向作用情况下,本激励计划成本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考虑到本激励计划对公司经营发展产生的正向作用,由此激发核心员工的积极性,提高经营效率,降低经营成本,本激励计划将对公司业绩提升发挥积极作用。

  特此公告。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