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68 证券简称:莎普爱思 公告编号:临2025-03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林弘远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8,953,386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为7.70%。本次股票质押续期后,林弘远先生累计质押本公司股份11,013,700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的38.04%,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的2.93%。
● 林弘远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养和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养和实业”)、上海同辉医疗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辉医疗”)、上海谊和医疗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谊和医疗”)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121,965,305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为32.44%。本次股票质押续期后,林弘远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公司股份总数为39,775,783股,占林弘远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32.61%,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的10.58%。
一、上市公司股份质押
公司于2025年5月8日接到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林弘远先生《关于股份质押续期的告知函》,获悉林弘远先生质押给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的共11,013,700股股份已办理质押延期购回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2、上述质押股份不存在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的情况。
3、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注:持股比例合计数与部分明细数相加之和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特此公告。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0日
证券代码:603168 证券简称:莎普爱思 公告编号:临2025-031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左氧氟沙星滴眼液
《药品补充申请批准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近日,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莎普爱思”)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发的左氧氟沙星滴眼液的《药品补充申请批准通知书》(通知书编号:2025B01972),现将有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药品补充申请批准通知书》主要内容
药品名称:左氧氟沙星滴眼液
剂型:眼用制剂
规格:0.488%(0.4ml:1.952mg)(按C18H20FN3O4计)
注册分类:化学药品
原药品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234661
上市许可持有人: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药品生产企业: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审批结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有关规定,经审查,本品此次申请事项符合药品注册的有关要求,批准本品亚硝胺类杂质的研究及控制策略的补充申请。
二、药品其他情况
左氧氟沙星滴眼液适应菌种:对本制剂敏感的葡萄球菌属、链球菌属、肺炎球菌、肠球菌属、细球菌属、莫拉氏菌属、棒状杆菌属、克雷白氏菌属、肠杆菌属、沙雷氏菌属、变形菌属、摩氏摩根菌、流感嗜血杆菌、结膜炎嗜血杆菌(科—威氏杆菌)、假单胞菌属、绿脓杆菌、嗜麦芽黄单胞菌、不动杆菌属、丙酸杆菌。
适应症:用于治疗眼睑炎、睑腺炎、泪囊炎、结膜炎、睑板腺炎、角膜炎以及用于眼科围手术期的无菌化疗法。
2023年12月,公司取得左氧氟沙星滴眼液的《药品注册证书》,目前又获得《药品补充申请批准通知书》。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左氧氟沙星滴眼液项目累计研发投入约为593.05万元人民币。
三、对公司的影响、后续安排及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获得左氧氟沙星滴眼液的《药品补充申请批准通知书》,完善了该药品的安全性信息,有助于该药品的安全、有效、合理使用,有利于提升该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药品未来的生产和销售受医药行业政策、招标采购、市场环境变化等诸多因素影响,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