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下转C13版) 2025-05-10

  证券代码:601121            证券简称:宝地矿业          公告编号:2025-03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30日以通讯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于2025年5月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由过半数董事共同推举高伟先生主持会议,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长辞任暨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近日,公司董事会收到董事、董事长邹艳平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调整,邹艳平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董事、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会委员及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辞去职务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邹艳平先生辞去董事长职务视为同时辞去公司法定代表人,其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邹艳平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其他直系亲属亦未持有公司股份。邹艳平先生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或仍在履行中的个人承诺事项。

  邹艳平先生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带领公司董事会坚持战略引领、推动创新发展,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尤其是在公司上市、资源获取、合规治理、资本运作及可持续发展等方面做出了突出贡献,公司及董事会对邹艳平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转,依法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提名高伟先生(简历后附)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本次董事会选举产生的董事长高伟先生将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法定代表人的变更登记手续。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取消监事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会行使,《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同步废止。结合最新的法规要求,公司拟对《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进行全面修订。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授权的其他人士按照政府主管机关的要求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备案等事宜,修订后的《公司章程》需要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备案,上述变更最终以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取消监事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2)。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

  

  上述修订的治理制度中,《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其他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本次修订系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将原制度中“监事会”的表述统一调整为“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会”,部分内容删除“监事”的表述,由监事会行使的职权统一调整为由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会承接,以及对其他无实质影响的个别表述进行了调整。修订后,因新增或者减少条款导致序号变化的做相应调整;部分章节、条款及交叉引用所涉及序号变化的做相应调整。

  公司本次修订部分治理制度,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近日,公司董事会收到非独立董事姚瑶女士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个人原因,姚瑶女士申请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姚瑶女士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姚瑶女士在公司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董事会对姚瑶女士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转,依法开展工作,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控股股东提名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提名赵颀炜先生(简历后附)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认为,赵颀炜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以及不存在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亦不存在其他违法违规情况,赵颀炜先生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总经理辞去职务暨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近日,公司董事会收到高伟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调整,高伟先生申请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辞去职务后继续在公司任职。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高伟先生辞去总经理职务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为确保公司生产经营管理业务顺利开展,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提名赵颀炜先生(简历同上)为公司总经理候选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赵颀炜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后,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认为,赵颀炜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中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以及不存在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亦不存在其他违法违规情况,赵颀炜先生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基于公司业务发展和生产经营需要,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公司总经理提名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提名王江朋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候选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认为,王江朋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中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以及不存在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亦不存在其他违法违规情况,王江朋先生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鉴于公司董事会成员发生了变动,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为保证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正常有序开展工作,公司拟对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委员会委员进行调整。调整后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如下:

  1、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会:宋岩(主任委员)、高伟、王庆明;

  2、提名委员会:王庆明(主任委员)、高伟、潘银生;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潘银生(主任委员)、宋岩、尚德;

  4、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高伟(主任委员)、赵颀炜、戚俊杰。

  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调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正式生效,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调整将在赵颀炜先生经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为董事通过后正式生效。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33)。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0日

  附件:董事长简历

  高  伟:男,1967年2月出生,大学学历,物探高级工程师,共产党员,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8年7月至2004年1月,历任新疆地矿局第一地质大队技术员、北矿矿长、红云滩西矿矿长、运输公司副经理、宝地矿冶分公司副经理、经理;2004年1月至2005年9月,任新疆宝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鄯善分公司经理、新疆地矿局第一 地质大队副队级调研员;2005年9月至2013年12月,历任新疆地矿局第一地质大队党委委员、副大队长、新疆宝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党委委员、副总经理,鄯善宝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2013年12月至2021年7月,历任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董事、副总经理(2005.08--2016.03兼任鄯善分公司经理兼党支部书记;2006.9--2014.09兼任吐鲁番金源矿冶有限公司董事);2021年7月至2022年6月,任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董事、总经理(2016.03--2021.08兼任和静县备战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2022年6月至今,任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

  附件: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及总经理简历

  赵颀炜:男,1981年10月出生,研究生学历,助理经济师,共产党员,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4年8月至2005年2月,任新疆地矿局第六地质大队会计;2005年2月至2007年2月,任伊犁利源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经理助理;2007年2月至2008年5月,任哈密凯宏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2008年5月至2011年7月,任哈密宝山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运销部副主任;2011年7月至2012年2月,任伊犁利源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2012年2月至2013年2月,任伊吾县宝山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宝山铁矿副矿长;2013年2月至2015年7月,任伊吾县宝山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2015年7月至2018年3月,任新疆天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党支部书记、副总经理;2018年3月至2020年9月,任新疆天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党支部书记、董事长;2022年6月至今,任新疆葱岭能源有限公司董事;2020年10月至今,任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附件:副总经理简历

  王江朋:男,汉族,1990年12月出生,大学学历,地质矿产工程师,共产党员,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2年7月至2018年3月,任新疆地矿局第一地质大队地质勘查院二分院技术员、项目组长;2016年11月至2018年6月,任新疆阿克苏温宿阿热勒镇南疆学前支教干部;2018年3月至2020年12月,新疆地矿局第一地质大队团委副书记(期间2018年11月至2019年11月借调局政治部,2019年11月至2020年12月借调局办公室);2020年12月至今,任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主任; 2023年9月至今,任和静县备战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2023年11月至今,任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证券代码:601121        证券简称:宝地矿业         公告编号:2025-033

  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26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 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5月26日   12点00分

  召开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克拉玛依东街390号深圳城大厦15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26日

  至2025年5月2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5年5月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现场出席会议的预约登记。拟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请于2025年5月23日17时或之前将登记文件扫描件(详见登记手续所需文件)发送至邮箱touzizhe@bdky.com.cn或者通过信函方式进行预约登记,信函预约以收到邮戳为准,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为避免信息登记错误,请勿通过电话方式办理登记。预约登记的股东在出席现场会议时请出示相关证件原件以供查验。

  (二)登记手续。拟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有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及股东证券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证明其股东身份的有效证件等持股证明原件;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请见附件1),及委托人股东证券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证明其股东身份的有效证件等持股证明原件;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股东证券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证明其股东身份的有效证件等持股证明原件;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格式请见附件1),及股东证券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证明其股东身份的有效证件等持股证明原件。

  (三)注意事项:参会人员须于会议预定开始时间之前办理完毕参会登记手续,建议参会人员至少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登记手续。凡是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数量之前办理完毕参会登记手续的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之后到达会场的股东或其代理人可以列席会议但不能参与投票表决。

  股东或其代理人因未按要求携带有效证件或未能及时办理参会登记手续而不能参加会议或者不能进行投票表决的,一切后果由股东或其代理人承担。

  股东或代理人在参加现场会议时须携带上述证明文件原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交通、住宿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30分钟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克拉玛依东街390号深圳城大厦15楼证券事务部。

  联系电话:0991-4850667

  电子邮箱:touzizhe@bdky.com.cn

  联系人:王江朋、苏坤

  特此公告。

  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2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1121          证券简称:宝地矿业        公告编号:2025-031

  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30日以通讯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于2025年5月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超先生主持,应出席会议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取消监事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会行使,《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同步废止。结合最新的法规要求,公司拟对《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进行全面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取消监事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2)。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5月10日

  

  证券代码:601121        证券简称:宝地矿业        公告编号:2025-032

  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取消监事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结合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会行使,《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同步废止。

  结合最新的法规要求,公司拟对《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进行全面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订的具体内容

  

  (下转C13版)